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17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資本投資基金
總目971-貿易通國際貿易電腦服務有
限公司

分目101認購貿易通國際貿易電腦服務有限公司
的股份
新分目「給予貿易通國際貿易電腦服務有限公司
的貸款」




各委員曾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舉行的財務委員會會
議席上,討論編號FCR(96-97)15的文件。鑑於各委員提出的
詢問和意見,政府將該文件撤回,並表示會提供補充資料
,回應委員提出的各點,以及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再次提交撥款要求,供各委員審議。

2.其後,政府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向立法局貿易及
工業事務委員會提交一份資料文件。該資料文件的副本載
附件1

3.上述事務委員會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舉行會議,討
論該份補充資料。我們現應委員在會上提出的要求,將貿
易通的開支預算摘要載於附件2

4.在事務委員會會上提出的另一項詢問,是有關貿易通將資
產移交政府的問題。政府與貿易通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
日簽訂的協議訂明,在營運協議(附件1第21段)規定的期限
屆滿後,「須予移交的資產包括所有電腦硬件和軟件、運
作手冊、技術文件、知識產權及其他必需的資產,以便該
公司以外的機構(2)提供該項專有服務(1)」。該協議亦訂明
,移交給政府或其指定機構的資產,不應計算任何價值。

5.編號FCR(96-97)15文件附件1所載的現金流量表,有兩個打
字上的錯誤。2000年項下首兩行的數字應為「113,084」和
「49,815」,而不是「13,084」和「149,815」。經修訂的現
金流量表載於附件3。我們對所引致的不便感到抱歉。

6.請各委員批准-

  1. 開設一個新分目,並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批
    撥一筆4億2,500萬元的承擔額及一筆2億2,500萬
    元的追加撥款,以便向貿易通國際貿易電腦服
    務有限公司提供貸款,供作營運資金;

  2. 將分目101認購貿易通國際貿易電腦服務有限
    公司的股份項下的核准承擔額減少130,875,000
    元;及

  3. 將政府為貿易通的貸款作保證的核准款額減少
    165,424,987元。

這次請求批准的事項,與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財務委
員會會議討論的編號FCR(96-97)15文件所開列的相同。

工商科

一九九六年五月


FCR(96-97)17 附件1

提交立法局貿易及工業事務委員會
的資料文件

公用電子貿易服務

引言

政府在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舉行的財務委員會會議席上
,撤回編號FCR(96-97) 15文件,並將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
一日再行提交。該文件建議向貿易通提供一筆為數4.25億元
的貸款,作為營運資金。本文件旨在答覆各議員提出的問題

為甚麼香港目前需要推行公用電
子貿易服務

2.世界各地現已逐漸廣泛使用電子數據聯通系統。這個趨勢
越來越明顯。為了提高效率和加強競爭力,世界各地的主
要貿易中心正逐漸放棄使用文件,改而採用電子數據聯通
系統。香港在亞太區內的競爭對手,包括韓國、新加坡及
台灣,均已裝置上述系統。

3.本年三月,我們的主要出口市場之一美國要求我們研究香
港簽發供美國海關清關用的受限制紡織品出口證可否不再以
書面表格方式發出,而改用電子數據聯通。新加坡在貨品輸
往美國時所簽發的出口證,已採用該系統,而據我們所知,
亞洲若干個其他國家正準備關始採用該系統。雖然迄今並無
明確規定我們必須採用電子數據聯通系統,但種種跡象顯示
,美國海關認為利用該系統清關較為可取。硬性規定以電子
數據聯通的方式清關,只不過是時間上的問題而已。

4.為了維持香港作為世界主要貿易中心的地位,香港絕不可
以不採用電子數據聯通系統,而促進商界廣泛使用該系統亦
是刻不容緩的事。我們不可以再落後於其他競爭對手,而現
時推行公用電子貿易服務的目的,正是要確保這一點。

影響貿易通業務前景的風險

5.影響貿易通業務前景的風險,大致可以分為三類:貿易通
能否提供應有的服務、貿易通的業務是否有作為,以及貿易
通的科技會否有過時之虞。

6.正如財務委員會編號FCR(96-97) 15文件所闡釋,政府已採
取措施改善貿易通的表現和加強貿易通與政府之間的合作
。這些措施包括委派更多政府高級人員加入貿易通董事局
,而工商司和貿易署署長更直接參與其事;設立由貿易通
董事局主席(即工商司)出任主席的行政委員會,以協助
董事局密切監督貿易通的管理;重組貿易通的管理架構;
招聘新的行政總監;以及借調貿易署一名人員到貿易通工
作。我們會在有需要時,繼續採取新的改善措施,以及加
強貿易通的管理工作。我們有信心貿易通的運作情況會好
轉。

7.貿易通的主要業務,是關乎政府對貿易有關的法定文件的
要求。因此,政府就這些文件所作的決定,將會直接影響貿
易通在商業上是否有作為。正如於本年五月二十四日財務委
員會會議上所闡釋,政府已決定分階段強制推行使用電子數
據聯通系統。在初期來說,貿易署收取受限制紡織品出口證
申請的所有服務櫃台,將於推行電子數據聯通後兩年內關閉
,而香港海關收取貿易報關的所有服務櫃台,也會在貿易署
關閉服務櫃枱後15個月內關閉。這些措施對貿易通的成功運
作將有很大裨助,並會加快本港商界採用電子數據聯通。這
是因為與貿易有關的政府法定文件如普遍使用電子數據聯通
,便會大大促使商界在其他類別的事務時亦採用電子數據聯
通。

8.資訊科技是日新月異的。任何須採用資訊科技的服務提供
者均須面對這些風險,而貿易通可以用類似的方法處理這
些風險。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政府獨力推行公用電子貿易
服務,政府將會處於相若的境況。再者,一如財務委員會
文件編號FCR(96-97)15第16段所述,有關貿易通的科技審核
現正在進行中。直至目前為止,所得的結果顯示,貿易通
系統無論在技術或實際性能方面,理應不會有問題。

私營機構的股東為何退縮不前

9.雖然在開始時預計貿易通佔股本的內部回報率會有18%,
但現時實際上估計將只佔8%至10%。這個回報率對私營公
司的吸引力實在不大,尤其是考慮到在現階段有需要繼續
提供資金,以及預測有一段時間(距離現在約有六、七年
時間)才可獲派股息。對私營公司來說,可供選擇而從商業
角度來看更具吸引力的投資項目還有不少。不過,政府不
能只着眼於財政上的回報。政府亦應採取必要的措施,確
保能達致推動商界人士廣泛使用電子數據聯通這項重要的
政策目標。

10.貿易通的私營機構股東曾懷疑政府是否決意作出所需的決
定,以確保公用電子貿易服務能成功運作,例如如上文第7
段所述,關閉貿易署及香港海關的有關服務櫃枱。政府現更
密切參與貿易通的事務,以及作出決定,硬性規定與貿易有
關的法定文件須使用電子數據聯通系統,這些措施已稍為消
減私營機構股東的疑慮,但他們仍然指望政府採取一些更積
極具體的措施。政府貸款予貿易通的建議倘獲通過,將會使
貿易通獲得所需的營運資金,這項行動不僅會對現有的股東
,而且會對有意加入的股東發出強烈而正面的訊息,顯示我
們決意從速推行電子數據聯通系統。

11.縱觀上文第9及10段所載的事項,貿易通的私營機構股東
所持的態度是不難理解的。

其他可供選擇的方案

12.除了貸款予貿易通外,政府還有三項主要方案可供選擇
。第一個方案是放棄使用公用電子貿易服務,並結束貿易
通的業務。第二是結束貿易通的業務,由政府獨力重新再
次推行。最後一個方案是向貿易通以股本方式注資,以取
代建議的貸款。政府在考慮該三個方案後,決定不予採納
。下文各段撮述箇中原因。

方案1--放棄使用公用電子貿易服務

13.正如上文第2至4段所闡釋,香港採用電子數據聯通,已
是刻不容緩的事。放棄使用公用電子貿易服務,並承擔所
引致的後果,包括經濟上的損失,以及本港作為全球主要
貿易中心的形象受損等,均絕對不符合本港的最佳利益。
結束貿易通的業務亦會招致財政上的損失。政府將須註銷
在貿易通的投資,並償還其就貿易通所承擔的債務。基於
上述種種原因,我們認為,建議放棄使用公用電子貿易服
務及結束貿易通業務的方案,是不能接受的。

14.有建議謂,倘市場情況有利,私營機構便會提供這項服
務,政府因而毋須作出干預。對於這項建議,我們的回應
是,如果沒有政府的積極參與,私營機構將不會考慮推行
公用電子貿易服務,因為這項服務的運作涉及與貿易有關
的政府法定文件。

方案2--政府獨力重新推行公用電子貿易服務

15.政府結束貿易通的業務,獨力重新推行公用電子貿易服
務,並不表示一切要從頭開始。不過,在推行該項服務所
取得的進展將會全功盡廢,同時亦會浪費寶貴的時間。根
據保守的估計,要政府內部籌集所需的資源、重新研製所
需的系統及裝置這些系統,最少需時兩年,才可達到與現
時一樣的水平。

16.政府須註銷在貿易通的投資、償還其就貿易通所承擔的
債務,以及全力承擔重新推展公用電子貿易服務的費用。
從財政角度來看,這個方案最欠吸引力。

17.另一個有關的考慮因素是需要那些機構參與,才可確保
公用電子貿易服務得以成功推行。在海外,成功推行類似
性質計劃的參與機構,包括提供電訊服務的機構、貨運大
廈的經營商及大型銀行。在其他地方,這些機構或會是政
府擁有的,但在香港,這些全屬私營機構,而且大部分已
成為貿易通的股東。我們不應終斷這個已建立的夥伴關係

18.在考慮上述各點後,我們不支持由政府結束貿易通的業
務及獨力推行公用電子貿易服務的方案。

方案3--以股本取代貸款

19.政府現已持有貿易通48%的股份。倘以股本注資取代建議
的貨款,則政府的持股量會增至大約85%,而政府就貿易通
承擔的債務,亦會按同一比例增加。在衡量這種投資可能取
得的回報和所涉及的風險後,我們認為,貸款是較為可取的
方案。

20.貿易通的私營機構股東已表示,他們對於在現階段再向
公司注資的做法有所保留。倘按上文第19段所述大力重組
公司的資本結構,則會導致私營機構股東完全喪失對公司
的興趣。這將會與上文第17段所建議的夥伴合營方案得享
成功的主要因素相悖。政府希望改善夥伴合營方案,方法
是邀請與貿易有關的公營機構(例如貿易發展局等)作出投
資,成為貿易通的新股東。我們認為,由於這些機構均以
加強本港在貿易方面的競爭力為共同目標,且亦非純粹着
眼於獲取最大利潤,因此與私營機構比較起來,這些公營
機構可能較樂於接受佔股本8%至10%的內部回報率。

21.根據政府與貿易通達成的協議,有關貿易通的重要決策
,必須獲得不少於80%股權的股東支持。由於政府現時持
有48%的股權,所以毋須擁有50%以上的股權,便已有足
夠的控制權。此外,在這項服務的專利權屆滿後,與這項
專有服務有關的貿易通的所有資產,均會撥歸政府。因此
,七年後我們便會擁有全部有關資產,而毋須在現階段增
加股權。此外,建議的貸款亦可使我們獲取商業借貸的利
息。

22.以股本注資方式取代建議的貸款同樣不可取,亦不獲得
支持。

23.因此,總括而言,無論是從推行速度、政府承擔的費用
,以及最重要的是,保持有合適夥伴參與這個主要的成功
因素來看,向貿易通提供貸款的建議,是最佳的方案。

工商科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1)專有服務指貿易通專利權所包括的服務。

(2)機構指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機構。



FCR(96-97)17 附件2

貿易通主要開支項目的預算


資本設備
費用(1)
(千元)
營運費用(2)
(千元)
199690,58288,543
199714,717120,465
199817,139153,920
19998,747168,964
200058,098203,315
20017,497226,240
200210,319254,621
200317,887291,010

(1)軟件 70%
硬件 25%
辦公室設備 5%

(2)包括系統運作、市場推廣和銷售,以及行政方面
的職員費用及其他經常費用。


FCR(96-97)17 附件3

貿易通
現金流量表(千元(港元))


1995
1996
千元
1997
千元
1998
千元
1999
千元
2000
千元
2001
千元
2002
千元
2003
千元
來自業務活動的流入現金
營業利潤(12,172)(26,425)(131,542)(62,018)67,769113,084147,928 187,054220,635
其他來源(27,042)(63,377)39,54356,71653,50549,81552,917 55,04163,680

(39,214)(89,802)(91,999)(5,302) 121,27462,899200,845242,095284,315
流出現金(1,470)(112,045) (63,628)(80,345) (63,826)(106,337) (39,672)(19,466) (166,129)
獲提供資
金前流入
現金的
淨額
(40,684)(201,847)(155,627) (85,647)57,448 56,562161,173222,629118,186
政府貸款
增加(減少)
0185,000155,00085,000(55,000) (60,000)(160,000)(150,000)0
股東作保
證的款項
增加(減少)
045,0000 0000 (45,000)0
期初銀行
結餘
21,085(19,599)8,5547,9277,2809,728 9,7287,46335,092
期末銀行
結餘
(19,599)8,5547,9277,2809,7286,2907,46335,092153,278
政府的
貨款總額
0185,000340,000425,000370,000310,000150,00000
股東作保
證的款項
總額
045,00045,00045,00045,00045,000 45,00000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