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委員:
缺席委員 :
出席公職人員 :
列席秘書:
列席職員 :
由於主席楊森議員另有要事,會議由副主席陳鑑林議 員主持。
項目1 ── FCR(97-98)9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所 提出的建議
2.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2 ── FCR(97-98)10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所提 出的建議
3.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3 ── FCR(97-98)11
總目96 ── 布政司署:駐海外辦事處 分目001 薪金 分目002 津貼
4. 部分議員要求當局澄清為香港政府各經濟貿易辦事處 (下稱「經貿辦事處」)在當地聘請的人員(下稱「當地人 員」)所建議的薪酬條件。關於香港政府駐華盛頓、紐約 及三藩市經貿辦事處的薪級,副工商司解釋,基於歷史 因素,此等辦事處的大部分當地人員是由英國大使館或 英國總領事館代香港政府聘請,而他們是按英國大使館 或英國總領事館的薪級制度支取薪酬。在其他國家的經 貿辦事處,只聘用少數的當地人員,而主要基於方便的 理由,他們所支取的薪金是跟隨英國大使館/英國總領 事館當地人員在其駐任國家所領取的薪酬。副工商司在 答覆一位議員時表示,擬為此等人員提供的僱用條件完 全符合當地的僱傭法例。薪酬條件亦大致上與香港貿易 發展局海外辦事處的當地人員的薪酬相若。擧例說,駐 倫敦辦事處在當地聘請的文員,薪酬介乎每月870至1,120 英鎊,而貿易發展局辦事處所付的薪酬為1,092英鎊。
5. 關於把三個駐美經貿辦事處當地人員的薪酬提高2%的 建議,副工商司解釋,這是為鼓勵現時在此等辦事處工 作的人員接受新的聘用條款,並為他們在經貿辦事處工 作缺乏晉升機會而作出補償。副工商司亦證實,政府當 局經精算師提供意見後,考慮過稅項責任和退休金福利 的問題;而給予有關職員約滿酬金以代替退休金,不會 為他們帶來額外的稅項或有所減少的退休金福利。有關 此點,預期美國方面會通過一項條例草案,其中一項條 文會豁免在當地聘請的非美國公民繳付薪俸稅。
6. 關於政府每年額外負擔的1,456,000元,副工商司表示, 這主要是給予駐東京辦事處當地人員3.03%的薪酬調整, 以及按新的薪酬條件發放約滿酬金所致。
7. 關於討論文件第2(d)段所述,有關把權力授予庫務司 的建議,副工商司證實,若日後的薪酬調整超過各派駐 國家或城市的公務員每年薪酬調整,當局會就此尋求財 務委員會批准。
8.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9. 會議於下午二時五十五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