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文件 CB (3) 879/95-96號

立法局
會議紀要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
第三十二號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會議的紀要


出席議員:

    主席黃宏發議員,O.B.E.,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司徒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O.B.E., J.P.
    何承天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檢基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M.B.E.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F.Eng., J.P.
    楊 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陸恭蕙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李卓人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婉嫻議員
    鄭家富議員
    鄭明訓議員
    鄭耀棠議員
    張炳良議員
    張漢忠議員
    蔡根培議員,J.P.
    朱幼麟議員
    何俊仁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漢銓議員,J.P.
    羅祥國議員
    羅致光議員
    李啟明議員
    梁耀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羅叔清議員
    莫應帆議員
    吳靄儀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謝永齡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C.B.E., I.S.O., J.P.
    任善寧議員

缺席議員:

    李國寶議員,O.B.E., LL.D. (Cantab), J.P.
    黃宜弘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布政司
孫明揚先生,C.B.E., J.P.
行政局議員財政司
曾蔭權先生,O.B.E., J.P.
行政局議員律政司
馬富善先生,C.M.G., J.P.
運輸司
鮑文先生,I.S.O., J.P.
衞生福利司
霍羅兆貞女士,O.B.E., J.P.
教育統籌司
王永平先生,J.P.
保安司
黎慶寧先生,J.P.
規劃環境地政司
梁寶榮先生,J.P.
庫務司
鄺其志先生,J.P.
工務司
鄺漢生先生,J.P.
財經事務司
韋徐潔儀女士,J.P.
經濟司
關永華先生,J.P.
工商司
何宣威先生,J.P.

列席秘書:

    立法局秘書處秘書長馮載祥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一)吳文華女士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三)陳欽茂先生



文件

下列文件乃根據《會議常規》第14(2)條的規定而正式提交: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1996年旅館業(費用)(修
訂)規例》
224/96
2.《1996年道路交通(公共服
務車輛)(修訂)規例》
225/96
3.《1996年保險公司(授權費及
年費)(修訂)規例》
226/96
4.《醫生(選舉規定)(程序)
規例》
227/96
5.《1996年人民入境(修訂)規
例》
228/96
6.《1996年人事登記(修訂)規
例》
229/96
7.《1996年婚姻條例(修訂附表
2)令》
230/96
8.《1996年出生登記(特設登記
冊)條例(修訂附表5)令》
231/96
9.《1996年死亡登記(特設登記
冊)條例(修訂附表4)令》
232/96
10.《1996年婚姻制度改革(費
用)(修訂)規例》
233/96
11.《1996年領港(費用)(修
訂)令》
234/96
12.詳情請參閱議事程序表修訂
本英文版
235/96
13.《地方法院平等機會規則》 236/96
14.《1996年勞資審裁處(一
般)(修訂)規則》
237/96
15.《1996年儲稅券(利率)
(第2號)公告》
238/96
16.《商船(海員)(費用)
規例》
239/96
17.《1996年商船(費用)(修
訂)(第2號)規例》
240/96
18.《海岸公園及海岸保護區規
例》
241/96
19.《1996年最高法院規則(修
訂)規則》
242/96
20.《1995年銀行紙幣發行(修
訂)條例(1995年第98號)
1996年(生效日期)公告》
243/96
21.《1996年汽車(首次登記
稅)(修訂)條例(1996年第
29號)1996年(生效日期) 公
告》
244/96
22.《司法人員(職位任期)條
例(第433章)1996年(生效日
期)公告》
245/96
23.《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借款(亞洲開發銀行)條例)
令》
(C)54/96
2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分劃條例)令》
(C)55/96
25.《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渣打(亞洲)有限公司條例)
令》
(C)56/96
26.《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英國勞合銀行(合併)條例)
令》
(C)57/96
27.《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蘇格蘭皇家銀行條例)令》
(C)58/96
28.《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德意志銀行(合併)條例)
令》
(C)59/96
29.《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美國國際商業銀行(香港業務
轉讓)條例)令》
(C)60/96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會期內提交的文件

第85號 回應一九九六年二月
政府帳目委員會第二十五A號報告書
的政府覆文
第86號 財務委員會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開支預算草案的特
別會議報告

致辭

布政司就其提交的“回應一九九六年二月政府帳目委
員會第二十五A號報告書的政府覆文”向本局致辭。

一位議員提出質詢要求澄清,由衞生福利司作答。

楊森議員就其提交的“財務委員會一九九六至九七年
度開支預算草案的特別會議報告”向本局致辭。

李華明議員就於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正式提交本局
的《1996年除害劑(修訂)規例》及《1996年郊野
公園及特別地區(修訂)規例》向本局致辭。

質詢

1. 張文光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

教育統籌司作答。

五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司答覆。

2. 鄭耀棠議員提出第二項質詢。

教育統籌司作答。

五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司答覆。

3. 單仲偕議員提出第三項質詢。

經濟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經濟司答覆。

4. 葉國謙議員提出第四項質詢。

保安司作答。

八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司答覆。

5. 劉健儀議員提出第五項質詢。

衞生福利司作答。

五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衞生福利司答覆。

6. 黃偉賢議員提出第六項質詢。

保安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司答覆。

第七至二十項質詢的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局各
位議員參閱。

議案

《公共巴士服務條例》

運輸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婚姻訴訟條例》

庫務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批准首席大法官於1996年5月13日訂立的《1996年婚姻
訴訟(費用)(修訂)規則》。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

首讀

《1996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

《航空保安條例草案》

《新界土地交換權利(贖回)條例草案》

上述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依據《會議常規》第41(3)
條的規定,受命安排二讀。

二讀

《1996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

財經事務司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
規定,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
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航空保安條例草案》

保安司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
規定,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
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新界土地交換權利(贖回)條例草案》

規劃環境地政司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二讀議案經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會議常規》的
規定,上述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應中止待續,而該條
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議員議案

《釋義及通則條例》

李華明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就1996年5月15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水
務設施(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
176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2)條
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
展至1996年6月26日。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釋義及通則條例》

梁智鴻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就1996年5月22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危
險藥物(修訂)規例》(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
191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2)條
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
展至1996年6月26日。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釋義及通則條例》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就1996年5月15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殘疾歧視
條例(1995年第86號)1996年(生效日期)公告》
(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184號法律公告),將
《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
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1996年6月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釋義及通則條例》

李卓人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就1996年5月15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性別歧視
條例(1995年第67號)1996年(生效日期)公告》
(即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185號法律公告),將
《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
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1996年
6月26日。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釋義及通則條例》

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就1996年5月8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6年廢
物處置(化學廢物處置的收費)(修訂)規例》(即
刊登於憲報的1996年第167號法律公告),將《釋義
及通則條例》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
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1996年6月26日。

議案經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斜坡安全

葉國謙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鑑於雨季來臨,而香港地理環境特殊,陡峭及具潛在
危險的斜坡頗多,斜坡安全問題必再度引起市民關注
,本局促請政府正視斜坡安全問題,增加人手以加快
對全港斜坡的初步勘測工作,並透過加強宣傳及教育
,促使有關政府各部門及私人物業的業主負起勘測及
改善斜坡和護土牆的責任,以避免造成嚴重傷亡的山
泥傾瀉事件再次發生,及確保市民生命安全。

葉國謙議員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三位議員就議案發言。

下午五時五十分,代理主席於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為
主持會議。

另有八位議員及工務司就議案發言。

葉國謙議員發言答辯。

主席於下午六時三十八分恢復主持會議。

議案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認為議案已獲通過。

陳榮燦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會議常
規》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38票贊成議案及零票反對(表決紀錄載於
會議紀要英文版附件)。他於是宣布葉國謙議員的議
案已獲通過。

增撥基礎教育經費

張文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鑑於過去五年來,基礎教育經費的累積增幅遠遠落後
於經濟增長,本局促請政府從速增加基礎教育經費,
追補過去撥款低於經濟增長的不足,並積極尋求資源
,以革新課程、增加教師人手及加強培訓、引進現代
化教學設施、增加學校活動空間、改善教學環境,及
盡早落實小學全日制及取消中學浮動班,制訂推行的
時間表,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及提高學校教學成效。

張文光議員的議案經提出待議。

十位議員及教育統籌司就議案發言。

張文光議員發言答辯。

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下次會議

主席按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布休會,並定於一九
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星期三續會。

會議遂於晚上八時二十一分休會。


Last Updated on 27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