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件EC(96-97)34
一九九六年七月九日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開設下述常額職位-

1個社會福利署副署長

(首長薪級第3點)(111,100元至117,750元)

1個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

(首長薪級第2點)(95,550元至101,450元)

1個庫務署助理署長

(首長薪級第2點)(95,550元至101,450元)

並刪除下述常額職位,以作抵銷-

1個總庫務會計師

(首長薪級第1點)(80,450元至85,400元)



問題

社會福利署現有的首長級職位數目及總庫務會計師一職所屬 的職級,均不足以應付該署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和職責。

建議

2. 為加強社會福利署總部的首長級結構和輔助人手,社會福 利署署長建議-

  1. 增設一個社會福利署副署長(首長薪級第3點)常額職位;
  2. 增設一個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常額職位; 及
  3. 將現有的總庫務會計師(首長薪級第1點)職位,提升至庫 務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的職級。

理由

建議(a):為社會福利署署長提供第二名副手

社會福利署目前的情況

3. 社會福利署總部現時分為六科,分別為家庭及兒童福利 科、老人及醫務社會服務科、青年及康復服務科、社會保 障科、津貼科及行政科。社會福利署的組織圖,載於附件
1
。在上述六科中,前五科各由一名屬於首長薪級第2點級 別的人員掌管。而行政科則分為兩個主要分部,即財務部 和行政部,目前各由一名屬於首長薪級第 1 點級別的人員 掌管。社會福利署總部由五個福利總辦事處提供輔助,各 由一名首席社會工作主任(首長薪級第1點)掌管,其轄下設 有13個按地區劃分的福利辦事處。

4. 過去多年,社會福利署和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所提供的 社會福利服務,不但範圍急劇擴展,數量亦已激增,而且 變得更為複雜。自一九九二年以來,這種轉變尤為急速, 原因是政府在一九九二年承諾,社會福利署會致力達成一 九九一年發表的「跨越九十年代香港社會福利」白皮書所 建議的主要目標;繼而在一九九三至九五年的政策大綱中 ,提出一連串新措施,以期進一步改善社會福利服務和社 會保障服務。

5. 最近,這方面又有以下的新發展:一九九五年四月實 施安老院條例後,社會福利署成為了安老院的發牌部門;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政策已予檢討,而政府承諾會在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實施檢討所得的建議;社會福利津貼 制度的檢討建議大幅修改現時監察非政府機構服務的制度 ;我們亦建議將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草案制定為法例。這 些發展所引致的新措施,全部會由本財政年度開始分階段 或全面實施。

6. 社會福利署近年的擴展情況,可從下列數字反映出來-


1990-91
(實際數字)
1996-97
(推算數字)
百分率(%)增幅

服務單位數目
(包括社會福利署
和受資助機構
的服務單位)

1 906

3 190

67

部門編制

4 011

5 241

31

受資助機構的編制

11 569

17 000

47

首長級職位數目

12

17
(已計及本文件
的建議獲接納
後的情況)

42

社會福利署副署長的職責

7. 社會福利署署長的副手,是該署唯一屬於首長薪級第 3 點級別的人員。這個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職位,於一九 七零年該署進行大規模改組時開設,負責「為署長提供 直接輔助,並統籌該署的政策及工作」。

8. 在一九七零至七一年度,由社會福利署副署長監督的首 長級人員共有 2 名,一九七九至八零年度則有 6 名,而一 九八五至八六年度也有 6 名,一九九零至九一年度共有10 名,而在本年度則有14名。與一九七零至七一年度比較, 該署的人手編制已增加347%(由1 173名增至一九九六至九 七年度的 5 241名),可見其管轄範圍正不斷擴展。社會福 利署副署長不僅要管理該署 49個不同職系及 368個服務單 位(包括 25個總部單位、 276個總區單位、 49個中央單位
、 5個福利總辦事處及 13個福利辦事處),還要監察 171個 接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所提供的服務,故其管 轄範圍更為廣泛。

社會福利署副署長:目前的工作量

9. 由於社會福利署急劇擴展,社會福利署副署長的工作 量、職務和責任也相應大幅增加。自一九七零年以來, 該署工作量增加的情況,越來越受關注。近年,政府承 諾社會福利署會採取一連串措施,改善各項社會福利服 務,而這些措施,全部都需要代表社會福利署署長擔任 部門主管的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親自負責。現將這些服務 的詳情,按所屬綱領範圍分列於附件2

其他服務

10. 除了上文所述服務擴展的情況外,其他急需由擔任部 門主管的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親自處理的重大事項,包括 就社會福利津貼制度的改革而進行的顧問研究。這項顧 問研究會於一九九六年下半年完成有關建議。至於長遠 的人力策劃方面,我們現正着手安排增設600個社會工 作文憑學額。社會工作者的註冊事宜,亦需要社會福利 署副署長致力處理;有關的條例草案現正傳閱諮詢。在 長遠的目標方面,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會繼續監察老人服 務工作小組報告書所載各項建議的實施工作,並會繼續 致力實施一九九五年康復政策及服務白皮書和弱能人士 訓練及就業工作小組所提出的各項建議。

部門行政及擔任對外代表的職務

11. 至於部門的行政工作,該署現正進行部門資訊系統策略 研究計劃,將部門的電腦系統徹底重組。其中的電腦化工 作,包括完全取代現有的社會保障付款系統,以及提供新 的服務使用者資料系統和辦公室/管理資訊系統。這項計 劃的整體統籌工作,必須由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負責。

12. 行政科轄下由部門主任秘書(屬於首席行政主任(首長薪 級第1點)級別)掌管的行政部,無論工作量、職務和責任亦 已大幅擴展。該署的人手編制總數增加,難免會導致人力 資源管理工作更加複雜;而中央政府授權該署代為執行職 務,也會令到這方面的職責更為廣泛和繁重。該署在管理 參議署的協助下,正進行一項有關地區組織結構的檢討, 以改善地區層面的組織和人手結構,以及提供服務的方式 ,從而達致服務市民方面的各項政策指標和目標,應付由 此而增加的工作量和職責。這些範疇的事務,經常要擔任 部門主管的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親自處理。

13. 此外,社會福利署副署長須因應該署的各項需求,監督 資源管理的工作,以確保能夠達到政策大綱和優先處理範 疇所訂的目標。另一方面,社會福利署署長越來越需要副 署長協助執行政治性質的部門職務,例如與立法局議員和 其他政府/非政府代表舉行會議、代表署長出席公眾活動 或典禮,以及代表政府出席本地和海外有關社會福利事務 的活動。

唯一解決辦法:為社會福利署署長提供第二名副手

14. 社會福利署副署長在現有服務和新服務方面的工作負 擔實在太重。由於其管轄範圍過大,以致不能付出所需的 時間和精力去督導個別的負責人員。為持續向市民提供效 益和效率兼備的社會福利服務,社會福利署署長認為有必 要開設另一個社會福利署副署長(首長薪級第3點)常額職位 ,負責協助管理該署所提供的廣泛服務。根據這項安排, 社會福利署將會有第二名副署長,稱為副署長(行政),負 責接掌社會保障服務、津貼、財務和部門管理方面的整體 行政工作。現有的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職位的職銜,將更改 為副署長(服務),負責監督有關提供家庭及兒童福利、老 人及醫務社會服務、感化/青少年/反吸毒/訓練及康復 服務等社會工作服務的情況。

15. 現有的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職位的職責表,載於 附件3
而 建議中的副署長(行政)和副署長(服務)兩個職位的職責說
明,則分別載於附 件4附件5

建議(b):增設一個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職位(首長
薪級第2點)

16. 助理署長(青年及康復服務)負責監督有關青少年、過犯 、弱能人士和社區發展的服務。這個職位的工作量和職責 已告增加,其中尤以下述幾方面為甚 -

(a) 兒童及青少年服務

助理署長(青年及康復服務)須監督一九九四年年初完成的兒 童及青年中心服務檢討所提出各項建議的實施工作,當中包 括設立綜合服務隊和地區委員會、制訂社區支援服務計劃和 調整兒童及青年中心服務的重點。此外,邊緣青少年服務工 作小組亦正探討青少年自殺、濫用藥物、濫交、結黨及離家 出走等問題,並研究可否為邊緣青少年提供輔助服務。預料 在這項研究完成後,須展開很多跟進工作。首支由受過特別 訓練的社會工作者組成的隊伍已經成立,負責幫助間歇濫用 藥物的青少年,而第二支隊伍亦將於稍後成立。至於其他服 務,例如學校社會工作和外展社會工作,現時亦不斷擴展, 以應付有關問題。另一方面,外展社會工作導向小組最近完 成了一項檢討,建議每年增加兩支外展社會工作隊,以應付 服務需求。一九九五年五月,當局發表青少年罪案社會成因 研究報告,而社會福利署現正積極實行該報告內有關兒童及 青少年服務的建議。

(b) 康復服務

一九九五年發表的康復政策及服務白皮書,制訂了康復服務 的發展路向,使到助理署長(青年及康復服務)的工作量大增。 有關的建議包括不斷擴展及改善為弱能人士(包括長期病患者) 提供的康復服務。現正策劃的康復計劃多逾180項,其中一 項須密切監察的主要計劃,是在香港仔設立新的康復中心。 該中心預定於一九九七年落成,會提供1 410個日間服務名 額和住宿名額。鑑於不少人士抗拒將康復服務中心設於他們 所居住的地區,所以為了減輕他們的不滿情緒,必須展開更 多公眾諮詢工作,並推行更多教育計劃。其他需要助理署長 (青年及康復服務)參與的主要工作,包括跟進一九九四年康 復計劃方案、檢討中央轉介系統,以及檢討與康復服務有關 的專業醫護人手,例如臨床心理學家、物理治療師和職業治 療師等。此外,助理署長(青年及康復服務)亦要跟進和密切 監察弱能人士訓練及就業工作小組各項建議的實施工作。該 小組的報告,旨在提高在庇護工場工作的弱能人士的整體生 產力、收入和獨立能力,並推展輔助就業服務。該署亦將設 立一個市場資源組,以支援各個庇護工場。

我們現正檢討香港法例第136章精神健康條例,以期為弱智 人士的權益提供更周全的保障。目前,我們正考慮成立一個 獨立的監護委員會,並在社會福利署設立一個監護辦事處, 使有關的監護條款得以切實執行。

(c) 反吸毒活動

社會福利署負責資助和監察非政府機構為戒毒者提供中 途宿舍和會所,以及為濫用精神科藥物者提供輔導中心等服 務。總督曾先後在一九九五年三月及一九九六年五月,召開 第一次及第二次關注毒品問題高峯會議,有關建議的策劃工 作,須由該署致力參與。

(d) 過犯輔導服務

我們將會全面檢討社會福利署轄下所有青少年罪犯自新計劃 的效果。同時,該署將會成立一個新辦事處,與懲教署合力 推行監管釋囚計劃。此外,該署亦會資助及監察非政府機構 為釋囚提供的服務。

社會保障

17. 為改善社會保障計劃而進行的檢討工作,以及綜援個案 數量增加的情況,亦導致助理署長(社會保障)近年的工作量 大幅增加。隨著市民的期望不斷提高,助理署長(社會保障) 必須更頻密地處理立法局議員、區議員、壓力團體及傳播媒 介的問題和查詢。此外,由於綜援及公共福利金計劃的個案 和細節日益繁複,因而亦導致首長級人員的工作量增加。

18. 上文第17段所述的職責,需要助理署長(社會保障)致力 處理,以致該助理署長未能兼顧訓練政策和人力策劃等其他 重要職責,包括策劃在職訓練課程,以應付各種服務的需要 ,以及處理持有文憑的社會工作者等合資格專業人員的人手 短缺問題。鑑於社會問題日漸複雜、各種服務的範圍不斷擴 展,以及員工數目持續增加,該署急需改善人力資源的策劃 及管理工作,尤須處理過往數年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流失的 問題。此外,設立一個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來評核資歷和執行 專業操守的工作,亦是助理署長(社會保障)的重要職務。

重新分配職責的建議

19. 由於近年各個服務範疇均迅速擴展,因而無法由其他日 理萬機的助理署長分擔助理署長(青年及康復服務)和助理署 長(社會保障)日益繁重的工作量。然而,增加較低級的輔助 人員,亦不能減輕對首長級人手的殷切需求。因此,社會福 利署署長建議增設一個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常額職位,以接 掌助理署長(青年及康復服務)在康復服務方面的職責。現有 的助理署長(青年及康復服務)職位將改稱為助理署長(感化/ 青少年/反吸毒/訓練事務),而新設的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 職位,則會稱為助理署長(康復服務)。助理署長(感化/青少 年/反吸毒/訓練事務)亦會接替助理署長(社會保障)執行訓 練職責。現有的助理署長(社會保障)和助理署長(青年及康復 服務)兩個職位的職責表,分別載於附件6附件7。擬設的助
理署長(康復服務)一職的職責說明,載於附件8,而助理署長
(社會保障)和助理署長(感化/青少年/反吸毒/訓練事務)兩 個職位經修訂的職責說明,則載於附件9附件10

建議(c):開設一個庫務署助理署長職位(首長薪級
第2點),並刪除一個
總庫務會計師職位(首長薪級
第1點),以作抵銷

20. 社會福利署近年的擴展,也加重了總庫務會計師的職責。 這名總庫務會計師負責掌管行政科轄下的財務部,並負責一 切專業財務管理工作和有關非政府機構的財政安排,以及計 劃管理系統、社會保障付款系統、津貼審查及內部審核等工 作。他須透過社會福利署副署長,向社會福利署署長負責, 並會與其他首長級人員、各個福利總辦事處及行政科內各分 部的主管緊密合作。這個總庫務會計師職位於一九八八年三 月開設,當時屬於編外職位,其後於一九八九年七月轉為常 額職位(見EC 1989-90編號26的文件)。

21. 現時由社會福利署管理的部門開支數額很大,估計在一九 九六至九七年度會高達112億元,而在一九八七至八八年度 現有的總庫務會計師職位開設時,其部門開支只為21億元。 此外,社會福利署還管理差不多40億元的津貼,以及經由政 府獎券基金發放的5億元非經常補助金。這名總庫務會計師 須負責社會福利署財務事宜的管理及會計工作。他是該署管 理高層的一名要員,並在部門的政策制訂和策劃過程中擔當 重要角色,尤其在評估新訂和既定社會福利政策的資源需求 方面,更身負重任。總庫務會計師尤須負責-

  1. 處理日常的財務管理事宜,包括提供財務和管理會計 意見、控制預算和擔當出納主管的職責;
  2. 就新計劃和服務的財政及資源影響,向管理高層及決 策科提供意見,並與共事人員合力制訂有關方案,確 保以最佳效率達致所訂的目標;
  3. 確保財務資訊系統得以持續發展,並獲得適當的管理 和保養。此外亦須設立日趨精密的系統,以確保該署 的高級專業人員能獲得合適的財務管理工具,以助監 察現有的各項計劃和審議新計劃的措施;
  4. 發展和管理受資助機構的財政安排。他須徵詢助理署 長(津貼)的意見,以執行分配及發放津貼的工作,並 負責管制非政府機構的開支、評估各項盈餘和發展資 訊及管制系統;及
  5. 管理和發展該署的內部審核和津貼審查制度。隨着社 會保障援助金的支出增加及受資助機構日漸發展,內 部審核和津貼審查工作均日益重要和複雜。

22. 近年,總庫務會計師的職務和責任均更為複雜和重要。 社會福利署署長清楚了解到,財務管理對於確保社會福利 計劃能有效推行,實至為重要。因此,社會福利署署長建 議將現有的總庫務會計師職位,提升至庫務署助理署長的 職級,以加強該署的整體財務管理。我們已就此徵詢庫務 署署長的意見,而他也全力支持這項建議。

23. 社會福利署署長建議,如上述提升職級的建議獲得接納, 這個新職位在部門內的職銜將定為助理署長(財務)。現有的 總庫務會計師職位的職責表,載於附件11,而建議中的庫
務署助理署長的職責說明,則載於附件12

建議的組織

24. 社會福利署根據上述建議開設一個社會福利署副署長(首 長薪級第3點)和一個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的 職位,以及把總庫務會計師的職級提升為庫務署助理署長(首 長薪級第2點)後,其首長級結構將會修訂,詳情載於附件13
的組織圖。

財政影響

25.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因實施上述建議而增加的年薪開支 如下 -


職位數目s

新設常額職位

3,738,000

3

減去

擬刪除的常額職位

994,200

1

增加的開支

2,743,800

2

這項建議每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為4,500,528元,其中包 括薪金和有關的員工費用。

26. 此外,實施這項建議亦需增設兩個一級私人秘書職位,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有關的年薪開支為479,760元,而每 年平均的員工開支總額則為774,504元。

27. 我們已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款項, 以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28. 公務員事務科支持增設一個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職位和一 個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職位,以及將一個總庫務會計師職 位提升至庫務署助理署長的級別。該科認為這些職位的職 級和職系安排,均屬恰當。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建議

29.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述職 位,建議的職級實屬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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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福利科
一九九六年六月
(E4828/WIN81)


EC(96-97)34 附件1

社會福利署首長級職位現行組織圖

Warning : The chart is quite large and may take some time to download.

EC(96-97)34 附件2

社會福利服務

綱領(1):

家庭及兒童福利

宗旨是維繫家庭、鞏固家庭成員關係、支援家庭及提供家庭 所需的服務。

政府承諾,社會福利署會透過下列措施,改善家庭及兒童福 利服務:增設幼兒中心名額;增加負責保護及監護兒童服務 的人手;成立一支由受過特別訓練的社會工作者及警務人員 組成的新隊伍,負責執行新制訂的安排,減少虐兒個案受害 人在法庭聆訊中擔任證人時所遭受的痛苦;為有需要的兒童 增設寄養服務名額及兒童之家,讓他們在近似家庭的環境中 生活;增加家庭服務社會工作者和臨床心理學家的數目;以 及增加家庭生活教育工作者的數目,以促進家庭和諧。

綱領(2):

社會保障

宗旨是推行無須供款的社會保障制度,以應付有經濟困難的 人士、嚴重傷殘人士及高齡人士的基本需要和特別需要。

政府承諾,社會福利署會實施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綜援計 劃)檢討所提出的建議,包括將檢討工作中確定需要額外經濟 援助的各類受助人的援助額提高,以及策劃一項新計劃,容 許返回中國居住的老人繼續領取綜援計劃的援助。當局最近 完成有關緊急救援基金運作的檢討,並承諾該署會實施有關 改革。為了向社會保障計劃受惠人士提供更佳的服務,該署 亦會根據最近完成的人手編配標準檢討所提出的建議,改善 社會保障辦事處的人手編配標準和工作程序。

綱領(3):

老人及醫務社會服務

宗旨是促進老人各方面的福利、提供醫務社會服務,以及致 力預防濫用藥物問題和為戒毒中心康復者提供康復服務。

政府承諾,社會福利署會實施老人服務工作小組所提出的建 議。這些建議已於一九九四年十月四日獲行政局通過,當中 包括為老人增設日間社區支援服務,以及為沒有能力照顧自 己的老人增設院護宿位,特別是護理安老院的宿位。此外, 該署承諾會與其他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和本地組織聯絡, 合力發展一套按地區劃分的支援網絡系統,為社區內亟需援 助的老人提供支援、聯繫和有關服務。該署亦會在醫院管理 局轄下有關條例附表I所列的醫院及專科診所,以及衞生署轄 下部分門診診療所,提供醫務社會服務。

根據安老院條例,社會福利署負責主管安老院的發牌事務, 因此,該署已設立安老院牌照事務處,以確保所有安老院均 符合規定的標準。

綱領(4):

康復服務

宗旨是協助弱能人士盡量發揮體能、智能及適應社群生活的 能力,以及鼓勵他們融入社會,從而確認他們與其他人一樣 有平等機會作為社會一分子。

政府承諾社會福利署會繼續擴展弱能成人的住宿及日間服務 ,以及擴展輔助就業服務。該署會改善弱能兒童的學前服務 ,並會招聘更多教學和專業人員,為患上自閉症的兒童及成 人提供訓練。

綱領(5):

過犯輔導服務

宗旨是透過社會工作方法協助過犯改過自新,成為奉公守法 的市民,以期協助他們再度融入社會。

政府承諾,社會福利署會繼續提供感化及善後輔導服務、羈 留服務及住院訓練,並推行社會服務令計劃和社區支援服務 計劃,以及負責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的工作。該署亦須 執行下述條例範疇內的法定職務和責任-

    - 香港法例第226章少年犯條例

    - 香港法例第298章罪犯感化條例

    - 香港法例第378章社會服務令條例

    - 香港法例第225章感化院條例

    - 香港法例第213章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

    - 香港法例第115章人民入境條例第35(1)條

綱領(6):

社區發展

宗旨是透過各項社會工作服務,鼓勵居民認識他們的需要, 運用社區資源解決他們的問題,從而提高他們對社區的歸屬 感。

關於這方面,社會福利署會與非政府機構保持緊密聯繫,以 促進社區內的人際關係和團結精神,並鼓勵個人參與解決社 區問題和改善社區生活質素。該署會向政府獎券基金申請非 經常撥款,以協助非政府機構在其社區中心設立家庭資源及 活動園地。

綱領(7):

青少年服務

宗旨是幫助和鼓勵青少年成為社會上成熟、有責任感和有貢 獻的成員。

因此,政府承諾社會福利署會提供更多學校社會工作者,藉 此達致每名學校社會工作者負責2 000名學生的整體人手編配 比例目標,但超過100間有較多學生問題的學校,則會得到更 佳的服務。該署亦會增設外展社會工作隊,以幫助邊緣青少 年;並會成立第二支由受過特別訓練的社會工作者組成的隊 伍,協助濫用藥物的青少年。有關工作小組正負責制訂一個 鑑別方法,以便及早發現邊緣青少年。這項工作將於一九九 六年年底完成。


EC(96-97)34附件3

現有的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職位 職責表

職級:社會福利署副署長(首長薪級第3點)

直屬上司:社會福利署署長

  1. 透過五名助理署長、一名部門主任秘書和一名總庫務 會計師,執行該署的福利政策和計劃,並發展有關服 務。
  2. 制訂政策,以進一步改善和發展該署及受資助的非政 府機構所提供的社會福利服務。
  3. 制訂財政預算和管理部門資源,以應付服務方面的需 求。
  4. 管理和培訓人手,以應付社會福利服務方面的需求, 並照顧專業人員的職業前途發展。
  5. 與非政府福利機構(主要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聯絡,發 展一個有效運作的非政府機構體系。

EC(96-97)34附件4

副署長(行政)建議的主要職務和 責任

職級:社會福利署副署長(首長薪級第3點)

直屬上司:社會福利署署長

  1. 透過助理署長(社會保障)、助理署長(津貼)、助理署長 (財務) *和部門主任秘書,執行 該署的福利政策和計劃,並發展有關服務。
  2. 制訂政策,以進一步改善和發展社會保障及資助服務。
  3. 制訂財政預算和管理部門資源,以應付服務方面的需 求。
  4. 與非政府福利機構(主要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聯絡,發 展一個有效運作的非政府機構體系。
  5. 監督該署的內部審核組和新聞及公共關係組。

* 本文件建議將職級由總庫務會計師(首長薪 級第1點)提升為庫務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的職位。


EC(96-97)34附件5

副署長 (服務)建議的 主要職務和責任

職級:社會福利署副署長(首長薪級第3點)

直屬上司:社會福利署署長

  1. 透過助理署長(家庭及兒童福利)、助理署長(老人及醫 務社會服務)、助理署長(感化/青少年/反吸毒/訓 練事務)和助理署長(康復服務),執行該署的核准福利 政策和計劃,並發展有關服務。
  2. 制訂政策,以進一步改善和發展該署及受資助的非政 府機構所提供的社會福利服務。
  3. 管理和培訓人手,以應付社會福利服務方面的需求, 並照顧專業人員的職業前途發展。
  4. 與非政府福利機構(主要是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聯絡,有 效和有效率地提供服務。

EC(96-97)34附件6

現有的助理署長(社會保障)職位職責表

職級: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

直屬上司:社會福利署副署長

  1. 制訂所有社會保障計劃的政策及程序。
  2. 制訂有關透過緊急救援基金向天災災民提供緊急援助 及援助金方面的政策。
  3. 經常檢討各項社會保障計劃所發放的金額。
  4. 向負責社會保障服務的人員發出最新的程序、指引、 通告及指令,以確保社會保障辦事處的辦事方法保持 一致。
  5. 制訂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的人手需求,並經常作出檢討。
  6. 統籌幼兒中心繳費資助計劃及向社會保障辦事處發出 有關資料。
  7. 制訂該署的社會福利服務訓練政策,並經常作出檢討 ,以及確定員工的需要。
  8. 制訂及持續推行訓練計劃,以應付該署及非政府機構 的需要。
  9. 制訂職業前途策劃制度,使專業人員可發展為通才或 專才,並經常檢討有關的制度。
  10. 制訂社會福利工作人員的調派和培訓政策,以應付需 求。

EC(96-97)34附件7

現有的助理署長 (青年及康復服務)職位 職責表

職級: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

直屬上司:社會福利署副署長

  1. 策劃和發展有關青少年、康復和感化方面的服務。
  2. 評估上述範疇的現有服務是否有效和足夠,並建議如 何改善及發展這些服務。
  3. 策劃這些服務所需的一切部門資源和設施,包括詳細 策劃該署各項基本建設計劃的發展工作。
  4. 設計和檢討這些服務的運作程序。
  5. 透過該署設於各總區的服務單位及受資助的機構,推 行這些服務。
  6. 監督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的工作。

EC(96-97)34附件8

助理署長(康復服務)建議的主要職務 和責任

職級: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

直屬上司:副署長(服務)

  1. 策劃和發展康復服務。
  2. 評估現有的康復服務是否有效和足夠,並建議如何改 善及發展這些服務。
  3. 策劃這些服務所需的一切部門資源和設施,包括詳細 策劃該署各項基本建設計劃的發展工作。
  4. 設計和檢討這些服務的運作程序。
  5. 透過該署設於各總區的服務單位及受資助的機構,推 行這些服務。

EC(96-97)34附件9

助理署長(社會保障)修訂的主要職務 和責任

職級: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

直屬上司:副署長(行政)

  1. 策劃和發展社會保障制度。
  2. 經常檢討社會保障援助金的金額。
  3. 設計和檢討各項社會保障計劃的運作政策、指令及程 序。
  4. 確保所有社會保障辦事處在執行這些社會保障計劃方 面做法一致。
  5. 處理政策事宜及監督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暴力及執 法傷亡賠償組和社會保障上訴委員會的工作。
  6. 檢討緊急救濟政策及有關的運作程序,以及在天災時 統籌這些服務。
  7. 監督有關為檢討及監察社會福利服務而製備所需統計 資料的工作,以供策劃之用。

EC(96-97)34附件10

助理署長(感化/青少年/反吸毒/訓 練事務)建議的主要職務和責任

職級: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

直屬上司:副署長(服務)

  1. 策劃及發展青少年和感化服務,以及為濫用藥物者所 提供的服務。
  2. 制訂和檢討社會福利訓練政策、確定訓練方面的需求, 並為該署和非政府機構推行訓練計劃。
  3. 評估上述範疇的現有服務是否有效和足夠,並建議如 何改善及發展這些服務。
  4. 策劃這些服務所需的一切部門資源和設施,包括詳細 策劃該署各項基本建設計劃的發展工作。
  5. 設計和檢討這些服務的運作程序。
  6. 透過該署設於各總區的服務單位及受資助的機構,推 行這些服務。
  7. 監督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的工作。
  8. 負責部門職系人員的人力策劃和職業前途發展事務。

EC(96-97)34附件11

現有的社會福利署總庫務會計師職位
職責表

職級:總庫務會計師(首長薪級第1點)

直屬上司:社會福利署副署長

  1. 檢討該署現有的財務及會計政策,並制訂這方面的新 政策,以確保該署的財務制度能有效和有效率地實施 ,且能符合該署及各決策科的要求。
  2. 監察該署的財政預算管制制度和財政資源分配工作, 使之分配得宜。
  3. 確保該署遵照政府發出的財務及會計規例、通告、通 函和指令辦事。
  4. 統籌有關擬備對基線及額外支出的預測和周年預算的 工作,並在有需要時,為總目170社會福利署及政府 獎券基金申請追加撥款。
  5. 確保能定期檢討該署的各項收費。
  6. 就實施各項社會保障計劃的財務安排,提供意見。
  7. 為提供給受資助社會福利機構的政府資助金和政府獎 券基金補助金,以及幼兒中心繳費資助計劃,監察有 關的財務事宜,包括將會計及報告規格統一、從專業 角度分析帳目,以及查核受資助機構的會計紀錄。
  8. 管理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及其他信託基金,包括製 備每年的帳目。
  9. 運用社會福利署署長授予的權力,評估和批核幼兒中 心的收費,並向財政科申請批准幼兒中心繳費資助計 劃的一般及最高繳費資助額。
  10. 向該署的首長級人員和高級專業人員提供專業意見, 並就各項財務事宜,聯絡衞生福利科、財政科、庫務 署、核數署及其他政府部門。
  11. 確保能妥善和有效運用該署財務部的人力資源。
  12. 就有關社會保障辦事處的內部審核工作,以及社會保 障付款系統的電腦核數事宜,以專家身分向社會福利 署副署長提供意見。
  13. 執行其他由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指派的有關職務。

EC(96-97)34附件12

助理署長 (財務)建議的主要職務和責任

職級:庫務署助理署長(首長薪級第2點)

述職上司:透過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向社會福 利署署長負責

  1. 擔任各個首長級策劃及資源委員會的成員,並參與該 署就社會福利方面的政策問題而進行的討論及檢討、 現有服務和政策方案的財務評估工作,以及新服務或 經擴展服務的財務策劃和發展工作。
  2. 引進及制訂財務管理程序,並就各項財務事宜,提供 所需的意見和專門知識,以助該署的高級專業人員考 慮有關制訂政策的事宜。
  3. 全面負責日常的財務事宜,包括管制財政預算、確保 會計財務資訊系統有效運作、收取費用、進行財務評 核工作、提供財務統計數字和成本計算資料、管轄所 有電腦化付款列表系統的運作;以及管轄物料的採購 事務、存備收支紀錄、每年視察和審核社會福利署及 受資助機構的帳目。
  4. 負責計劃管理系統的運作,包括在該署的內部會議、 每季與衞生福利司舉行的進度檢討會議及高層資源會 議上,提交財政/非財政報告。
  5. 定期檢討該署的服務綱領,確保以最具效率和效益的 方法達致該署的目標。
  6. 擬備對基線及額外支出的預測和周年預算,以確保可 透過所得財政資源,來達致該署的目標和履行法定責 任。
  7. 監察和檢討受資助非政府機構的所有財政安排,包括 決定非政府機構的收費水平。
  8. 定期進行津貼審查及財政調查工作,以確保非政府機 構遵守有關守則。
  9. 存備該署各項收費的中央索引,並每年進行檢討,從 而監督各項收費的檢討制度。
  10. 擔任社會福利署署長轄下各項基金的司庫,並為這些 基金制訂投資策略,務求在盡量賺取利息之餘,能確 保有足夠款項應付支出。
  11. 向副署長(行政)提供意見,以策劃和監察各項就該署 的活動而進行的內部審核工作,以及發展內部審核的 職能。
  12. 負責發展、推行及存備所有財務管理資訊系統及財政 指標,包括負責有效運用財政及非財政系統和有關的 資訊科技。
  13. 執行社會福利署署長所指派的專責工作,例如制訂未 來的工作計劃、檢討津貼的財務管理情況及推行部門 資源帳目的試驗研究等。
  14. 負責社會福利署的財務管理訓練,以及促進受資助機 構的財務管理發展/訓練。

* 本文件建議開設的新副署長職位。



EC(96-97)34附件13

社會福利署首長級職位建議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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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