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51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九日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1-土地徵用
總目91-地政總署

分目221官地清拆工作-特惠津貼
住戶搬遷特惠津貼

請各委員批准-

  1. 如下文第5和第8段所述,更改現時計算住戶搬遷
    特惠津貼的公式,這項津貼是發放給必須遷往公
    屋的清拆戶的;

  2. 如下文第7和第9段所述,按新公式計算,調整上
    述津貼的金額,生效日期追溯至一九九五年十二
    月一日;及

  3. 授權庫務司日後可批准津貼金額按新公式調整。



問題

現時發放給必須遷往公屋的清拆戶的住戶搬遷特惠津貼,其
計算公式已不適用。

建議

2.我們建議-

  1. 如下文第5和第8段所述,更改現時計算上述津貼
    的公式;

  2. 如下文第7和第9段所述,按新公式計算,調整上
    述津貼的金額,生效日期追溯至一九九五年十二
    月一日(現行津貼額到期調整的日期);及

  3. 授權庫務司日後可批准津貼額按新公式調整。

理由

永久房屋

3.現時計算住戶搬遷津貼的公式由三個部分組成,即搬遷電
話、搬遷住宅及最基本的裝修。搬遷電話的金額是根據香
港電話有限公司目前收取的住宅電話線搬遷及安裝費用計算
。搬遷住宅的金額是根據搬運承辦商所報價格的平均數計算
,但須視乎家庭成員的人數而定。至於最基本裝修的金額,
則是根據房屋署(下稱房署)認可的新公共屋邨裝修承辦商提
交的投標價計算,競投的裝修項目包括髹牆、間隔及鋪設地
磚/牆腳線;這筆金額亦須視乎家庭成員的人數而定。

4.房署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起,已不再要求裝修承辦商提交
投標價,裝修工程價格改由個別住戶與承辦商議定。這個改
變,令我們難以沿用現有的公式,去釐定最基本裝修的金額
。此外,由於個別家庭在遷徙後對裝修規格有不同要求,加
上公開市場上的裝修價格不一,要視乎裝修質素而定,因此
,如將最基本裝修的金額,定於一個反映個別家庭實付費用
的水平,是不可行的做法。

5.在這情況下,我們檢討了現行的計算公式,所得的結論是
,最可取方法就是將最基本裝修的津貼額,與指定範圍的裝
修工程實際費用脫鈎,並將之視為一筆旨在協助受影響家庭
支付搬遷費用的整筆付款。我們會按同期與房屋署建築工程
有關的投標價格指數增減幅度來調整最基本裝修的津貼額。
採用以指數為基礎的方法,可使津貼額的計算更為客觀。

6.採用新方法計算,最基本裝修的津貼額(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一日的金額)增加了21.15%,相等於一九九四年第二季的投標
價格指數(即468)和一九九五年第三季的投標價格指數(即567)
的差額。可作參考的是,同期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計算的通
脹率為11.97%。

7.津貼額一般每年檢討一次,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一日便應到
期檢討,因此,我們建議,按新公式計算的津貼額,其生效
日期應追溯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一日。換言之,必須遷往永
久房屋的家庭,他們的現行及新訂津貼額為:

家庭人數現行津貼額
(1994年12月
1日起生效)
(元)
新訂津貼額
(1995年12月
1日起生效)
(元)
增幅
百分比
(%)
1人 2,510 3,01019.92
2至3人4,5805,51020.31
4至5人5,6006,65018.75
6人及以上6,8308,14019.18

計算詳情載於附件1

中轉房屋(前稱臨時房屋)

8.根據現時用來計算發放給必須遷往中轉房屋的清拆戶津貼
額的公式,最基本裝修的津貼額是採用房署保養承辦商的平
均價格計算。為求一致起見,我們認為應更改這項津貼額的
計算公式,使其與我們為必須遷往永久房屋的家庭所建議的
津貼額計算公式看齊。換言之,我們會按同期與房署建築工
程有關的投標價格指數增減幅度來調整這項津貼額。

9.根據上文所述,必須遷往中轉房屋中全建成搭建物1的家
庭,他們的現行及新訂津貼額為:

家庭人數現行津貼額
(1994年12月
1日起生效)
(元)
新訂津貼額
(1995年12月
1日起生效)
(元)
增幅
百分比
(%)
1人 1,6151,84013.93
2人 2,6303,16020.15
3人 3,4804,17019.83
4人 3,9804,68017.59
5人 4,2004,95017.86
6人 4,6705,52018.20
7人及以上5,0105,92018.16

計算詳情載於附件2

授權予庫務司

10.為保持住戶搬遷津貼的實際價值,現建議各委員授權庫
務司批准日後按同期與房署建築工程有關的投標價格指數
增減幅度,對津貼額作出修訂。我們將繼續就日後任何公
式的更改,徵求各委員批准。

財政影響

11.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一日至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
,約有 1 600及1 100個家庭因清拆行動而分別遷入永久房屋
及中轉房屋中的全建成搭建物,而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
由於各項清拆行動,估計約有4 000及3 000個家庭將分別遷入
永久房屋及中轉房屋中的全建成搭建物。這將帶來約871萬元
的額外財政負擔,以致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計承擔總額
約達4,155萬元。這項建議所需的額外財政負擔將按情形分別
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總目701土地徵用及總目91地政總署分
目221官地清拆工作-特惠津貼項下的核准撥款支付2

背景資料

12.住戶搬遷津貼是發放給必須遷往公屋的清拆戶,協助他
們應付初步的搬遷費用。津貼額根據所配房屋類別及家庭
人數而釐定。現行金額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三十日由庫務
司根據獲授權力批准,自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津貼額應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一日到期作出修訂,但如上
文所述,我們已延遲這項工作,以便考慮如何修訂現行計
算津貼額的公式。

13.我們已於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五日向立法局規劃地政及
工程事務委員會簡述有關事宜。這份文件所提建議,已考
慮到該委員會的意見。

規劃環境地政科
一九九六年七月

1--現行津貼額有些是適用於遷往中轉房屋中半建成搭建物的家庭的。不過,由於房署已不再安置市民
入住半建成搭建物(全都在清拆中),因此,以後亦無須再發放這些個別的津貼額。獲安置往設施已改
善至可媲美永久房屋的多層中轉房屋的清拆戶,則會支取適用於永久房屋的津貼額。

2--因進行工務計劃內的工程計劃的官地清拆工作而發放的特惠津貼,是在總目701土地徵用項下支付;
至於並非因進行工務計劃內的工程計劃的官地清拆工作而發放的特惠津貼,則是在總目91地政總署分
目221特惠津貼項下支付。


FCR(96-97)51 附件1

必須遷往永久房屋的清拆戶
新訂津貼額的詳細計算方法


新訂津貼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新訂津貼額(元)
家庭人數搬遷電話搬遷住宅最基本
的裝修
總額
(四捨五入)
1人 5301,2331,249 3,010
2至3人5301,3853,5925,510
4至5人5301,5004,6226,650
6人及以上5301,7035,9028,140

2.「搬遷電話」一欄的530元,是香港電話有限公司目前收取
的住宅電話線搬遷及安裝費用。

3.「搬遷住宅」一欄的新訂津貼額,是搬運承辦商所報價格
的平均數。

4.「最基本的裝修」一欄的新訂津貼額,是把現行津貼額(按
房署認可裝修承辦商於1994年第2季就髹牆、間隔及鋪設地磚
/牆腳線3所報投標價計算)向上調整21.15%。這個調整比率
是1994年第2季的投標價格指數(數字為468)與1995年第3季的
投標價格指數(數字為567)的差額。這項津貼額是指一筆旨在
協助受影響家庭支付裝修新居費用的整筆款項。由於不同家
庭會有不同的裝修要求,而所涉的裝修費用在市面上亦有極
大差別,且會視乎裝修的質素而有所不同,因此,津貼額並
不一定是指個別庭用於裝修的實際費用。

3--以往大部分住戶使用的塑膠防風板,原本屬於最基本的裝修項目之一,現已由鋪設地磚/牆腳線
取代。


FCR(96-97)51 附件2

必須安置往中轉房屋中
全建成搭建物的清拆戶
新訂津貼額的詳細計算方法

新訂津貼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新訂津貼額(元)
家庭人數搬遷電話搬遷住宅最基本
的裝修
總額
(四捨五入)
1人4530 6176971,840
2人 5301,2331,3933,160
3人 5301,3852,252 4,170
4人 5301,5002,654 4,680
5人 5301,5002,919 4,950
6人5301,7033,2835,520
7人及以上5301,7033,6895,920

2.「搬遷電話」一欄的530元,是香港電話有限公司目前收取
的住宅電話搬遷及安裝費用。

3.「搬遷住宅」一欄的新訂津貼額,是房署核准的搬運承辦
商所報價格的平均數。

4.「最基本的裝修」一欄的新訂津貼額,是把現行津貼額(按
房署保養承辦商1994年第2季有關設置灶台、間隔及髹天花
板的平均價格計算)向上調整21.15%。這個調整比率是1994
年第2季的投標價格指數(即468)與1995年第3季的投標價格
指數(即567)的差額。這項津貼會以一筆過形式發放,旨在
協助受影響家庭支付裝修新遷入居所的費用。由於個別家
庭有不同的裝飾需求,而所涉及的工程費用在市場上差距
甚大,且須視乎品質而定,因此,這筆津貼不一定反映個
別家庭所需支付的實際費用。

4--單身人士獲得的搬遷住宅及最基本裝修津貼,為2人家庭所獲得的一半。


Last Updated on 1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