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財經事務委員會

資料文件
貴金屬買賣



香港的黃金買賣

香港的黃金買賣歷史悠久,是世界主要黃金交易中心之一
。現時在香港買賣黃金的三大市場是--

  1. 金銀業貿易場;
  2. 本地倫敦金市;及
  3. 珠寶黃金買賣市場。
本文集中闡述(a)和(b)兩個市場。

2.金銀業貿易場(下稱貿易場)於一九一○年成立,現有會
員公司191家。會員之間互相買賣,有些更透過附屬公司
經營本地倫敦金買賣或套戥,一些則同時參與本地倫敦金
市的零售買賣。

3.貿易場的標準交易單位以100兩99金為一手,按兩計,並
以港元報價。貿易場去年的總成交量達1 800萬兩。

4.貿易場除為會員提供交易設施外,也是負責自我規管的
機構。根據貿易場的規定,各會員公司的負責人員都必須
由始至終符合貿易場訂立的適當人選準則。如接獲針對會
員的投訴,貿易場會着手調查。貿易場可對個別會員採取
紀律處分,包括警告、罰款、公開譴責,以及暫停或吊銷
會籍。

5.本地倫敦金市通常是供主要參與者如銀行、大規模國際
貴金屬公司及黃金買賣公司,以批發形式進行買賣。有些
個別的買賣商亦會參與零售買賣。

6.本地倫敦金市屬現貨市場,並在倫敦交收黃金。黃金交
收可延期完成,而通常以槓桿式進行買賣。黃金交易以100
金衡盎司為一手,而純度則通常是99.99%。本地倫敦金幾
乎是廿四小時進行交易活動。本地倫敦金市有利進行多項
活動,其中包括套戥活動,並以香港黃金價格作為參考。
該市場的總成交量估計會較貿易場的為高;不過,我們沒
有準確的數據。

7.本地倫敦金價格近年的波動幅度頗細:

每金衡盎司兌美元價格
1994年368元至398元(8.1%)
1995年371元至397元(6.7%)

即日價格波幅更小。

最近的投訴

8.自今年四月底起,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
監會」)共接獲約40宗有關貴金屬買賣活動的投訴。不過,
最近接獲的投訴數目已見下降。很多投訴人都會同時向警
方、勞工處、各區政務處及消費者委員會投訴。一般來說
,求職人士都會因被聲稱是貴金屬買賣公司的僱主引誘投
資黃金,而招致損失。由於懷疑有欺詐情況,證監會建議
未報案的投訴人向警方舉報。警方現仍在調查所接獲的投
訴。

9.從證監會蒐集的資料顯示,似乎有關投訴是針對少數公
司。顯然在大多數個案中,投訴人均被游說簽署一封信,
給予有關公司絕對決定權,代表他們買賣黃金。有關公司
會採用不正當手段如虛報市價及刻意增加買賣次數,以增
加所賺取的佣金。亦有些情況,投訴人的指示被有關公司
置之不理,以致不能套利或斬倉。至於大多數情況,有關
公司跟本地倫敦金或貿易場並無貿易往來,因此令人懷疑
有關公司根本沒有進行任何貴金屬買賣的交易。

討論

10.香港貴金屬市場已運作了差不多一百年。在貿易場的86
年歷史中,其作為自我規管機構的角色,得到市場充分確
認。投訴的個案極少,遇有投訴,貿易場會介入及協助處
理,投訴一般涉及黃金純度或個別會員的操守問題。目前
有一宗投訴指稱一間會員公司與另一間公司有關連,而警
方正就該投訴個案進行調查。貿易場的初步調查顯示,該
兩間公司並無關連,但有關調查仍在進行。

11.本地倫敦金市場方面,並無任何有關交易制度或程序的
投訴。因此,我們認為不宜對貿易場或本地倫敦金市施加
任何形式的規管。

12.如建議把貴金屬買賣活動納入規管範圍,會困難重重
。由於有需要避免對正當的貴金屬買賣活動加以規管(並
無理由支持規管),在界定須規管的活動類型時,會遇到
嚴重問題。此外,即使制訂再多法例,仍不能杜絕詐騙
行為。存心詐騙的不法公司,只會尋找其他方法,以達
到目的。

13.我們相信,更可行的解決方法是,由政府教導市民認
識這類欺詐活動。由於求職人士似乎多被選中為欺詐目
標,勞工處在較早前已發布新聞稿及分發傳單,提醒求
職人士,特別是尋找暑期工的學生多個形式的暑期工陷
阱,包括外滙及其他金融投資方面的陷阱。

14.警方亦在最近播出的警訊節目中,特別提及近日關於
貴金屬買賣活動的投訴。

15.我們會考慮進一步聯手宣傳,由有關政府部門和消費
者委員會指出求職人士及有意投資者會遇到的圈套,特
別強調參與這類投機活動所涉及的風險,並讓市民知道
一些自稱為貴金屬買賣商的公司的不正當手段。


財經事務科
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