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786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當局審閱)
檔號:CB1/PL/HG/1

立法局房屋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四時三十分
地  點: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

    李永達議員(主席)
    馮檢基議員(副主席)
    李華明議員
    楊 森議員
    陳鑑林議員
    陳婉嫻議員
    廖成利議員
    梁耀忠議員
    羅叔清議員
    單仲偕議員

缺席委員 :

    周梁淑怡議員
    司徒華議員
    何承天議員
    夏佳理議員
    陳偉業議員
    張文光議員
    涂謹申議員
    黃偉賢議員
    鄭家富議員
    張漢忠議員
    蔡根培議員
    何俊仁議員
    莫應帆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副房屋司
華賢仕先生
助理房屋司
陳樹培先生
助理房屋司
藍列群小姐

列席職員 :

總主任(1)2
甘伍麗文女士
高級主任(1)3
余麗琼小姐



I. 當局簡介一九八七年長遠房屋策略檢討
的目標和成績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1457號文件)

主席歡迎當局代表出席是次會議,並表示這是當局就有 關長遠房屋策略的問題所作的第二次簡介。他接著請議 員參閱房屋司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六日就事務委員會索取 有關長遠房屋策略的參考文件一事作覆的函件,並就覆 函所提建議可否接納表達意見。

2. 議員雖普遍支持房屋司建議的安排,但部分議員認為 如可獲更多參考文件,將對事務委員會有用,因此等文 件有助事務委員會轄下的長遠房屋策略檢討工作小組進 行其工作,該工作小組的職責是進行有關長遠房屋策略 檢討的研究。華賢仕先生表示,當局充分理解議員關注 的事項,但他強調有關建議須經當局仔細考慮,然後才 提交事務委員會審核。他向議員保證,當局會在可行情 況下盡量提交有關的資料。至於主席要求當局提交房屋 需求研究工作小組報告一事,華賢仕先生表示,當局正 在擬定該報告的初步結論,並會在進行公眾諮詢之前作 出安排,就報告的最後建議向事務委員會作閉門簡報。 華賢仕先生回答一項有關問題時表示,讓事務委員會委 員參與房屋委員會就長遠房屋策略舉行的會議此項建議
未必可行。

一九八七年長遠房屋策略

3. 華賢仕先生應主席所請,借助附錄所載資料,向議員 介紹一九八七年長遠房屋策略的目標和成績。他著重指 出,該策略的要點是擴大重建計劃、增加現居於公屋的 住戶入住資助自置居所的機會、評估租住及出售單位的 需求,以便均衡地提供充足的各類單位、劃定重建地盤 作興建新的居屋單位之用,並讓受重建計劃影響的住戶 優先購買此等單位、推行新計劃以協助低入息家庭置業。 他表示除了在清拆及重建計劃方面出現失誤之外,當局 推行一九八七年長遠房屋策略的工作已取得可觀的成績。 當局會繼續監察房屋需求,並因應房屋需求預測和可供
運用的資源調整建屋目標。

4. 議員對於一九八七年長遠房屋策略的成績表示懷疑, 鑑於在建屋目標方面出現的差距,此種感覺尤為強烈。 由於當局低估了房屋需要,加上在一九八七年採取以私 人樓宇作主導的原則,導致公共房屋單位的供應量嚴重 不足,以及輪候入住公屋的人數眾多,議員對此表示關 注。為避免類似情況再度出現,議員促請當局在現時進 行的檢討中採取以公共房屋作主導的原則,並將輪候編 配租住公屋單位的平均時間由五至七年縮減至一年。華 賢仕先生回答時強調,房屋需求是一個不斷轉變的指標, 經濟增長、社會轉變及政策上的決定均會對其產生影響, 實無法作出準確無誤的預測。當局已採用可因應各種轉 變作出調整的房屋需求模式,以期盡可能就日後的房屋 需求量作出最準確的預測。至於現時的長遠房屋策略的 取向,華賢仕先生表示當局打算在公共房屋和私人樓宇 兩方面同時鼓勵市民自置居所。在輪候公屋登記冊方面, 藍列群小姐解釋,輪候冊所載名單涵蓋了所有符合入住 租住公屋單位資格的申請人,但其中部分人士可能在當 局未及處理其申請之前,已在其他計劃下獲編配公共房 屋,另有部分人士則可能已拒絕接受房屋編配。以過去 三年為例,在名列輪候冊的申請人當中,約有25%是現 居於租住公屋的住戶。當局現正研究可採取何種改善方 法,使輪候冊所載資料能反映實際情況。至於輪候編配 租住公屋的時間可作何種程度的縮減,華賢仕先生表示, 當局會按照總督在施政報告中所作承諾,在二零零一年 年底前,把輪候時間由七年縮短至少於五年。他應議員 所請,答允提交書面便覽,解釋得出少於五年此一輪候
期的方法。

5. 議員促請房屋科與有關的政策科及部門聯絡,冀能增 加用作興建公共租住屋邨的土地供應量,以及制訂有效 的機制,將房屋需求量、建屋量及房屋供應量此種種因 素連繫起來一併研究。他們亦要求當局調整建屋率,好 能迎合房屋需求方面的轉變趨勢,以及提供資料,把可 供興建各類單位的土地數量和當局的建屋目標作一比較, 以便立法局議員參與有關工作。議員認為土地供應是決 定建屋量的首要條件,華賢仕先生對此表示贊同。房屋 科會與規劃環境地政科緊密合作,確保有關方面盡力調 整規劃範圍,以加快進行土地闢拓及提供基本設施的工 程。至於檢討機制及建屋量的問題,華賢仕先生重申, 當局須在集齊公眾意見後,才可就長遠房屋策略作出最 終決定。然而,他向議員保證,當局在進行檢討時會考 慮他們所提的意見。鑑於土地供應對長遠房屋策略有重 大影響,議員認為有需要就土地供應問題舉行另一次簡 報會。華賢仕先生表示在現階段未能就此舉行簡報會, 但他應允盡快向事務委員會作出回覆。

長遠房屋策略

6. 在回應議員時,華賢仕先生表示當局現正檢討參考文 件第3(c)段所述的「既定的優先次序」是否仍然適用。 至於議員要求擱置該文件第4(c)段所述建議,把劃定作 重建用途的資源用於興建新單位一事,華賢仕先生表示 如有關的居民強烈反對,當局會考慮此項要求。

租住公屋的需求

7. 在提到參考文件第7段時,議員察悉至二零零一年時,
仍有3 100個(102 900減64 400減35 400)受清拆計劃影響 的住戶未獲安置安排,他們要求當局解釋造成此項延誤 的原因。華賢仕先生把此種情況歸咎於申請人抗拒有關 安排及缺乏遷置單位。至於當局以何種依據,如該文件 第9段所述算出有80 000個家庭有實際房屋需求,華賢仕
先生解釋,當局是假設有很多住戶在有關方面處理其申 請時並未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或已在其他計劃下獲得 安置,據而得出上述數字。對於可否透過增加單位供應 量,在二零零一年年底前為輪候公屋登記冊上所有申請 人編配單位,華賢仕先生表示,除了需時進行土地闢拓 工程外,興建所需數目的單位亦需要時間(61個月)。有見
及此,上述安排將不可能實現。

8. 華賢仕先生應議員所請答允在提交議員的便覽內提供
以下資料:

  1. 部分清拆工程受到延誤的原因;

  2. 一九八七年長遠房屋策略檢討的目標,以及 參考文件第7段所述,為二零零一年設定的
    目標;及

  3. 把輪候冊上有實際房屋需求的家庭計算為
    80 000個的理據。

重建公共租住屋

9. 議員對於整體重建計劃的進度表示失望,且詢問當局 如參考文件第12段所述,把整體重建計劃的目標完成日 期延至二零零五年的理據何在。華賢仕先生表示,在該 計劃下的所有無獨立設備單位中,已有約70%獲得重建, 餘下單位的住戶亦會於二零零一年之前獲得安置。當局 會繼續監察新建及重建租住公屋單位的建屋情況,以確 保依期完成有關計劃。當局預計在二零零一年時,將可 完成該計劃下約86%大廈的重建工程。在回答一項相關
問題時,華賢仕先生證實整體重建計劃被納入為長遠房 屋策略的一部分。在回應一位議員時,他同意在提交議 員的便覽內列出將整體重建計劃的目標完成日期延至二
零零五年的原因。

資助自置居所的需求

10. 議員認為居屋單位售價偏高,已令有意置業人士卻 步。他們促請當局檢討居屋的定價公式,並將居屋售價
與市價脫鈎。

整體需求的增加

11. 議員要求當局闡釋參考文件第19(a)段所述一人住戶
數目增加的理由。華賢仕先生表示,根據政府統計處提 供的資料,一人住戶數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需要獨居 的老人數目有所增加、未擴展的單核心家庭住戶因子女 已長大須另覓居所而需要分戶,以及從中國來港的合法 移民數目增加。為了應付此類別的房屋需求,當局將考 慮在一九九五/九六年度至二零零零/零一年度的一段 時間內,把一人單位及單身人士宿舍的宿位由50 000個
增至60 000個。華賢仕先生亦應允以書面證實上述各點。

來自輪候公屋登記冊的需求增加

12. 華賢仕先生回應議員時同意提供資料,分析導致來
自輪候冊的需求有所增加的原因。

結語

13. 主席在結束討論時強調當局務須:

  1. 確保長遠房屋策略在所興建的單位數目及建
    屋時間兩方面,均能達到其目標;

  2. 將輪候公屋的時間由保守估計的五至七年縮
    短至一年;及

  3. 制訂有效的機制,將房屋需求量、建屋量及
    房屋供應量此種種因素聯繫起來一併研究,
    並且讓立法局議員可參與有關工作。

一位議員進一步強調,房屋既非福利,亦不是服務, 而是有需要人士生活上一項重要的需求。因此,當局 應清晰而準確地擬定其房屋策略及目標。

14. 議事完畢,會議於下午六時三十分結束。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