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委員會
1995/96 年度


1995/96 年度

內務委員會由立法局全體非官方議員組成(立法局主席除外) ,正副主席之職均由議員互選出任。內務委員會通常逢星期 五下午舉行會議,商討立法局事務,為立法局會議作準備, 以及審議與立法局工作有關的事宜。內務委員會通常是公開 舉行,讓市民旁聽。在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會期內,內務委 員會共舉行了三十一次會議。

內務委員會負責統籌立法局及其轄下大多數委員會處理的事 務,以及研制有關的議事程序。此外,內務委員會在與政府 當局作正式及定期的溝通方面,發揮重點的作用,就關乎市 民與立法局事務有關的重要事項,定期為議員安排由布政司 及財政司主持的簡佈會。

內務委員會的其中一項重要職能,是研究由政府或立法局議 員提出的立法建議。凡向立法局提交的條例草案或在立法局 會議上提交的附屬法例,一般均會轉交內務委員會處理,內 務委員會可成立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研究該等草案,或成立 小組委員會協助對某些項目的附屬法例詳加審議。內務委員 會其後會監察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的工作進度 ,並研究其呈交的報告。

內務委員會的另一重要角色,是決定立法局轄下事務委員會 的數目及職權範圍。事務委員會是正式成立的委員會,用來 監察和審議與政府有關的事宜, 及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以供省覽或審議。

內務委員會的委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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