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1429/96-97(02)號文件

就註冊外觀設計
條例草案擬稿

進行公眾諮詢的方法及所得的回應

方法

我們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初,把註冊外觀設計條例草案 擬稿和一份諮詢文件,分發給約60個機構,其中包括設 計行業、各大商會、和設計有關的界別、學術機構、法 律專業人士和執業律師。此外,我們亦透過電腦互通聯 網,提供該份諮詢文件和條例草案擬稿的資料。

2. 我們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舉行一次公開座談會, 以闡釋條例草案擬稿的條文。有大約30名來自20個組織 的代表出席了該次座談會。

3.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日,我們與香港大律師公會舉行 一次特別會議,討論該會對條例草案擬稿提出的意見。

4. 一九九七年一月十四日,我們向立法局貿易及工業事 務委員會簡介該條例草案擬稿。各位議員對該條例草案 擬稿並無提出意見。

5. 我們因應了周梁淑怡議員在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七日條 例草案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四 日向一批設計業人士簡介註冊外觀設計條例草案。

6. 此外,香港設計師協會會在一九九七年五月三日舉行 午餐座談會,以便政府向設計業人士闡釋例草案的條文, 以及向他們進一步徵詢意見。目前已有40多名來自各個 行業的設計師表示有興趣參加該次座談會。

回應

7. 在公眾諮詢期間,對該條例草案擬稿所收集得到的意 見,我們已盡可能納入條例草案內。

工商科
一九九七年四月




Last Updated on 4 December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