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文件CB 376/95-96號

立法局
會議紀要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第十三號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會議的紀要


出席者:

    主席黃宏發議員,O.B.E.,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國寶議員,O.B.E., LL.D. (Cantab), J.P.
    倪少傑議員,O.B.E., J.P.
    司徒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O.B.E., J.P.
    何承天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檢基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M.B.E.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F.Eng., J.P.
    黃宜弘議員
    楊 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陸恭蕙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李卓人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婉嫻議員
    鄭家富議員
    鄭明訓議員
    鄭耀棠議員
    張炳良議員
    張漢忠議員
    蔡根培議員,J.P.
    朱幼麟議員
    何俊仁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漢銓議員,J.P.
    羅祥國議員
    羅致光議員
    李啟明議員
    梁耀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羅叔清議員
    莫應帆議員
    吳靄儀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謝永齡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C.B.E., I.S.O., J.P.
    任善寧議員

列席者:

布政司
陳方安生議員,C.B.E., J.P.
財政司
曾蔭權議員,O.B.E., J.P.
律政司
馬富善議員,C.M.G., J.P.
政務司
孫明揚先生,C.B.E., J.P.
文康廣播司
周德熙先生,C.B.E., J.P.
運輸司
鮑文先生,I.S.O., J.P.
衞生福利司
霍羅兆貞女士,O.B.E., J.P.
規劃環境地政司
梁寶榮先生,J.P.
庫務司
鄺其志先生,J.P.
工務司
鄺漢生先生,J.P.
工商司
俞宗怡女士,J.P.
教育統籌司
韋玉儀女士,J.P.
保安司
尤曾嘉麗女士,J.P.

立法局秘書:

    立法局秘書處秘書長馮載祥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副秘書長羅錦生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一)吳文華女士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二)陳欽茂先生



文件

下列文件乃根據《常規》第14(2)條的規定而提交
會議席上省覽: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1995年法定語文(修改
文本)(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令》

570/95

2.《直播電視聯繫設施和錄影
證據規則》

571/95

3.《1995年證券(在聯合交易
所買賣的股份期權)(修
訂)規則》

572/95

4.《1995年香港中文大學規程
(修訂)(第3號)規程》

573/95

5.《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領事館官員管理遺產條例)
令》

(C)120/9

6.《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令》

(C)121/95

7.《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架空纜車(安全)條例)
令》

(C)122/95

8.《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令》

(C)123/95

9.《商船(防止廢物污染)規
例》

574/95

10.《商船(海員)(家屬糧)
規例》

575/95

11.《商船(海員)(進入危險
艙)規例》

576/95

12.《商船(海員)(健康及安
全:一般責任)規例》

577/95

13.《商船(海員)(工作時
數)規例》

578/95

14. 《商船(海員)(糧食和
水)規例》

579/95

15.《商船(海員)(出生、死
亡及失蹤個案的申報)規例》

580/95

16. 《商船(海員)(船上活
動安全)規例》

581/95

17.《商船(海員)(駐船醫
生)規例》

582/95

18.《商船(海員)(船員艙
房)規例》

583/95

19.《1995年土地註冊(修訂)
規例》

584/95

20.《1995年法定語文(修改
文本)精神健康條例)令》

585/95

21.《1995年法定語文(根據
第4D條修改文本)(第2
號)令》

586/95

22.(請參閱立法局會議紀要英
文版)

587/95

23.《1995年公眾衞生及市政
條例(公眾市場)(指定事
宜及修訂附表10)(第3
號)令》

588/95

24.《地方法院民事訴訟程序
(一般)(採用語文)規
則》

589/95

25.《1995年婚姻訴訟(修訂)
規則》

590/95

26.《1995年僱員補償(法院
規則)(修訂)規則》

591/95

27.《1995年土地審裁處(修
訂)規則》

592/95

28.《1995年律師執業(修
訂)(第3號)規則》

593/95

29.《1995年遊樂場(市政局)
(修訂)(第4號)附例》

594/95

30.《1995年宣布市政局轄區
市場(修訂)(第3號)公
告》

595/95

31.《建築工地升降機及塔式工
作平台(安全)條例(1995年
第23號)1995年(生效日
期)(第2號)公告》

596/95

32.《1995年公安(修訂)條例
(1995年第77號)1995年
(生效日期)公告》

597/95

33.《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精神健康條例)令》

(C)124/95

3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區域市政局條例)令

(C)125/95

35.《保險公司(一般業務)
(估值)規例》

598/95

36.《1995年保險公司條例
(修訂附表3)規例》

599/95

37.《商船(海員)(高級船
員資格證明)規例》

600/95

38.《商船(海員)(油船 
─ 高級船員及普通船員)
規例》

601/95

39.《商船(海員)(船員協議
、船員名冊及海員解職)規例》

602/95

40.《商船(海員)(安全工
作守則)規例》

603/95

41.《商船(海員)(船上違紀
行為)規例》

604/95

42.《商船(海員)(體格檢
驗)規例》

605/95

43. 《商船(海員)(正式航
海日誌)規例》

606/95

44.《商船(海員)(遣返)
規例》

607/95

45.《商船(海員)(安全人
員和意外及危險事故報告)
規例》

608/95

46.《商船(海員)(工資及帳
目)規例》

609/95

47.《1995年法定語文(修改
文本)(古物及古蹟條例)
令》

610/95

48.《1995年領港(費用)
(修訂)令》

611/95

49.《1995年貨幣兌換商條例
(修訂附表)公告》

612/95

50.《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古物及古蹟條例)令》

(C)126/95

51.《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農產品(統營)條例)令》

(C)127/95

52.《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海魚(統營)條例)令》

(C)128/95

53.《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海魚養殖條例)令》

(C)129/95

5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
(退休金條例)令》

(C)130/95

55.《商船(海員)(資格證
明及值班)規例》

1/96

56.《商船(海員)(僱用登
記簿)規例》

2/96

57.《商船(海員)(機房值
班普通船員)規例》

3/96

58.《商船(海員)(導航值
班普通船員)規例》

4/96

59.《商船(海員)(醫療物
品)規例》

5/96

60.《商船(海員)(高級水手
合格證書)規例》

6/96

61.《商船(海員)(救生艇
筏熟練操作證書)規例》

7/96

62.《商船(海員)(進行研
訊)規例》

8/96

63.《商船(海員)(費用)
規例》

9/96

64. 《1996年商船(費用)
(修訂)規例》

10/96

65.《1996年公司條例(修訂
附表8)令》

11/96

66.《1996年有限責任合夥條
例(修訂附表)令》

12/96

67.《1996年公司條例(監理
誓章、宣誓或聲明的費用)
(修訂)公告》

13/96

68.《1996年受託人條例(修
訂附表1)公告》

14/96

69.《空氣污染管制(露天焚
燒)規例》

15/96

70.《1996年會社(房產安全)
(費用)(修訂)規例》

16/96

71.《1996年進出口(戰略物
品)規例(修訂附表1)令》

17/96

72.《1996年九廣鐵路公司
(認可活動)令》

18/96

73.《1996年野生動物保護條
例(修訂附表6)令》

19/96

74.《1996年古物及古蹟(歷
史建築物的宣布)公告》

20/96

75.《1996年道路交通(多輪
車)(指定道路、地方、交
通標誌及道路標記)(修訂)
公告》

21/96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會期內提交省覽的文件

第49號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第二季
獲批准對已核准的開支預算作出更改的報告
公共財政條例:第8條

第50號

市政局截至一九九五年九月三十日止的
核准經修訂工程報表

第51號

香港學術評審局
1994-1995年報

致辭

教育統籌司就她所提交的“香港學術評審局1994
- 1995年報”向本局致辭。

黃偉賢議員及陳鑑林議員就《1995年道路交通(公
共服務車輛)(修訂)(第5號)規例》向本局致
辭。該規例已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於席上提
交本局省覽。

質詢

1. 羅致光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

政務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政務司答覆。

2. 李卓仁議員提出第二項質詢。

教育統籌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教育統籌司及工商司
答覆。

3. 陸恭蕙議員提出第三項質詢。

庫務司作答。

一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庫務司答覆。

4. 馮檢基議員提出第四項質詢。

保安司作答。

三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司答覆。

5. 詹培忠議員提出第五項質詢。

工商司作答。

三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工商司答覆。

6. 莫應帆議員提出第六項質詢。

衞生福利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衞生福利司答覆。

第七至二十項質詢的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局
各位議員參閱。

議案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律政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請參閱立法局會議紀要英文版)

本局內經將議案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釋義及通則條例》

保安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見附件I所載決議)

本局內經將議案提出待議。

兩位議員及律政司就議案發言。

保安司發言答辯。

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條例草案

首讀

《1995年法律修訂及改革(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1995年道路交通(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東區海底隧道行車隧道(使用稅)條例草案》

《1995年稅務(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

上述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按照《常規》第41(3)
條的規定,下令記錄在案,以便二讀。

二讀

《1995年法律修訂及改革(綜合)(修訂)條例草案》

政務司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本局內經將二讀議案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常
規》的規定,有關的辯論應押後進行,而該條例草案
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1995年道路交通(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

《東區海底隧道行車隧道(使用稅)條例草案》

《1995年稅務(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

運輸司動議二讀,並分別就上述各項條例草案向
本局致辭。

本局內經將二讀議案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常
規》的規定,有關的辯論應押後進行,而該條例草
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議員議案

《釋義及通則條例》

李永達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將1995年12月6日提交立法局會議省覽的《1995
年渡輪服務(香港油蔴地小輪船有限公司)(收
費釐定)(修訂)令》(即刊登於憲報的1995年
第545號法律公告)廢除。

本局內經將李永達議員的議案提出待議。

主席宣布陳鑑林議員已發出通知,表示會動議修
正《1995年渡輪服務(香港油蔴地小輪船有限公
司)(收費釐定)(修訂)令》。由於李永達議員
及陳鑑林議員所動議的議案內容性質相同,因此主
席建議進行合併辯論,一併辯論這兩項議案。由於
沒有議員反對,主席遂命令就該兩項議案進行合併
辯論。

陳鑑林議員就其本人及李永達議員的議案發言。

14位議員及運輸司就該兩項議案發言。

李永達議員發言答辯。

李永達議員的議案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認為議
案已獲通過。

葉國謙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
規》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27票贊成議案及31票反對。(表決
紀錄載於附件II)他於是宣布李永達議員的議案
已被否決。

陳鑑林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見附件III所載決議)

本局內經將陳鑑林議員的議案提出待議,並付諸
表決。主席表示他認為議案已被否決。

陳鑑林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14票贊成議案及42票反對。(表決
紀錄載於附件IV。)他於是宣布陳鑑林議員的議
案已被否決。

《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

陳榮燦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鑑於本港現時經濟不景,通脹高企的情況下,政
府仍採用‘用者自付’原則徵收排污費及工商業
污水附加費,無疑令市民百上加斤,本局促請政
府撤銷或減低一般家庭住戶排污費,暫緩徵收工
商業污水附加費,並就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的徵費
準則進行檢討,待檢討完成後再作決定。

本局內經將陳榮燦議員的議案提出待議。

下午六時五十四分,代理主席於主席暫時離席期
間代為主持會議。

謝永齡議員、馮檢基議員及梁耀忠議員就該議案
及各自動議的修正案向本局致辭。

規劃環境地政司就上述議案及各項修正案發言。

主席於下午七時三十分恢復主持會議。

11位議員就議案及各項修正案發言。

陳榮燦議員就各項修正案發言。

工務司就議案及各項修正案發言。

謝永齡議員就陳榮燦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
案:

在“鑑於本港現時經濟不景”前加入“本局贊成政
府採取‘污染者自付’原則,向污染者徵收污水處
理費用,但”;刪除“政府仍採用‘用者自付’原
則徵收排污費及工商業污水附加費,無疑令市民百
上加斤”,並以“反對向住戶收回全部運作成本,”
取代;及刪除“撤銷或”、“暫緩徵收工商業污水
附加費,”和“,待檢討完成後再作決定”。

本局內經將謝永齡議員就陳榮燦議員的議案所動
議的修正案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認
為議案已獲通過。

劉慧卿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20票贊成修正案及30票反對。(表
決紀錄載於附件V。)他於是宣布謝永齡議員就
陳榮燦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已被否決。

馮檢基議員就陳榮燦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採用‘用者自付’原則”及“或減低”;
並刪除“暫緩徵收”及以“及考慮減收”取代。

本局內經將馮檢基議員就陳榮燦議員的議案所動
議的修正案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
認為修正案已被否決。

馮檢基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三票贊成修正案及47票反對。(表決
紀錄於附件VI。)他於是宣布馮檢基議員就陳榮
燦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已被否決。

梁耀忠議員就陳榮燦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或減低”,“暫緩徵收工商業污水附加
費,”及“,待檢討完成後再作決定”;及在“並”
後加入“從速”。

本局內經將梁耀忠議員就陳榮燦議員的議案所動
議的修正案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
認為修正案已被否決。

陳榮燦議員發言答辯。

陳榮燦議員的議案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認為議
案已被否決。

陳榮燦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20票贊成議案及27票反對。(表決
紀錄載於附件VII。)他於是宣布陳榮燦議員的
議案已被否決。

香港工業安全檢討

黃秉槐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本局支持一九九五年七月發表的《香港工業安全
檢討諮詢文件》所載的各項建議,並促請政府及
其他有關機構在可行情況下盡早實施有關建議,
以改善香港工地的安全標準及操作方式。

本局內經將黃秉槐議員的議案提出待議。

夏佳理議員、曾建成議員及梁智鴻議員就上述議
案及各自動議的修正案向本局致辭。

12位議員就議案及各項修正案發言。

黃秉槐議員就各項修正案發言。

教育統籌司就議案及各項修正案發言。

夏佳理議員就黃秉槐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支持”,並以“呼籲有關當局應主要透過
訂立工作守則,實施”取代;及刪除“並促請政
府及其他有關機構在可行情況下盡早實施有關建
議,以改善香港工地的安全標準及操作方式”並
以“以確保各方能就香港工作場所及其操作方式
的案全和健康標準,共同分擔責任及設法加以改
善;並促請政府與其他有關團體磋商,制訂實際
可行的時間表,以實施該等建議”取代。

本局內經將夏佳理議員就黃秉槐議員的議案所動
議的修正案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
為修正案已被否決。

夏佳理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八票贊成修正案及33票反對。(表決
紀錄載於附件VIII。)他於是宣布夏佳理議員就
黃秉槐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已遭否決。

曾建成議員就黃秉槐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支持”,並以“得悉”取代;及刪除“並
促請政府及其他有關機構在可行情況下盡早實施
有關建議,以改善香港工地的安全標準及操作方
式”,並以“但對政府遲遲未有改善香港整體工
作人口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表示遺憾;為達致全面
保障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本局促請政府:

  1. 糾正忽略職業安全及健康的錯誤政策;
  2. 加強立法及增撥資源,為從事工業及非工
    業工作的僱員提供周全的職業安全及健康保障;
  3. 從速立例規定各行業必須設立安全委員會
    ,賦予僱員代表足夠監察權;及
  4. 加強執法,嚴懲違例僱主”取代。

本局內經將曾健成議員就黃秉槐議員的議案所動
議的修正案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
認為修正案已獲通過。

梁智鴻議員要求點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30票贊成修正案及12票反對。(表
決紀錄載於附件IX。)

他於是宣布曾建成議員就黃秉槐議員的議案所動
議的修正案獲通過。

梁智鴻議員撤回其對黃秉槐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
修正案。

由黃秉槐議員動議,而經曾建成議員修正的議案
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議員條例草案

首讀

《1995年人民入境(修訂)條例草案》

《東京三菱銀行條例草案》

《東京三菱銀行(附屬公司合併)條例草案》

上述條例草案經過首讀,並根據《常規》第41(3)
條的規定,下令記錄在案,以便二讀。

二讀

《1995年人民入境(修訂)條例草案》

何敏嘉議員動議二讀,並向本局致辭。

本局內經將二讀議案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
常規》的規定,有關的辯論應暫停進行,而該條例
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東京三菱銀行條例草案》

《東京三菱銀行(附屬公司合併)條例草案》

李國寶議員分別就上述兩項條例草案動議二讀及
向本局致辭。

本局內經將二讀議案提出待議。主席表示按照《
常規》的規定,有關的辯論應暫停進行,而上述條
例草案則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下次會議

主席按照會議《常規》的規定,宣布休會待續,下
次會議定於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七日星期三舉行。

會議遂於晚上十一時三十三分休會待續。


Last Updated on 27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