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小組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七日
時 間 :上午十時四十五分
地 點 :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者:

    黃秉槐議員(主席)
    何承天議員
    劉健儀議員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楊孝華議員
    黃偉賢議員
    陳鑑林議員
    張漢忠議員
    葉國謙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謝永齡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缺席者:

    黃秉槐議員(主席)
    劉皇發議員
    夏佳理議員
    梁智鴻議員
    馮檢基議員
    李家祥議員
    唐英年議員
    黃宜弘議員
    陸恭蕙議員
    陳婉嫻議員
    莫應帆議員
    曾健成議員
    任善寧議員

參與討論個別項目的列席者:

謝漢森先生渠務署署長(署理)
區志鎏先生拓展署署長(署理)
郭家強先生副工務司(計劃及資源)
陳淑英小姐財經事務科首席經濟主任
嘉廉明先生工務科總助理工務司(計劃管理)

列席者:

梁寶榮先生規劃環境地政司
李承仕先生工務司(署理)
司徒高義先生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
顏樂德先生副庫務司(署理)
陳洪傑先生首席助理庫務司(工務)(署理)
吳文華小姐助理秘書長
李蔡若蓮女士工務小組委員會秘書
劉國昌先生高級主任(財務委員會)


鑑於黃秉槐議員不在本港,是次會議由副主席陳偉業議員
主持。

非機場核心計劃
建議提升為甲級的工程計劃
總目704 渠務

PWSC(96-97)175CD 港島北部雨水排放整體
計劃研究

2.渠務署署長於回應議員的問題時表示,除採取即時補救
行動改善香港島已鑑定為排水設施不足的黑點外,當局需
要全面評估港島北部現時的排水系統,以制定較長遠的改
善工程。考慮到港島北部集水區的數目,以及其不同的地
形特式,當局將需要全面評估所有有關的排水區。他進一
步表示,由於位於分水嶺另一邊的港島南區並無太大的排
水問題,所以該區未被納入擬議的研究範圍。

3.一名議員對政府當局需花上一段長時間解決本港的排水
問題表示關注,並促請當局日後進行改善工程前,應較早
作出規劃。渠務署署長於回應時澄清,以工程的規模而言
,現時的時間表仍屬合理。有關研究完成後,當局將根據
問題的重要性及其對公眾的影響,制定一個按緩急次序編
定的改善計劃。他指出,如證實有此需要,當局亦會進行
於研究過程中鑑定為迫切的改善工程。渠務署署長於回應
一名議員的查詢時進一步表示,在研究未得出結果前,當
局無法估計實施按緩急次序編定的改善計劃的工程成本。
主席認為此事項應由有關的事務委員會跟進。

4.關於需要動用110萬元作為監督專門勘測工作的顧問費一
事,渠務署署長表示,當局將以獨立合約形式批出此項目
,藉以要求顧問制定詳細的投標規定,以便挑選合適的承
建商及監督承建商的工作。

5.渠務署署長於回應一名議員時表示,一如過往的工程計
劃,當局採用2.5為計算顧問費的因數。副庫務司表示,為
回應議員對顧問費計算方法的關注,有關此事項的資料文
件將會於短期內送交議員。關於約佔工程成本10%,金額
為150萬元的應急費用,渠務署署長表示,該金額乃根據
過往經驗估計出來,應足以應付工程所需。

6.副庫務司於回應主席時表示,納入一九九五年資源分配
工作的所有工程,其成本均按一九九四年十二月的價格計
算,這些工程成本將在一九九六年資源分配工作中按一九
九五年十二月的價格重新修訂。

7.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建議修訂工程計劃範圍/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的甲級
工程計劃
總目707 新市鎮及市區發展

PWSC(96-97)266CL 沙田新市鎮第II階段工
程-- 工程拓展計劃第23
組第2期

8.拓展署署長於回應一名議員時解釋說,財務委員會最初
於一九八一年核准工程計劃預算費,此後,當局曾數次修
訂有關預算費,以支付合約價格波動所引致的費用。修訂
成本的主要原因是土地用途改變導致遲遲未能最後制定道
路的規劃設計,以及當時未有實施工程計劃初步可行性研
究制度(該制度於一九九四年才開始推行)。現行建議要求
將工程計劃預算費增加2億9,480萬元,以便完成P8號道路
尾段的餘下工程,包括環境美化及渠務工程,以及減低噪
音措施。

9.一名議員詢問,當局曾否就建議的減低噪音措施諮詢受
影響居民。拓展署署長於回應時表示,當局曾諮詢區議會
對此項工程的意見,但並無特別就建議的減低噪音措施諮
詢區議會。在議員的要求下,他答允就現行建議諮詢區議
員,並在此項目提交財務委員會審核前把諮詢結果告知議
員。關於該區日後的減低噪音措施,規劃環境地政司表示
,待當局已有更確實的發展計劃(例如人口密度)後,便可
研究該等措施。主席表示,此事項應由有關的事務委員會
跟進。

10.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

PWSC(96-97)3409CL 沙田新市鎮--第II階段
工程:第35區插桅杆、
牛皮沙及多石村敷設公
共設施及擴建工程

11.議員對現時工程計劃延誤33個月一事表示關注,並促請
政府當局檢討現行機制,以盡量減少出現不必要的延誤。
拓展署署長於回應時解釋,該項工程計劃出現延誤是因為
當局於進行清理土地工作時遇到困難,以及當局未能預計
到居民提出增建設施的要求會導致額外的工程。為了縮短
工程計劃的延誤,工務司表示當局已為工務計劃的項目引
入一個修訂程序,規定倘有關工程計劃已獲提升為甲級,
當局通常不會批准更改其設計。任何可能影響設計細節的
諮詢工作應預早並在有關工程計劃獲提升為乙級前進行。
工務計劃項目實施工程計劃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制度,亦有
助於清楚界定工程範圍以及就所需成本、時間及資源方面
作出實際的預測。

12.關於向126名承批人收回的款項,副庫務司表示,根據
丁屋政策,有關收回及平整工地,以及在土地上興建區內
通道及渠道的費用,政府可向承批人收回。然而,有關提
供遊憩用地、社區及康樂設施,以及該區基建設施(如主要
道路、污水管及雨水渠等)的全部成本,將由政府承擔。根
據現行建議,政府將向126名承批人收回3,970萬元。

13.劉慧卿議員表示,由於她反對丁屋政策,她不能支持有
關建議。她促請政府加快進行檢訂該項政策的工作,並將
有關結果提交立法局審議。主席表示此項目應由有關的事
務委員會跟進。

14.此項目在席上付諸表決並獲得通過。劉慧卿議員對此建
議表示反對。

財務委員會參考文件

FCRI(95-96)43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工程
計劃預算費

15.主席表示,議員先前曾要求政府當局就採用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基本工程計劃預算費一事提供進一步資料。為此
,當局已向議員發出一份資料摘要(FCRI (95-96)43號文件)
,供會議席上討論。

16.副工務司於回應一名議員的問題時表示,採用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預算費的目的是提供一個較實際的工程計劃預
算費,以及每年所需現金流量的資料。為了訂出實際的預
算費,政府當局將要考慮勞工及建造價格趨勢的預測,以
及市場上最近期的投標價。此舉事實上可以在開始時已更
清楚顯示工程預算費。為應付未能預計的索償聲請所引致
的開支,當局將在工程計劃預算費內預留一筆應急費用。

17.關於採用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預算費,其目的是否避免
有關方面需就提高工程計劃預算費而把工程項目再次提交
工務小組委員會或財務委員會審批的問題,工務司表示,
政府當局不會刻意調高工程計劃預算費,藉以迴避要求議
員批准增加成本的需要,因為工程範圍若有擴展,政府當
局仍須先獲得財務委員會及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批准。此外
,個別工程倘出現支出較預期低的情況,亦會在經修訂的
預算費中反映。

18.鑑於承建商可能利用為應付通脹預留的款項提高其投標
價,關於採用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費會否導致投標
價較高的問題,工務司表示,投標者之間的競爭一向十分
激烈,承建商非常清楚與成本上漲有關連的風險,此點已
一直反映在其投標價中。因此,採用付款當日價格計算預
算費不會導致投標價上升,而自推行付款當日價格計算預
算費以來,當局所收到的投標甚具競爭力。副庫務司於回
應一名議員的詢問時表示,政府當局並無規定工程項目的
投標價須不超過核准預算費的既定範圍。當局只會在顧及
有關的工程量、為按時完成工程預留的時間及有關工程要
求的標準後,而認為投標價似乎與現實完全不符的情況下
,才會考慮拒絕接納該項投標。就此方面,政府當局答允
提供一九九二年以來採用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而獲核准工
程項目的進一步資料,包括獲核准工程計劃的預算費、投
標進行後的實際結算費用及其實際最後開支。

19.副庫務司於回應一名議員時解釋土木工程指數及投標價
格指數的分別。他解釋說,土木工程指數乃根據統計署公
布的勞工及各類材料的成本轉變而釐定,至於投標價格指
數則顯示新建築工程的投標價格水平。政府經濟顧問將根
據上述兩項指數及其他指數,預測未來數年的勞工及建造
價格轉變趨勢。現時當局對一九九六至一九九九年間作出
的預測為10%,並預測二零零零年以後每年上升7.5%。政
府當局在計算工程項目的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費時
,將採用有關的價格調整因數訂定固定價格,以預測工程
實施期間的每年現金流量(開支)要求。

20.FCR(95-96)106號文件建議採用勞工及建築價格趨勢,以
計算伊利沙伯醫院手術室大樓及康復大樓重建計劃有關的
家具及器材的付款當日價格,關於此舉是否恰當一事,副
庫務司表示,該等設施屬建築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採用統
一的指數旨在簡化計算程序。雖然他同意或應採用另一個
指數計算家具及器材的付款當日價格,他指出,就制定預
算案而言,在同一項工程內,為不同類別的項目採用多個
不同的指數,將導致計算過程變得十分複雜。此外,對總
預算費來說,採用不同的指數可能只帶來微不足道的影響
。他強調,實際開支仍須視乎投標結果而定。然而,他答
應記錄議員的論點。

21.關於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顧問費的計算方法,副庫務
司表示,政府當局現時於計算顧問預算費時亦採用相同的
指數。他同意以勞工及建造價格趨勢為基礎的指數可能不
適用於顧問研究工作。他承諾,政府當局將於短期內進一
步考慮此問題。

22.主席多謝政府當局向議員簡報此事項,並表示是次討論
的紀要亦應送交財務委員會其他委員參閱。

23.會議於下午十二時二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五月九日


Last Updated on 1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