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13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總目47──資訊科技署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開設下述常額職位──

1個總系統經理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86,650元至91,950元)



問題

資訊科技署現有的首長級人員未能提供足夠支援,來監 督一個專責為政府整體發展資訊科技基本建設而成立的
小組。

建議

2. 我們建議在資訊科技署開設一個總系統經理常額職位, 由出任這職位的人員來主管一個專責發展和管理政府資
訊科技基本建設的小組。

理由

3. 政府的政策是充分利用現代資訊科技,以提高政府的 工作效率、服務質素和成本效益。我們認為在這個現代 化的年代,資訊科技是其中一項最重要的核心服務。過 去五年,所有政府部門在資訊科技系統方面的每年總開 支增加了143%,即由一九九二至九三年度的6億1,000萬 元增至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14億8,000萬元。電腦系統 的總數,包括主機、中型電腦和微型電腦,已由一九九 二至九三年度的約6 000台,增至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
41 500台。至今,有些部門的電腦系統和網絡主要是按 個別計劃發展,以支援特定的工作職能,故要把這些個 別系統連接和結合起來,方便部門之間互用數據,是會
有一定困難的。

4. 鑑於資訊科技迅速發展,政府內部資訊科技普及使用, 以及各部門對電腦化的需求持續增長,我們已檢討過如 何能最有效地滿足政府在資訊科技方面的需要。我們所 需要的,是一個適用範圍更廣泛的政府資訊科技基本建 設,包含所有政策及資源科和部門,而不是獨立地發展 個別的電腦化計劃,因為部門獨立發展電腦化計劃充其 量只能做到在同一部門內採取協調措施。這一套綜合資 訊科技基本建設,不但方便各部門之間共用資料,以支 援管理階層的政策制訂和決策,而且可加快資訊科技系 統的推行,以確保善用現代資訊科技,減低支援和訓練 費用,以及使資訊科技署能在一個劃一而協調的發展基 礎上,應付不斷增加的電腦化申請。

5. 為了盡量利用綜合資訊科技基本建設,我們計劃在資 訊科技署成立一個新的部別,定名為資訊科技基本建設 部。這個部別將負責建立一個適用於整個政府的資訊科 技基本建設,包括劃一設計的原則、標準的模件、共用 的資訊科技設施,以及合適的措施以保障資料的完整和 安全。我們建議開設一個總系統經理常額職位,由出任 這職位的人員掌管這個新設部別。總系統經理職位的職
務和職責詳載於下列各段。

資訊系統體系結構

6. 資訊科技基本建設部會發展一個體系結構,包括一套 設計準則和原則,以便政府的資訊系統計劃和應用系統 可由標準組件組合而成,並且在劃一發展基礎上運作。 作為資訊科技基本建設部的主管,總系統經理須在設計 和發展資訊科技方面具備豐富的知識和經驗。他/她會 以積極進取的態度,不斷物色新的軟件和建議一些相互 的解決方法,以應付不斷產生的新需要。他/她並監察 和督導內部標準工具和製成品的設計,供各計劃發展小 組使用,以便作為資訊科技基本建設的發展基礎。此外, 他亦擔當一個重要角色,鼓勵各部門採用標準應用系統, 以執行各部門均需進行的工作,如保存設施目錄和人事
記錄等。

網絡基本建設

7. 建立一個更協調的電腦環境,方便聯通各項電腦計劃 和應用系統,可為政府的資訊科技基本建設奠定基礎。 資訊科技基本建設部須制訂一套長遠計劃,經考慮過成 本效益、法律、私隱權和其他事宜後,按需要連接部門 之間的不同資料格式和系統。現時,部門與部門之間, 只能以電子郵件方式互相聯絡。不同部門的電腦系統所 儲存的資料亦鮮有聯繫。總系統經理負責就網絡基本建 設制訂策略性計劃和整體規劃,以便在統籌部門之間的 工作上,發揮更高的效益,並提高效率。他/她亦須全 面負責策劃和設計所需的電腦網絡服務,以迎合各科和 各部門範圍更廣泛的通訊需要,包括與政府各部門的內 部通訊,以及與市民和其他機構的對外通訊。

保安基本建設

8. 雖然加強共用資料的功能可提高效率,並有助制定決 策,但由於基本建設的發展讓越來越多用戶能接達應用 系統,我們必須確保有足夠措施,保障資料的完整和安 全。隨著電腦系統互連的情況與日俱增,為防止無心者 或未經許可的用戶竄改資料,資訊科技基本建設部將在 總系統經理的督導下執行有關職務,包括在制訂有關系 統保安的政策時提供技術意見、在政府部門推廣資訊科 技保安的意識、制訂措施和技術上的解決辦法,以應付 在瞬息萬變的環境中的保安需求、定期進行電腦系統和 網絡的保安檢討,以及確保各科和各部門均遵行資訊科
技保安政策和指引。

對內對外的聯絡

9. 為了發展一套適用於整個政府的資訊科技基本建設, 資訊科技基本建設部會率先在政府各部門推廣該部別所 建議有關科技上的標準解決方法、工具、製成品和應用 系統。透過設立試驗臺和示範中心,以及舉辦展覽和研 討會,將可達致這個目標。作為資訊科技基本建設部的 主管,總系統經理須具備相當的資歷,與使用部門的管 理高層和外界機構的管理高層建立融洽的關係,以及有 效地統籌資訊科技署內各項有關工作。他/她亦須參與 本港和國際的座談會,與外界交流意見和接觸資訊科技
基本建設的最新發展。

10. 鑑於這個資訊科技基本建設部所負責的職務和職能 十分重要,我們建議開設一個屬總系統經理職級(首長級 薪級第1點)的首長級職位。由於各個部門的電腦化計劃 和有關申請大幅增加,資訊科技署現有總系統經理職位 的出任人員均不可能兼顧資訊科技基本建設部的監管和 督導工作。此外,這項工作本身十分複雜,需要一名專 責的總系統經理負責處理,因為在設立和管理政府資訊 科技基本建設方面,需要進行全面規劃、統籌和諮詢工 作。隨着資訊科技迅速發展,政府電腦化計劃的步伐加 快,資訊科技署有需要開設一個常額職位,以確保資訊 科技基本建設能為政府不斷轉變的需要,提供充足和持 續的支援。有關職位詳細的職責說明載於附件1。現行和
建議組織圖載於附件2。

財政影響

11.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實施這項建議所需增加的年
薪開支如下:-

職位數目
總系統經理1,070,4001

這項建議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金和員工間接 費用)為1,918,788元。根據獲轉授權力而為資訊科技基本 建設部開設的16個輔助人員職位,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為
12,260,508元。

12. 我們已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預算內預留足夠款
項,以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

公務員事務科的意見

13. 公務員事務科考慮過出任上述建議新職位的人員所 須肩負的職務和職責後,認為該職位的職級和職系安排
是恰當的。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的意見

14.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表示,如開設上
述職位,建議的職系實屬恰當。


財政科
一九九七年五月


EC(97-98)13 附件1

總系統經理(技術服務)(3)
職責說明

直屬上司: 助理署長(技術服務)

職務和職責:

  1. 協助制訂有關政府資訊科技基本建設的政策;

  2. 規劃、監察、評估和檢討資訊科技基本建設的
    發展和推行進度;

  3. 掌管技術服務科轄下一個部別,負責資訊系統
    體系結構、網絡基本建設和保安基本建設;

  4. 與部門服務科內負責系統發展的首長級人員緊 密合作,確保所需的基本建設能適時和有效地 建立,以支援政府資訊科技計劃的發展和推行;

  5. 推廣和公布資訊科技的標準、方法和政策;以

  6. 與外界機構和資訊科技業聯絡,以便交流意見 和接觸科技發展趨勢和方向,從而協助制訂政
    府內部長遠的資訊科技政策和計劃。


Last Updated on 12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