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95/96 - 17(1)

立法局
議事程序表

1996年2月1日星期四
下午二時三十分

質詢總督時間

總督根據《常規》第4AA條向本局發表講話,並讓議員提出 質詢,由他答覆。

立法局秘書馮載祥
(羅錦生代行)


29 Jul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