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17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資本投資基金
總目971-貿易通國際貿易電腦服務有
限公司
分目101認購貿易通國際貿易電腦服務有限公司
的股份
新分目「給予貿易通國際貿易電腦服務有限公司
的貸款」
各委員曾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舉行的財務委員會會
議席上,討論編號FCR(96-97)15的文件。鑑於各委員提出的
詢問和意見,政府將該文件撤回,並表示會提供補充資料
,回應委員提出的各點,以及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再次提交撥款要求,供各委員審議。
2.其後,政府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向立法局貿易及
工業事務委員會提交一份資料文件。該資料文件的副本載
於附件1。
3.上述事務委員會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九日舉行會議,討
論該份補充資料。我們現應委員在會上提出的要求,將貿
易通的開支預算摘要載於附件2。
4.在事務委員會會上提出的另一項詢問,是有關貿易通將資
產移交政府的問題。政府與貿易通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
日簽訂的協議訂明,在營運協議(附件1第21段)規定的期限
屆滿後,「須予移交的資產包括所有電腦硬件和軟件、運
作手冊、技術文件、知識產權及其他必需的資產,以便該
公司以外的機構(2)提供該項專有服務(1)」。該協議亦訂明
,移交給政府或其指定機構的資產,不應計算任何價值。
5.編號FCR(96-97)15文件附件1所載的現金流量表,有兩個打
字上的錯誤。2000年項下首兩行的數字應為「113,084」和
「49,815」,而不是「13,084」和「149,815」。經修訂的現
金流量表載於附件3。我們對所引致的不便感到抱歉。
6.請各委員批准-
- 開設一個新分目,並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批
撥一筆4億2,500萬元的承擔額及一筆2億2,500萬
元的追加撥款,以便向貿易通國際貿易電腦服
務有限公司提供貸款,供作營運資金;
- 將分目101認購貿易通國際貿易電腦服務有限
公司的股份項下的核准承擔額減少130,875,000
元;及
- 將政府為貿易通的貸款作保證的核准款額減少
165,424,987元。
這次請求批准的事項,與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財務委
員會會議討論的編號FCR(96-97)15文件所開列的相同。
工商科
一九九六年五月
FCR(96-97)17 附件1
提交立法局貿易及工業事務委員會
的資料文件
公用電子貿易服務
引言
政府在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舉行的財務委員會會議席上
,撤回編號FCR(96-97) 15文件,並將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
一日再行提交。該文件建議向貿易通提供一筆為數4.25億元
的貸款,作為營運資金。本文件旨在答覆各議員提出的問題
。
為甚麼香港目前需要推行公用電
子貿易服務
2.世界各地現已逐漸廣泛使用電子數據聯通系統。這個趨勢
越來越明顯。為了提高效率和加強競爭力,世界各地的主
要貿易中心正逐漸放棄使用文件,改而採用電子數據聯通
系統。香港在亞太區內的競爭對手,包括韓國、新加坡及
台灣,均已裝置上述系統。
3.本年三月,我們的主要出口市場之一美國要求我們研究香
港簽發供美國海關清關用的受限制紡織品出口證可否不再以
書面表格方式發出,而改用電子數據聯通。新加坡在貨品輸
往美國時所簽發的出口證,已採用該系統,而據我們所知,
亞洲若干個其他國家正準備關始採用該系統。雖然迄今並無
明確規定我們必須採用電子數據聯通系統,但種種跡象顯示
,美國海關認為利用該系統清關較為可取。硬性規定以電子
數據聯通的方式清關,只不過是時間上的問題而已。
4.為了維持香港作為世界主要貿易中心的地位,香港絕不可
以不採用電子數據聯通系統,而促進商界廣泛使用該系統亦
是刻不容緩的事。我們不可以再落後於其他競爭對手,而現
時推行公用電子貿易服務的目的,正是要確保這一點。
影響貿易通業務前景的風險
5.影響貿易通業務前景的風險,大致可以分為三類:貿易通
能否提供應有的服務、貿易通的業務是否有作為,以及貿易
通的科技會否有過時之虞。
6.正如財務委員會編號FCR(96-97) 15文件所闡釋,政府已採
取措施改善貿易通的表現和加強貿易通與政府之間的合作
。這些措施包括委派更多政府高級人員加入貿易通董事局
,而工商司和貿易署署長更直接參與其事;設立由貿易通
董事局主席(即工商司)出任主席的行政委員會,以協助
董事局密切監督貿易通的管理;重組貿易通的管理架構;
招聘新的行政總監;以及借調貿易署一名人員到貿易通工
作。我們會在有需要時,繼續採取新的改善措施,以及加
強貿易通的管理工作。我們有信心貿易通的運作情況會好
轉。
7.貿易通的主要業務,是關乎政府對貿易有關的法定文件的
要求。因此,政府就這些文件所作的決定,將會直接影響貿
易通在商業上是否有作為。正如於本年五月二十四日財務委
員會會議上所闡釋,政府已決定分階段強制推行使用電子數
據聯通系統。在初期來說,貿易署收取受限制紡織品出口證
申請的所有服務櫃台,將於推行電子數據聯通後兩年內關閉
,而香港海關收取貿易報關的所有服務櫃台,也會在貿易署
關閉服務櫃枱後15個月內關閉。這些措施對貿易通的成功運
作將有很大裨助,並會加快本港商界採用電子數據聯通。這
是因為與貿易有關的政府法定文件如普遍使用電子數據聯通
,便會大大促使商界在其他類別的事務時亦採用電子數據聯
通。
8.資訊科技是日新月異的。任何須採用資訊科技的服務提供
者均須面對這些風險,而貿易通可以用類似的方法處理這
些風險。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政府獨力推行公用電子貿易
服務,政府將會處於相若的境況。再者,一如財務委員會
文件編號FCR(96-97)15第16段所述,有關貿易通的科技審核
現正在進行中。直至目前為止,所得的結果顯示,貿易通
系統無論在技術或實際性能方面,理應不會有問題。
私營機構的股東為何退縮不前
9.雖然在開始時預計貿易通佔股本的內部回報率會有18%,
但現時實際上估計將只佔8%至10%。這個回報率對私營公
司的吸引力實在不大,尤其是考慮到在現階段有需要繼續
提供資金,以及預測有一段時間(距離現在約有六、七年
時間)才可獲派股息。對私營公司來說,可供選擇而從商業
角度來看更具吸引力的投資項目還有不少。不過,政府不
能只着眼於財政上的回報。政府亦應採取必要的措施,確
保能達致推動商界人士廣泛使用電子數據聯通這項重要的
政策目標。
10.貿易通的私營機構股東曾懷疑政府是否決意作出所需的決
定,以確保公用電子貿易服務能成功運作,例如如上文第7
段所述,關閉貿易署及香港海關的有關服務櫃枱。政府現更
密切參與貿易通的事務,以及作出決定,硬性規定與貿易有
關的法定文件須使用電子數據聯通系統,這些措施已稍為消
減私營機構股東的疑慮,但他們仍然指望政府採取一些更積
極具體的措施。政府貸款予貿易通的建議倘獲通過,將會使
貿易通獲得所需的營運資金,這項行動不僅會對現有的股東
,而且會對有意加入的股東發出強烈而正面的訊息,顯示我
們決意從速推行電子數據聯通系統。
11.縱觀上文第9及10段所載的事項,貿易通的私營機構股東
所持的態度是不難理解的。
其他可供選擇的方案
12.除了貸款予貿易通外,政府還有三項主要方案可供選擇
。第一個方案是放棄使用公用電子貿易服務,並結束貿易
通的業務。第二是結束貿易通的業務,由政府獨力重新再
次推行。最後一個方案是向貿易通以股本方式注資,以取
代建議的貸款。政府在考慮該三個方案後,決定不予採納
。下文各段撮述箇中原因。
方案1--放棄使用公用電子貿易服務
13.正如上文第2至4段所闡釋,香港採用電子數據聯通,已
是刻不容緩的事。放棄使用公用電子貿易服務,並承擔所
引致的後果,包括經濟上的損失,以及本港作為全球主要
貿易中心的形象受損等,均絕對不符合本港的最佳利益。
結束貿易通的業務亦會招致財政上的損失。政府將須註銷
在貿易通的投資,並償還其就貿易通所承擔的債務。基於
上述種種原因,我們認為,建議放棄使用公用電子貿易服
務及結束貿易通業務的方案,是不能接受的。
14.有建議謂,倘市場情況有利,私營機構便會提供這項服
務,政府因而毋須作出干預。對於這項建議,我們的回應
是,如果沒有政府的積極參與,私營機構將不會考慮推行
公用電子貿易服務,因為這項服務的運作涉及與貿易有關
的政府法定文件。
方案2--政府獨力重新推行公用電子貿易服務
15.政府結束貿易通的業務,獨力重新推行公用電子貿易服
務,並不表示一切要從頭開始。不過,在推行該項服務所
取得的進展將會全功盡廢,同時亦會浪費寶貴的時間。根
據保守的估計,要政府內部籌集所需的資源、重新研製所
需的系統及裝置這些系統,最少需時兩年,才可達到與現
時一樣的水平。
16.政府須註銷在貿易通的投資、償還其就貿易通所承擔的
債務,以及全力承擔重新推展公用電子貿易服務的費用。
從財政角度來看,這個方案最欠吸引力。
17.另一個有關的考慮因素是需要那些機構參與,才可確保
公用電子貿易服務得以成功推行。在海外,成功推行類似
性質計劃的參與機構,包括提供電訊服務的機構、貨運大
廈的經營商及大型銀行。在其他地方,這些機構或會是政
府擁有的,但在香港,這些全屬私營機構,而且大部分已
成為貿易通的股東。我們不應終斷這個已建立的夥伴關係
。
18.在考慮上述各點後,我們不支持由政府結束貿易通的業
務及獨力推行公用電子貿易服務的方案。
方案3--以股本取代貸款
19.政府現已持有貿易通48%的股份。倘以股本注資取代建議
的貨款,則政府的持股量會增至大約85%,而政府就貿易通
承擔的債務,亦會按同一比例增加。在衡量這種投資可能取
得的回報和所涉及的風險後,我們認為,貸款是較為可取的
方案。
20.貿易通的私營機構股東已表示,他們對於在現階段再向
公司注資的做法有所保留。倘按上文第19段所述大力重組
公司的資本結構,則會導致私營機構股東完全喪失對公司
的興趣。這將會與上文第17段所建議的夥伴合營方案得享
成功的主要因素相悖。政府希望改善夥伴合營方案,方法
是邀請與貿易有關的公營機構(例如貿易發展局等)作出投
資,成為貿易通的新股東。我們認為,由於這些機構均以
加強本港在貿易方面的競爭力為共同目標,且亦非純粹着
眼於獲取最大利潤,因此與私營機構比較起來,這些公營
機構可能較樂於接受佔股本8%至10%的內部回報率。
21.根據政府與貿易通達成的協議,有關貿易通的重要決策
,必須獲得不少於80%股權的股東支持。由於政府現時持
有48%的股權,所以毋須擁有50%以上的股權,便已有足
夠的控制權。此外,在這項服務的專利權屆滿後,與這項
專有服務有關的貿易通的所有資產,均會撥歸政府。因此
,七年後我們便會擁有全部有關資產,而毋須在現階段增
加股權。此外,建議的貸款亦可使我們獲取商業借貸的利
息。
22.以股本注資方式取代建議的貸款同樣不可取,亦不獲得
支持。
23.因此,總括而言,無論是從推行速度、政府承擔的費用
,以及最重要的是,保持有合適夥伴參與這個主要的成功
因素來看,向貿易通提供貸款的建議,是最佳的方案。
工商科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1)專有服務指貿易通專利權所包括的服務。
(2)機構指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機構。
FCR(96-97)17 附件2
貿易通主要開支項目的預算
| 資本設備 費用(1) (千元)
| 營運費用(2) (千元)
|
---|
1996 | 90,582 | 88,543
|
1997 | 14,717 | 120,465
|
1998 | 17,139 | 153,920
|
1999 | 8,747 | 168,964
|
2000 | 58,098 | 203,315
|
2001 | 7,497 | 226,240
|
2002 | 10,319 | 254,621
|
2003 | 17,887 | 291,010
|
(1)軟件 70%
硬件 25%
辦公室設備 5%
(2)包括系統運作、市場推廣和銷售,以及行政方面
的職員費用及其他經常費用。
FCR(96-97)17 附件3
貿易通
現金流量表(千元(港元))
| 1995 千 | 1996 千元 | 1997 千元 | 1998
千元 | 1999 千元 | 2000 千元 | 2001 千元 | 2002 千元 | 2003 千元
|
---|
來自業務活動的流入現金 |
營業利潤 | (12,172) | (26,425) | (131,542) | (62,018) | 67,769 | 113,084 | 147,928 | 187,054 | 220,635
|
其他來源 | (27,042) | (63,377) | 39,543 | 56,716 | 53,505 | 49,815 | 52,917 | 55,041 | 63,680
|
| (39,214) | (89,802) | (91,999) | (5,302) |
121,274 | 62,899 | 200,845 | 242,095 | 284,315
|
流出現金 | (1,470) | (112,045) | (63,628) | (80,345) | (63,826) | (106,337) | (39,672) | (19,466) | (166,129)
|
獲提供資 金前流入 現金的 淨額 | (40,684) | (201,847) | (155,627) | (85,647) | 57,448 | 56,562 | 161,173 | 222,629 | 118,186
|
政府貸款 增加(減少) | 0 | 185,000 | 155,000 | 85,000 | (55,000)
| (60,000) | (160,000) | (150,000) | 0
|
股東作保 證的款項 增加(減少) | 0 | 45,000 | 0 | 0 | 0 | 0 | 0 | (45,000) | 0
|
期初銀行 結餘 | 21,085 | (19,599) | 8,554 | 7,927 | 7,280 | 9,728 | 9,728 | 7,463 | 35,092
|
期末銀行 結餘 | (19,599) | 8,554 | 7,927 | 7,280 | 9,728 | 6,290 | 7,463 | 35,092 | 153,278
|
政府的 貨款總額 | 0 | 185,000 | 340,000 | 425,000 | 370,000 | 310,000 | 150,000 | 0 | 0
|
股東作保 證的款項 總額 | 0 | 45,000 | 45,000 | 45,000 | 45,000 | 45,000 | 45,000 | 0 | 0
|
Last Updated on 2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