EC(96-97)14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

總目21-總督府
總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辦公室、
財政司辦公廳及政治顧問辦公室
總目143-布政司署:公務員事務科
總目144-布政司署:憲制事務科
總目151-布政司署:保安科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作出以下各項編制更改-

總目21-總督府

    (a)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編
    外職位,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底為止;

    (b)將總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辦公室、財政
    司辦公廳及政治顧問辦公室項下政治顧問、副政
    治顧問及助理政治顧問(按英國外交事務部薪額
    支薪)的職位、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
    第2點)職位,以及八個非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
    薪額估計為數2,209,320元的年薪值,轉撥給這個
    總目;

    (c)將總目151-布政司署:保安科項下首席助理保安
    司(評估)(首長薪級第2點)的職位,以及21個非首長級
    職位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為數6,122,640元的年薪值,
    轉撥給這個總目;

總目151-布政司署:保安科
    (d)將總目143-布政司署:公務員事務科項下一個非
    首長級職位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為數239,880元的年
    薪值,轉撥給這個總目;

總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辦公室、財政司辦公廳及政
治顧問辦公室

    (e)更改總目142的名稱,將「政治顧問辦公室」的字
    眼刪除;

總目144-布政司署:憲制事務科

    (f)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編外
    職位,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底為止;及

    (g)將總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辦公室、財政司
    辦公廳及政治顧問辦公室項下三個非首長級職位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為數2,032,740元的年薪值,
    轉撥給這個總目。



問題

為使政府得以順利過渡,我們需要將直接源自英國管治權
而於一九九七年結束的職務集中起來,並相應將受影響各
科的編制合理修訂。此外,憲制事務科並沒有足夠的首長
級人手,應付最近由政治顧問辦公室轉撥過來各種中港聯
絡事務及邊境聯絡工作方面日益繁複的職務。

建議

2.我們建議-

  1. 將政治顧問辦公室及保安科編制中,現有責任
    和職務直接源自英國管治權而將於一九九七年
    六月三十日結束的職位集中起來,一併轉撥總
    督府;

  2. 在總督府的編制中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首長薪級第2點)編外職位,直至一九九七年六
    月底為止,專責處理與管治權有關的公務員事
    務;

  3. 將公務員事務科一個一級私人秘書(總薪級表第
    16至21點)職位轉撥保安科;

  4. 在政治顧問辦公室將邊境聯絡工作轉撥憲制事
    務科後,將政治顧問辦公室兩個高級政務主任
    (總薪級表第45至49點)和一個一級行政主任(總
    薪級表第28至33點)職位轉撥憲制事務科;及

  5. 在憲制事務科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
    薪級第2點)編外職位,初步為期至一九九七年
    六月三十日,專責統籌邊境聯絡工作及處理其
    他中港聯絡事務。

理由

重組政治顧問辦公室

3.政治顧問辦公室的主要職務,是在中英關係方面,就那些
與中方有關的事務提供意見;並提供與新華社溝通的正式
渠道;以及參與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工作。由於其職務均
與英國的管治權有關,故這個辦公室將於一九九七年七月
一日解散,而其編制內的所有職位,亦將於一九九七年六
月底撤銷。

4.保安科和公務員事務科一向都有處理直接源自英國管治權
的工作,而在管治權移交後,這些工作將會結束。事實上,
負責這類工作的保安科和公務員事務科人員,已借調到政治
顧問辦公室工作。為確保這兩科的工作和架構能夠順利過渡
九七,現建議將上述職務和執行人手正式集中起來,撥歸重
組後的政治顧問辦公室。有關實施這項重組安排而建議轉撥
政治顧問辦公室的職位,列載於附件1。我們一向都打算重
新開設一個已於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結束時撤銷的首長級
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編外職位(見下文第5段)。各委
員將會得知,除重新開設這個職位外,將所有與英國管治
權有關的職務集中起來的安排,並不會涉及額外的人手需
求。

5.一九八五年,我們透過EC 1984-85編號37的文件,獲財務
委員會批准在公務員事務科(當時稱為銓敍科)開設一個首
長級丙級政務官(首長薪級第2點)編外職位,以處理關於香
港前途的聯合聲明簽訂後所引致的公務員事務。其中包括
有關英國政府海外人員的事務、殖民地規例本地化的安排
,以及其他因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條文而需要作出修改的
事宜。該職位自最初開設到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結束期間
,每年均獲各委員批准保留。事實上,我們上一次與各委
員討論有關事項時(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各委員審議
EC(95-96)(E)1的文件時)曾經表示,根據評估結果,該職位
須保留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我們仍然認為應作出這
樣的安排。我們沒有在上一個財政年度結束前提交文件,
請各委員通過再度保留上述設於公務員事務科的職位,是
因為我們打算透過這份有關重組政治顧問辦公室的文件來
提交這項建議。由於該職位的主要職務,基本上均與英國
的管治權有關,我們相信這個職位應隸屬重組後的政治顧
問辦公室。由於我們未能在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提
交這份文件,該職位已經如期撤銷,而負責有關工作的人
員現由公務員事務科借調予政治顧問辦公室。因此,我們
希望改善這種情況,在政治顧問辦公室重新開設這個編外
職位,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為止。這個職位的主要
職務和責任並沒有改變,基本上仍負責解散英國政府海外
人員的安排。這個編外職位現時的職銜為「副政治顧問(人
事)」。其職責表載於附件2

6.政治顧問須直接向總督負責。為方便內務管理,我們將政
治顧問辦公室列入總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辦公室、財
政司辦公廳及政治顧問辦公室項下。這數個辦公室均由負
責為整個布政司署提供一般服務的內務組提供內務輔助。
同樣地,為使布政司署的職務和架構能夠順利過渡,並鑑
於政治顧問是直接向總督負責,我們建議將整個經改組的
政治顧問辦公室轉撥到總目21-總督府項下。重組後的政
治顧問辦公室組織圖,載於附件3。

7.如各委員批准重組政治顧問辦公室的建議,我們會從總目
142的名稱中刪除「政治顧問辦公室」的字眼。屆時,該總
目新修訂的名稱將為「布政司署:布政司辦公室及財政司
辦公廳」。

將一個一級私人秘書職位轉撥保安科

8.實施建議的轉撥安排,可使保安科一個高級私人秘書職
位(總薪級表第22至27點,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值為
317,520元)得以轉撥重組後的政治顧問辦公室。我們是基於
兩個理由作出這項轉撥建議。就工作方面的理由而言,由
一名外籍高級私人秘書為副保安司(2)(首長薪級第3點)提供
秘書輔助,是慣常的安排。我們認為,在政治顧問辦公室
按建議重組後,為副保安司(2)提供秘書輔助的人員無須再
定於高級私人秘書的職級,反之,我們認為把這個職位本
地化,並將其職級定為一級私人秘書(總薪級表第16至21點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值為239,880元),會更為恰當
。此外,為符合政治顧問辦公室的既定安排,應由一名外
籍高級私人秘書為副政治顧問(人事)提供秘書輔助。這個
高級私人秘書職位亦跟政治顧問辦公室所有職位一樣,將
於一九九七年六月底撤銷。

憲制事務科

9.統籌邊境聯絡和相關事務的職責,一向是政治顧問辦公室
的工作之一,並由屬於英國外交事務部借調人員的政治顧
問及其副手提供政策方面的一般指引和督導。由於政治顧
問辦公室會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解散,而邊境聯絡和
相關事務在一九九七年後會繼續進行和擴展,故此,有關
職務必須轉撥其他決策科負責。既然憲制事務科在統籌與
中方有關的事務方面一向擔當重要角色,由該科接掌這類
事務的職責,乃順理成章的安排。

10.隨着政治顧問辦公室將邊境聯絡及相關職務轉撥憲制事
務科,我們亦須把政治顧問辦公室內為這類工作提供輔助
的非首長級人員調往該科。然而,政治顧問及其副手顯然
須留任政治顧問辦公室,以執行其慣常職務。鑑於憲制事
務科其他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現時的工作量十分繁重,無法
再接掌額外職務,我們須在憲制事務科開設一個首長級職
位,以執行這類職務的監督職責,特別是應付過渡期最後
階段漸趨繁複的邊境事務以及其他中港聯絡職責。

11.多年以來,粵港兩地之間的聯繫已大幅增長,去年邊境
的出入境旅客人數高達5 000萬人次,往來車輛則多達850萬
架次。時至今日,邊境的聯絡系統再不限於應付執法方面
的聯絡工作(例如防止非法入境及邊境走私活動等),亦用
以處理其他廣泛的事務,包括治理深圳河及統籌邊境交通
的安排。我們預計,這方面的工作日後仍會不斷大幅增加
,而且日益複雜。與此同時,中港雙方的官式訪問亦顯著
增加。一九九五年,中港之間共進行了1 300多次官式訪問
,其中33次屬決策科司級人員或以上級別的訪問。由於九
七臨近,中港雙方政府官員的接觸將日益頻密,此舉顯然
有助中港兩地建立有建設性的工作關係,亦是建立這種關
係時必然要作出的安排。

12.由於邊境事務和其他中港聯絡工作的政策及策劃職責日
益繁重,故需要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全職參與有關
工作。因此,我們建議在憲制事務科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
政務官編外職位,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底為止。該職位的
職責表及建議的憲制事務科組織圖,分別載於附件4和附件
5。將該職位訂於這個職級實屬恰當,因為我們需要一名具
有所需經驗和能力的首長級人員,來應付性質敏感的邊境
事務,並策劃和統籌涉及中方的各類訪問,以及監督輔助
人員執行這類工作。將建議開設的職位訂為編外性質,是
由於憲制事務科打算在一九九七年年中,根據過渡後有關
事務當時的工作量,檢討該科的整體人手安排。

13.誠如上文第10段所述,我們亦須將政治顧問辦公室各有
關的非首長級職位(兩個高級政務主任及一個一級行政主任)
轉撥憲制事務科。

財政影響

14.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因實施上述建議而增加的年薪開
支總額如下-

職位數目
編外職位2,365,2002

上述建議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為4,374,480元,其中包
括薪金和有關的員工費用。實施這項建議並不需要增設任
何非首長級職位。

15.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算並沒有預留款項,以支付這
項建議的開支。按有關職位現時起薪點的薪額估計,實施
這項建議在本財政年度餘下時間所需的款額為1,911,000元
。如各委員批准,我們會運用獲授權力批出所需的追加撥
款。

背景資料

16.一些在性質上與英國管治權有關的工作,目前仍須繼續
進行,但會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左右結束。我們認為
必須將這些工作集中一起,並從布政司署各決策科分拆出
來。這樣可令有關的決策科無須改變職責和更改組織,就
能夠過渡九七。我們已試行將這個議程項目所詳述的現有
職位重新調配,以嘗試定出適當的人手數目和架構。這項
試驗證實相當成功。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17.公務員事務科同意,所有源自英國管治權的工作宜集中
一起,由總督府轄下經改組的政治顧問辦公室負責。該科
亦同意有需要重新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
以處理與管治權有關的公務員事務。該科同時支持在憲制
事務科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以處理邊境
聯絡事務。鑑於有關工作性質敏感,上文所建議的職系和
職級安排,均屬恰當。該科亦認為應在一九九七年年中,
就憲制事務科的編制進行檢討。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的建議

18.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在作出建議中
的轉撥安排後,保安科和政治顧問辦公室的首長級編制,
均屬恰當。

憲制事務科
布政司辦公室、財政司辦公廳及政治顧問辦公室

一九九六年四月


EC(96-97)14 附件1

轉撥給總目21-總督府項下
經改組的政治顧問辦公室的職位

從總目142-布政司署:布政司辦公室、
財政司辦公廳及政治顧問辦公室調來的職位

按薪級中點
薪額估計
的年薪值
(元)
政治顧問辦公室
政治顧問1-
副政治
顧問
1-
助理政治
顧問
1-
首長級丙
級政務官
1-
私人助理1418,260
高級私人
秘書
41,270,080
機密檔案室
高級助理
1264,420
貴賓車司機1132,360
汽車司機1124,200

12

2,209,320

從總目151-布政司署:保安科調來的職位

首席助理保安司(評估)1-
警務處高級研究主任21,614,480
高級私人秘書2635,040
高級行政助理2798,960
機密檔案室助理91,609,740
機密檔案室高級助理1264,420
通訊事務主管1276,000
通訊事務員4924,000
226,122,640


EC(96-97)14 附件2

擬設於政治顧問辦公室
的副政治顧問(人事)
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
職責說明

副政治顧問(人事)會向政治顧問述職,主要負責-

1.一切有關解散英國政府海外人員的事宜,包括聯絡英國外
交及聯邦事務部、海外發展處、香港政府各決策科及部門
,以及個別人員;

2.實施各項為英國政府海外人員而設的補償計劃及其他有關
安排;

3.就有關管治權的公務員事務提供意見及協助,包括以其他
規例取代殖民地規例、修改公職職銜去配合將來香港特別
行政區政府的架構,以及檢討政府制服的徽章和領章設計

4.英國國籍甄選計劃中涉及公務員方面的事宜;及

5.就過渡期的公務員事務,向公務員事務科和中英聯合聯絡
小組提供意見及輔助。


EC(96-97)14 附件4

首席助理憲制事務司(6)
職責說明

1.就粵港邊境聯絡系統的事宜,統籌香港政府的有關工作,
特別是策劃與廣東當局舉行粵港邊境周年會議方面的工作。

2.就廣泛的邊境事務(例如警方與中方的接觸、來自中國的
合法和非法入境者及其他相關邊境事宜)與廣東當局接洽
的安排,向各有關部門/決策科提供意見。

3.就有關邊境問題(例如治理深圳河和邊境交通安排等事項)
的討論,提供支援和協助。

4.就香港與大陸的雙邊事務,與中國當局聯絡。

5.統籌中港官式訪問的安排,包括籌辦官方贊助的訪問活
動,以及就申請簽證事宜聯絡中國駐港簽證辦事處。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