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文件CB 414/95-96號

立法局
會議紀要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第十五號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會議的紀要


出席者:

    主席黃宏發議員,O.B.E., J.P.
    李鵬飛議員,C.B.E., J.P.
    周梁淑怡議員,O.B.E., J.P.
    李柱銘議員,Q.C., J.P.
    李國寶議員,O.B.E., LL.D. (Cantab), J.P.
    司徒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O.B.E., J.P.
    何承天議員,O.B.E., J.P.
    夏佳理議員,O.B.E., J.P.
    劉健儀議員,O.B.E., J.P.
    梁智鴻議員,O.B.E., J.P.
    陳偉業議員
    張文光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檢基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M.B.E.
    劉慧卿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J.P.
    李華明議員
    唐英年議員,J.P.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M.B.E., F.Eng., J.P.
    黃宜弘議員
    楊 森議員
    楊孝華議員,J.P.
    黃偉賢議員
    陸恭蕙議員
    田北俊議員,O.B.E., J.P.
    陳鑑林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婉嫻議員
    鄭家富議員
    鄭耀棠議員
    張炳良議員
    張漢忠議員
    蔡根培議員,J.P.
    朱幼麟議員
    何俊仁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千石議員
    劉漢銓議員,J.P.
    羅祥國議員
    羅致光議員
    李啟明議員
    廖成利議員
    羅叔清議員
    莫應帆議員
    吳靄儀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謝永齡議員
    任善寧議員

缺席者:

倪少傑議員,O.B.E., J.P.
李卓人議員
鄭明訓議員
梁耀忠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C.B.E., I.S.O., J.P.

列席者:

布政司
陳方安生議員,C.B.E., J.P.
財政司
曾蔭權議員,O.B.E., J.P.
律政司
馬富善議員,C.M.G., J.P.
運輸司
鮑文先生,I.S.O., J.P.
經濟司
蕭炯柱先生,J.P.
房屋司
黃星華先生,O.B.E., J.P.
財經事務司
許仕仁先生,J.P.
保安司
黎慶寧先生,J.P.
庫務司
鄺其志先生,J.P.
工商司
俞宗怡女士,J.P.

立法局秘書:

    立法局秘書處秘書長馮載祥先生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一)吳文華女士
    立法局秘書處助理秘書長(二)陳欽茂先生


文件

下列文件乃根據《常規》第14(2)條的規定而提交
會議席上省覽:

附屬法例

法律公告編號

1.《1995年土地註冊費用(修訂)規
例》

35/96

2.《1995年土地註冊(新界)費用(廢
除)規例》

36/96

3.《1995年土地註冊費用(修訂)
規例
1996年(修訂)規例》

37/96

4.《1995年土地註冊(新界)費用
(廢除)規例
1996年(修訂)規例》

38/96

5.《1996年土地註冊(修訂)規
例》

39/96

6.《1996年渡輪服務(天星小輪有限
公司) (收費決定)(修訂)令》

40/96

7. 《1996年架空纜車(費用)
(修訂)規例》

41/96

8.《1996年升降機及自動梯(安
全)(費用)(修訂)規例》

42/96

9.《1996年指定圖書館(市政局轄
區)令》

43/96

10. 《1996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
(公眾市場)
(指定事宜及修訂附表10)令》

44/96

11.《1996年宣布市政局轄區市場
(修訂)公告》

45/96

12.《1996年銀行業(指定香港公
營部門實體)(修訂)公告》

46/96

13. 《1995年飛機乘客離境稅
(修訂)條例
(1995年第100號)1996年
(生效日期)公告》

47/96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會期內提交省覽的文件

第53號

香港教育學院
一九九四 - 九五年年報暨
一九九四 - 九五年財政報告

質詢

1.單仲偕議員提出第一項質詢。

保安司作答。

七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司答覆。

2.李華明議員提出第三項質詢。

工商司作答。

三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工商司答覆。

3.張漢忠議員提出第四項質詢。

保安司作答。

四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保安司答覆。

4.蔡根培議員提出第五項質詢。

房屋司作答。

兩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房屋司答覆。

5.楊孝華議員提出第六項質詢。

庫務司作答。

兩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庫務司答覆。

6.顏錦全議員提出第二項質詢。

財經事務司作答。

六位議員提出補充質詢,由財經事務司答覆。

第七至二十項質詢的書面答覆已於席上提交本局各位議
員參閱。

議案

1.《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布政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請參閱立法局會議紀要英文版)

本局內經將議案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2.《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布政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請參閱立法局會議紀要英文版)

本局內經將議案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3.《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布政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請參閱立法局會議紀要英文版)

本局內經將議案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4.《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布政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請參閱立法局會議紀要英文版)

本局內經將議案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5.《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律政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請參閱立法局會議紀要英文版)

本局內經將議案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6.《死因裁判官條例》

律政司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請參閱立法局會議紀要英文版)

本局內經將議案提出待議,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議員議案

1.免簽證進入英國

楊孝華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本局促請英國政府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後給予“香港
特別行政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的優待,並繼續為
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居民提供同樣的
待遇,同時盡快發表聲明,公布有關安排。

本局內經將楊孝華議員的議案提出待議。

15位議員及保安司分別就議案發言。

楊孝華議員發言答辯。

議案付諸表決,並獲通過。

2.凍結政府、公共事業機構的收費和費用
及公屋租金

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議案,並向本局致辭:

鑑於現時通脹高企,失業率持續攀升,以及政府擁有豐
厚盈餘和儲備,本局促請政府凍結與民生有關的收費和
公屋租金,同時亦要求各主要公營及私營公共事業機構
,自動凍結票價和費用在現有水平,為期一年,以減輕
市民沉重的生活負擔。

本局內經將單仲偕議員的議案提出待議。

田北俊議員就議案及其修正案向本局致辭。

下午五時四十六分,代理主席於主席暫時離席期間代為
主持會議。

陳婉嫻議員及任善寧議員分別就議案及其修正案向本局
致辭。

庫務司、運輸司、經濟司、房屋司及一位議員就議案及
修正案發言。

主席於下午六時三十七分恢復主持會議。

再有另外三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財政司向主席表示本局不足會議法定人數。主席
於是指示本局暫停會議,並召集議員出席會議。
其後本局便有足夠會議法定人數。

再有另外一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財政司向主席表示本局不足會議法定人數。主席
於是指示本局暫停會議,並召集議員出席會議。
其後本局便有足夠會議法定人數。

再有另外五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單仲偕議員就修正案發言。

財政司就議案及修正案發言。

田北俊議員就單仲偕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通脹高企,失業率持續攀升”,並以“經
濟放緩、通脹及失業率高企”取代;刪除“盈餘
和”;刪除“與民生有關的收費和公屋租金,同
時亦要求各主要公營及私營公共事業機構,自動
凍結票價和收費在現有水平,為期一年”,並以
“各項政府收費一年”取代;及在“以減輕市民
沉重的生活負擔”後加上“,刺激經濟及增加就
業機會”。

本局內經將田北俊議員就單仲偕議員的議案所動
議的修正案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
認為修正案已被否決。

田北俊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七票贊成修正案及38票反對(表決紀
錄載於附件I)。他於是宣布田北俊議員就單仲
偕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已被否決。

陳婉嫻議員就單仲偕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與民生有關的收費和”;在“公屋租金”
後加上“和與民生直接相關的政府收費”;刪除
“各主要”並以“有盈餘的”取代;及刪除“在
現有水平”。

本局內經將陳婉嫻議員就單仲偕議員的議案所動
議的修正案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
認為修正案已被否決。

田北俊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九票贊成修正案及20票反對(表決
紀錄載於附件II)。他於是宣布陳婉嫻議員就單
仲偕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已被否決。

任善寧議員就單仲偕議員的議案動議下列修正案:

刪除“及私營”及“在現有水平”;及在“為期
一年”後加上“(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3
月31日)”。

本局內經將任善寧議員就單仲偕議員的議案所動
議的修正案提出待議,並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
認為修正案已被否決。

田北俊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一票贊成修正案及45票反對(表決紀
錄載於附件III)。他於是宣布任善寧議員就單仲
偕議員的議案所動議的修正案已被否決。

單仲偕議員發言答辯。

單仲偕議員的原議案付諸表決。主席表示他認為
議案已獲通過。

田北俊議員要求點名表決。主席於是根據《常規》
第36(4)條下令本局點名表決。

主席宣布有25票贊成議案及19票反對(表決紀
錄載於附件IV)。他於是宣布單仲偕議員的原
議案已獲通過。

下次會議

主席依照《常規》的規定,宣布休會,下次會議定於一 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星期三舉行。

會議遂於晚上八時十二分休會待續。


Last Updated on 27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