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FC112/96-97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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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CB1/F/1/2


立法局
財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時 間 :下午二時三十分
地 點 :立法局會議廳

出席委員:

    楊 森議員(主席)
    陳鑑林議員(副主席)
    李鵬飛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夏佳理議員
    劉健儀議員
    陳偉業議員
    張文光議員
    何敏嘉議員
    黃震遐議員
    李永達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華明議員
    唐英年議員
    涂謹申議員
    黃秉槐議員
    楊孝華議員
    黃偉賢議員
    田北俊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婉嫻議員
    鄭明訓議員
    鄭耀棠議員
    張炳良議員
    張漢忠議員
    朱幼麟議員
    葉國謙議員
    劉漢銓議員
    羅祥國議員
    羅致光議員
    李啟明議員
    梁耀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莫應帆議員
    吳靄儀議員
    顏錦全議員
    單仲偕議員
    曾健成議員
    謝永齡議員
    任善寧議員
缺席委員:

    李柱銘議員
    李國寶議員
    倪少傑議員
    司徒華議員
    劉皇發議員
    何承天議員
    梁智鴻議員
    詹培忠議員
    馮檢基議員
    劉慧卿議員
    黃宜弘議員
    陸恭蕙議員
    李卓人議員
    鄭家富議員
    蔡根培議員
    何俊仁議員
    劉千石議員
    羅叔清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鄺其志先生
    庫務司

    何鑄明先生
    副庫務司

    黃慕玲女士
    首席助理運輸司

    陸汝均先生
    運輸署助理署長

    黎偉雄先生
    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機電工程經理

    鄭陸山先生
    副工商司

    鍾文傑先生
    工商科電子數據聯通事務統籌專員

    狄啟善先生
    資訊科技署總系統經理

    區志強先生
    資訊科技署高級系統經理

    張德厚先生
    貿易署助理署長

    趙崇幗女士
    首席助理衞生福利司

    梁建邦先生
    社會福利署署長

    鄭作民先生
    社會福利署助理署長

    馮玉枝女士
    社會福利署高級統計師

    鄧廣堯先生
    政府經濟顧問

列席秘書:

    甘伍麗文女士
    助理秘書長1

列席職員:

    李蔡若蓮女士
    總主任(財務委員會)

    薛鳳鳴小姐
    高級主任(財務委員會)


項目1--FCR(96-97)114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所提
出的建議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2--FCR(96-97)115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所提出的建議

2.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3--FCR(96-97)116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8 非經常資助金及主要系統設備
運輸署
新分目「改善獅子山隧道的供電系統」

3.關於隧道附近最近發生的爆炸事件,一位議員詢問,倘
發生緊急事故,當局在隧道運作方面有何緊急應變計劃。
運輸署助理署長回答時表示,當局禁止載有危險貨品(例如
電油及天然氣)的車輛使用該條隧道。一旦遇上緊急事故,
當局即會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有關方面會立刻通知警方和
消防處採取拯救行動,而在此期間,後備系統會繼續保持
電力供應。

4.關於擬議的供電系統改善工程,為何未有在一九九五年
改善獅子山隧道的通風系統時一併進行,運輸署助理署長
解釋說,這是兩項不同的工程。在目前而言,現有的電力
供應是足夠的,而建議進行的改善工程,目的是增加供電
量,以應付日後的需求。改善工程除了令隧道的電力系統
整體上更為穩定外,日後若需要更換目前使用中的變壓器
時,亦無需影響正常的隧道運作。

5.關於機電工程營運基金收取的工程顧問費,機電工程顧
問基金機電工程經理表示,該筆收費包括全部服務的費用
,擬議收費只達工程費用約10%,與私人機構相比亦相當
具吸引力。私營顧問公司雖收取工程費用的9.8%至13.84%
,但會就其他服務,如地盤勘測、技術繪圖及影印等,收
取額外費用。

6.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4--FCR(96-97)117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 電腦化計劃
布政司署:工商科
分目A008XV電子數據聯通系統
資訊科技署
分目A064XS--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電腦中心的電腦服務

7.議員普遍支持政府率先以電子方式處理貿易事宜,以維
持本港作為具競爭力國際商業中心的地位。然而,對於增
強有關系統的建議的理據和成本效益,部分議員提出質疑
。副工商司回應議員的質疑時表示,目前政府的電子數據
聯通系統,其核心系統的設計容量,只能應付公用電子貿
易服務全面投入商業運作的第一年的預計工作量,即可以
處理212 250份受限制紡織品出口證及1 610 000份貿易報關
單。有關建議於一九九三年四月獲財務委員會批准,而當
時的FCR(93-94)11號文件曾講述該系統的設計容量,以及
需要再次提出撥款申請,以增強該系統。由於貿易通已於
一九九七年一月正式提供服務,當局有需要擴展政府現有
的電子數據聯通系統的容量,以應付預計有所增加的工作
量。此外,由一九九六年九月起,當局為受限制紡織品出
口證的申請,推行了一項試辦服務,根據有關的經驗,政
府發現可利用現有系統執行若干新功能,以減省人手和縮
短處理時間;所需工作包括擴大電腦核證的範圍,以省卻
用人手檢查,以及提交額外電腦報告作監察用途。此外,
由於目前的系統只能處理以英文填報的貿易報關單,而以
中文填報的貿易報關單的數目又日益增加,因此必須增強
貿易報關單子系統的功能,以便該系統能以中英文處理貿
易報關單。基於這些發展,當局須要求增加財政承擔額,
以擴展和改善政府現有的電子數據聯通系統。

8.關於處理受限制紡織品出口證服務的試驗計劃所需的額
外資源,資訊科技署總系統經理表示,由於貿易通與承辦
商在確定系統規格時遇上問題,試驗期須予延長。因此,
當局撥出了額外資源,以延長測試期和在核心系統中加補
若干功能。

9.部分議員詢問,現行建議是否與財務委員會在一九九六
年五月批准向貿易通提供一筆可換股貸款一事(FCR(96-97)
15及17號文件)有關。副工商司回應時澄清,該兩項撥款建
議並無直接關係。貿易通獲得的貸款,只是為了令該公司
得以繼續運作,為各類涉及貿易事宜的文件提供公用電子
貿易服務。而現行建議則旨在擴展和改善政府內部的電腦
網絡,以處理與貿易有關的政府文件,並透過電子方式共
用資訊。部分議員關注到,倘政府要收回全部成本,現行
建議可能令出口商及公用電子貿易服務的使用者需要負擔
額外開支。就此方面,工商科電子數據聯通事務統籌專員
解釋說,貿易通和政府的電子數據聯通系統是兩套不同的
系統。出口商及貿易商除了要為使用公用電子貿易服務,
向貿易通繳付費用外,還要按《出入口(登記)規例》(第60
章)的規定,向政府繳付報關費用。然而,為了鼓勵商界
使用公用電子貿易服務,政府會減低政府徵收的貿易報關
費,令利用公用電子貿易服務報關的公司向政府和貿易通
繳付的費用總額,盡量不超過現行收費。雖然政府會為所
提供的服務收回成本,但預計在增強系統全面運作後,政
府可因人手上的減省而降低收費。

10.關於減省人手所節省的開支,副工商司表示,在使用
擬議系統後,當局可透過削減現行編制內的255個職位,
每年節省可變現費用約7,000萬元,並可因簡化工作程序
而節省約9個人工作年的資源。根據討論文件附件所載的
成本效益分析表,由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開始會有
淨收益,到二零零三至零四年度,可達致收支平衡。

11.資訊科技署總系統經理回應一位議員時表示,電腦系統
的一般使用年期為七年,但只要對軟件功能的需求不變,
軟件仍可繼續使用。雖然系統的設計容量是為了應付直到
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的預計工作量,但該系統可以進一步
予以增強,以應付需求上的增加。他又證實,擬議系統將
會是「迎合二零零零年」的電腦系統。

12.就系統的日後發展,電子數據聯通事務統籌專員表示,
當局需為每類與貿易有關的政府文件,例如艙單、產地來
源證及應課稅商品許可證等,進行獨立的可行性研究。當
局會要求額外撥款,以便把該系統擴展至處理該等可行及
費用合理的文件。

13.經討論後主席將建議付諸表決。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5--FCR(96-97)118

總目170 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分目180 「公共福利金計劃」

14.議員詢問,當局在一九九六年年初計算綜合社會保障
援助(綜援)計劃及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標準金額時,何以會
高估了通脹率。政府經濟顧問回應時解釋預測的方法。
他表示,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標準金額,是按
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預測增幅調整,而綜援計劃所
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是根據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有
關私營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調整。一九九六年年初,社
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在一九九六年下半年的預測增幅為
7%,但實際增幅卻遠低於預計的數字。出現這個誤差的
主要原因,是中國各地雖有水患,但一九九六年的食品
價格增幅,卻出乎意料地溫和。由於基本食品開支在社
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佔很大比重(43.5%),因此任何食品
價格上的變動均會對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動向構成
重大影響。此外,由於美元在一九九六年保持強勢,這
對去年的整體通脹率亦帶來了正面的影響。政府經濟顧
問繼而表示,現行的預測模式是根據先進國家廣泛採取
的模式。然而,鑑於當局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過度高
估了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一位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會
否檢討該預測模式。政府經濟顧問表示,當局會進行一
項檢討。他認為,即使有一個精密的模式,預測與結果
仍有可能出現誤差。在該等情況下,採用一個補償機制
,以便在每一輪調整支出出現誤差時作出補救,是完全
合理的做法。

15.關於文件的補充資料,一位議員質疑政府當局在訂定一
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綜援受助人租金津貼最高限額時,何
以會參考一九九五年的調查結果。他認為政府當局應就居
住於私人房屋單位的綜援受助家庭所繳付的實際租金,取
得最新的統計資料,以便在計算租金津貼時,提供較切合
實際的基礎。社會福利署高級統計師回應時解釋說,當局
一般是於每年年底對綜援受助人進行每年一度的調查,而
要到來年的七月或八月才有調查結果。鑑於進行調查至租
金津貼作出調整之間,在時間上有一段差距,主席建議政
府當局應考慮採用較新的數據以供分析。

16.關於綜援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是否足以應付
實際住屋開支的問題,社會福利署署長表示,若有關家庭
實際繳付的租金高於租金津貼的最高限額,當局會按情況
為有關綜援受助家庭安排恩恤徙置或安排較為廉宜的居所
。社會福利署署長亦有權酌情批准發放一個較高款額,以
支付綜援受助人實際繳交的租金。應一位議員的要求,社
會福利署署長答應提供進一步資料,說明社會福利署署長
曾在多少宗個案中行使酌情權,批准發放較高的租金津貼
款額。

17.一位議員關注到,就發放予就讀於全日制學校並須在外
午膳的學生的膳食津貼是否足夠的問題。社會福利署署長
在回應時解釋說,發放予綜援受助家庭的基本金額,已包
括該家庭所有成員的膳食費用,而上述的膳食費用只是給
予須在外午膳學生的補助金,供他們應付額外的開支。應
議員要求,政府當局答應提供進一步資料,說明當局估計
每頓膳食所需的費用,以及現行的綜援標準金額中預留用
作食物開支的百分率。

18.關於議員就發放給予單身老人的津貼的擬議檢討的提問
,社會福利署署長回應時表示,當局正進行兩項顧問研究
報告。其中一項是研究綜援受助老人的開支模式,另一項
則會確定部分合資格老人沒有申領綜援的原因。檢討結果
將於本年七月或八月左右發表。至於倘檢討結果顯示現行
款額極為不足,當局會否作出調整或發放補助性款項的問
題,社會福利署署長答覆,政府當局在評估檢討結果時,
將須考慮有關結果對綜援計劃的整體影響。主席表示,議
員可在立法局福利小組委員會上繼續跟進此事項。

19.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20.會議於下午三時五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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