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107
財務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總目40-教育署
分目305中學資助則例
請各委員批准在總目40「教育署」分目305「中學資助則例
」項下追加撥款21,340,000元,以應付資助中學在一九九六
至九七年度增加了的開支。
問題
分目305「中學資助則例」項下的核准撥款,不足以應付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需求。
建議
2.教育署署長建議追加撥款21,340,000元,以應付資助中學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增加了的開支。
理由
3.分目305項下的撥款用途如下:
- 使學校可支付薪金予所有根據資助則例條款
僱用的教學和非教學人員;
- 使學校可支付與營辦學校有關的行政費用;
- 使學校可支付用作校舍物業的租金、地稅和
差餉;以及
- 支付兩個為教學人員而設的法定公積金和為
其他人員而設的核准非法定公積金計劃的政
府捐助額。
4.根據最新的開支預算,教育署署長估計在分目305項下的
撥款將欠款21,340,000元,計算方法如下:
|
| 港幣(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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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截至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的開支 | 7,142.40
|
(b) |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剩餘時間的預 計開支 | 1,4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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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預計開支總額 [(a)+(b)] | 8,584.49
|
(d) |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核准撥款 | 7,704.03
|
(e) |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追加撥款,用 以應付因按照核准薪額和薪級表1支付
薪金和津貼而引致的額外開支 | 859.12
|
(f) | 不足之數[(c)-(d)-(e)] | 21.34
|
5.預計撥款不敷應用,是由於以下因素所致:
- 為維持學校和班級津貼的實際價值,我們自
一九九六年九月一日起修訂了該項津貼的金
額,由此引致的額外支出為6,850,000元。我
們是因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中有關開支項目
的價格指數變動、學校和班級津貼的實際使
用情況和開支模式,每年調整該津貼額;
- 地稅和差餉於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增加11
%,因此須額外支出11,650,000元,以承擔這
項開支;
- 為應付學位需求,額外需款2,840,000元,以
支付因增設51班新班所需與薪金無關的開支
。學位的實際需求已由9 491班增加至9 542班
。
財政影響
6.如委員通過建議,我們會在總目106「雜項服務」分目251
「額外承擔」項下刪除一筆數額相等的款項,以抵銷在分
目305項下追加的21,340,000元撥款。
教育統籌科
一九九七年二月
1--庫務司已根據獲轉授的權力,批准8億5,912萬元的追加撥款,以應付因按照核准薪額和薪
級表支付薪金和津貼而引致的額外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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