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118

財務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分目180公共福利金計劃

請各委員-

  1. 批准由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起,調整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所發放的
    標準金額;

  2. 批准由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起,調整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以及

  3. 注意上文(a)項和(b)項所涉及的財政負擔,估
    計每年的經常開支為6億8,950萬元。



問題

我們須調整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
劃所發放的標準金額,以及綜援家庭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以維持這些款項於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購買力。

建議

2.社會福利署署長建議由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起-

  1. 依據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預測增幅,將
    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所發放的標準金
    額調高6.5%;以及

  2. 依據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有關私營房屋租金指
    數的變動,將綜援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
    高限額調高8%。

3.如委員批准上述建議,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所發
放的標準金額,以及綜援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會釐定如下-

綜援計劃所發放的標準金額

類別現行金額
(元)
建議金額
(元)
單身人士家庭成員單身人士家庭成員
每月標準金額
60歲或以上
老人
1,9351,8052,060 1,920
殘疾成人
50%殘疾 1,9351,760 2,060 1,875
100%殘疾2,4202,0952,575 2,230
需要經常照
顧者
3,5453,2153,775 3,425
殘疾兒童
50%殘疾2,5802,2502,750 2,395
100%殘疾3,0652,7353,265 2,915
需要經常照
顧者
4,1853,8654,455 4,115
健全兒童1,9351,610 2,060 1,715
健全成人
單親人士-1,760- 1,875
須照顧家庭
人士
-1,760- 1,875
其他成人1,6151,440 1,720 1,535
健康欠佳
成人
1,9351,760 2,060 1,875

類別現行金額
(元)
建議金額
(元)
單身
人士
家庭
成員
單身
人士
家庭
成員
按年發放的長期個案
補助金(適用於已領取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達
12個月或以上的家庭)
單身人士1,4351,530
有兩至四名成
員的家庭
2,870 3,060
有五名或以上
成員的家庭
4,305 4,305
單親家庭補
助金
230 245
每月膳食津貼(適用於
就讀於全日制學校並
須離家午膳的學生)
195210

公共福利金計劃所發放的標準金額

類別現行金額
(元)
建議金額
(元)
高齡津貼
普通津貼金額
(適用於65至69歲人士)
560595
高額津貼金額
(適用於70歲或以上人士)
635675
傷殘津貼
普通津貼金額1,1251,200
高額津貼金額
(適用於需要經常照顧者)
2,2502,400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合資格家庭
的成員人數
現行每月租金
津貼的最高
限額
(元)
建議每月租金
津貼的最高
限額
(元)
11,3141,420
22,6472,860
33,4523,730
43,6763,970
53,6823,975
6或以上4,6034,970

理由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所發放
的標準金額

4.為維持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標準金額的購買力,
我們每年均按照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預測增幅,調整
這些金額。如指數的預測增幅經證實與實際增幅不同,我
們應在計算來年的調整幅度時,計及上述差額。

5.委員於一九九六年二月和四月分別批准現行的援助金額
,有關的金額是根據一九九五年七月至十二月的六個月到
一九九六年七月至十二月的六個月期間,社會保障援助物
價指數的預測增幅7%來釐定的(見文件編號FCR(95-96)127
和FCR(96-97)3)。由於實際增幅是3.4%,因此,我們把通
脹率高估了3.6個百分點。

6.政府經濟顧問在考慮過往的趨勢和可能影響日後價格變
動的因素後,預測由一九九六年下半年到一九九七年下半
年,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會上升6.5%。假如我們嚴格遵
守原則,在計算來年的調整幅度時,把預測增幅和實際增
幅的差額計算在內,並因此在本年度的預測增幅6.5%扣除
上年度所高估的3.6個百分點,則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調
整幅度應為2.9%。

7.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所高估的通脹率幅度較過去四年為
大,意味着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
劃在發放標準金額方面的總開支,較需用以維持這些津貼
的購買力的數額,高出3億元以上。假如我們不考慮這個
高估因素,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
劃在發放標準金額方面的額外經常開支,則估計為3億6,400
萬元。

8.社會福利署署長就此事經過深思熟慮後,建議我們在調
整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標準
金額時,完全按照預測的6.5%增幅計算;但每年發放給五
人或以上家庭的長期個案補助金,則不包括在內。我們不
會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預測增幅中扣除前一年高估的
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藉以向受助人給予兩年累積增幅
的福利金額;這項金額較因應通脹而作出的調整為高。

9.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遭高估的幅
度是前所未見的,顯示出我們有需要覆檢社會保障援助物
價指數的預測方法,解決一個明顯是系統上出現的偏差問
題。我們已展開有關覆檢。

10.在長期個案補助金方面,一九九六年三月完成的綜合社
會保障援助計劃檢討報告書指出,成員眾多的家庭(五人或
以上的家庭)每年用於更換主要耐用品的開支,遠低於每年
發放給他們用以購買這些用品的長期個案補助金。實際上
,這類成員眾多的家庭和二至四人家庭在這方面的開支差
距不大。上述檢討的結論是,成員眾多的家庭所領取的長
期個案補助金,應凍結在最近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修訂
的水平,直至二至四人家庭的長期個案補助金增至與其相
同為止。因此,我們建議無須調整現時按年發放給五人或
以上家庭的長期個案補助金。

綜援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11.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委員批准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
日起,調高租住私營房屋的綜援家庭所領取的租金津貼最
高限額,增幅由17%至52%不等1(見文件編號FCR(96-97)3)。
社會福利署署長最近就租住私營房屋的綜援家庭所繳交的
租金,進行一項分析研究。社會福利署署長以一九九六年
批准的水平為基準,釐定租金津貼的最高限額,並考慮到
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有關私營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他建議
由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起,把租金津貼的最高限額調高8%

財政影響

12.社會福利署署長估計,實施上述建議會導致經常開支每
年增加6億8,950萬元。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調高綜援的標準金額6.5%388.2
(b)調高公共福利金的標準金額6.5%269.7
(c)調高綜援計劃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8.0%31.6
總計689.5

13.我們沒有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預算草案中的綜援計劃
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有關分目,預留款項應付按物價變動
以所作的金額調整。跟慣常做法一樣,我們在該年度總目
106「雜項服務」分目251「額外承擔」項下預留款項,以
便因價格調整而增撥所需款項。如委員批准修訂的金額,
我們會透過追加撥款的方式,應付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
可能需要的任何額外撥款淨額,其中包括用以支付非標準
金額的任何額外款項。

背景資料

14.社會保障制度包括兩項計劃: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
劃。有關這兩個計劃的摘要說明載於附件

15.委員在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一日考慮援助金額的每年調整
時(見文件編號FCR(93-94)147),已知悉當局因應通脹調整
綜援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標準金額的方法,該計算方法
的要點如下-

  1. 我們採用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而非消費
    物價指數,是因為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所
    量度的通脹率,是根據綜援受助人的消費模
    式而釐定,除租金這一類項目外,該指數所
    包括的項目與消費物價指數相同;租金項目
    是以特別補助金形式,在綜援計劃下支付。
    政府統計處按月編製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

  2. 我們會繼續根據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預
    測增幅,因應通脹調整援助金額,這可避免
    綜援受助人所獲的援助金只能追上過去的通
    脹額,別無得益;以及

  3. 我們在計算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增幅時
    ,會把上一年七月至十二月這六個月期間的
    平均指數,與本年同期的預測指數作一比較

16.至於綜援計劃所發放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方面,是一種
特別津貼發放給綜援受助人以支付住屋費用。津貼額為實
際繳交的租金,或綜援計劃規定的最高限額,兩者以較低
者為準。目前,在公共屋邨居住的受助人所獲發放的租金
津貼,足以支付他們實際所需繳交的租金。社會福利署署
長有權酌情批准超過最高限額的租金津貼發放給租住私營
房屋的受助人,以支付實際所需繳交的租金。


衞生福利科
一九九七年三月


1--我們定出這些租金津貼最高限額水平,是希望這些津貼能支付大部分這類綜援家庭實
際繳交的租金。釐定這些津貼最高限額水平時,我們也參考了當時九成家庭所繳交的租
金。


FCR(96-97)118 附件

社會保障制度

引言

社會保障制度為那些因各種原因,例如年老、殘疾、患病
、失業、入息微薄等,而遭遇經濟困難的人士或家庭提供
保障。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目的,是要使這些人士或
家庭的入息達到足以應付基本和特別需要的指定水平。至
於公共福利金計劃的目的,則是要幫助嚴重殘疾和高齡人
士應付因殘疾和年老而引致的特別需要。有關人士可接受
根據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所提供的援助,或領取根據公
共福利金計劃所發放的其中一項津貼。

申請資格

2.這兩項計劃均無須受助人供款,但申請人須符合居港年
期的規定。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人士須接受經濟狀況
審查。此外,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綜援申請人,如屬健康
正常的失業人士,必須向勞工處登記求職,積極找尋工作

3.申請公共福利金的人士,無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但申
領高齡津貼而年齡介乎65至69歲的人士,則須申明其入息
和資產並無超越指定的水平。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4.援助金額是按照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和需要而釐定。所發
放的援助金額,是根據某些指定水平而釐定的各項需要總
和,減去申請人可評定的入息而得出的數額。

5.這項計劃包括不同的標準援助金,以應付廣泛類別的受
助人的基本需要。此外,每年並會發給連續領取援助超過
12個月的受助人一筆長期個案補助金,供他們更換家居用
品和耐用品。政府又考慮到單親人士沒有配偶支持,獨力
照顧家庭所面對的特別困難,因此給予每月發放一筆補助
金。除了這些標準援助金外,還有各類以特別補助金形式
發放的非標準援助金,另行發給個別受助人或家庭,以應
付其特定需要。這些款項包括支付租金、學費和其他教育
開支、醫務人員建議的特別飲食、眼鏡和假牙等項目的開
支。

公共福利金計劃

6.這項計劃發放下列四類津貼-

  1. 普通傷殘津貼

    發給嚴重殘疾的人士。廣義來說,這些人士喪失
    謀生能力達100%,或聽覺極度受損。

  2. 高額傷殘津貼

    發給嚴重殘疾人士。這些人士須經常由其他人士
    照顧其日常生活,但沒有接受政府或資助機構或
    醫院管理局轄下醫療機構照顧。

  3. 普通高齡津貼

    發給年齡介乎65至69歲而入息和資產並未超過規
    定限額的人士。

  4. 高額高齡津貼

    發給年齡在70歲或以上的人士。


文件編號FCR(96-97)118的補充資料

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引言

在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四日立法局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
衞生福利科和社會福利署的代表告知各委員,由一九九七
年四月一日起,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發放給租
住私營房屋的受助家庭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應調高8%,以
維持這項津貼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購買力。在提出這
項建議時,衞生福利科和社會福利署參考了近期一項關於
租住私營房屋的綜援受助家庭所繳交租金的分析和甲類消
費物價指數私營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委員提議政府提供
給財務委員會有關這項近期由社會福利署署長進行的分析
的資料。

詳情

2.每年十二月左右,當局會對綜援受助人進行一年一度的
調查,以便更新社會福利署記錄綜援受助人概況和特點的
資料庫。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所完成的有關一九九五年綜援
受助人的調查顯示,租住私營房屋的九成綜援家庭所支付
的租金如下--

租住私營房屋的
九成綜援家庭所
支付的租金
合資格
家庭成
員人數
一九九
五年十
二月底
(a)
(元)
一九九
六年四
月底的
估計
(b)
(元)
一九九
六至九
七年度
租金津
貼最高
限額
(元)
須繳付住屋租金
的家庭中,領取
租金津貼最高限
額足以支付租金
的家庭百分率(截
至一九九六年四
月底止)
(%)
11,2631,3051,314 90
22,4562,5382,647 92
33,1993,3063,452 91
43,9834,1163,676 87
53,5033,6203,682 90
6或以上3,3493,461 4,60394
整體91

註:

  1. 根據一九九五年綜援受助人概況的研究所得資料。

  2. 綜援家庭所繳付的租金,均調高至一九九六年四月
    的水平,方法是把綜援家庭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
    所繳付的租金,乘以該段期間甲類消費物價指數
    中私營房屋租金指數的增幅(即3.3%)。

分析與結論

3.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比大部分受
助家庭實際繳交的租金為高。整體來說,在須繳交租金的
家庭當中,91%的家庭所得的津貼,均完全足夠繳交實際
租金。

4.從家庭人數方面分析,現行的租金津貼最高限額足夠1人
、3人或5人家庭繳交租金。至於2人和6人或以上家庭,他
們所得的津貼額看來更為充裕。唯一例外是4人家庭所得
的津貼額。這個類別的家庭繳交的租金,比5人和6人或以
上家庭繳交的租金高出很多。出現這個「異常」現象,可
能部分原因是基於抽樣調查一般均有的局限。我們是抽樣
調查約4 400宗個案後得出上文的調查結果,所以抽樣的波
動會影響我們的估計。此外,我們是每9宗家庭個案(即多
過一名合資格成員的家庭個案)抽查1宗個案,因抽樣誤差
關係,亦會造成異常的現象。因此,我們無須拘泥於調查
結果,可彈性加以處理。

5.鑑於現時租金津貼最高限額的水平,整體上足以支付大
部分(即91%)租住私營房屋的綜援家庭,以及人數不同的家
庭(4人家庭除外)實際繳付的租金,因此,我們建議以一九
九六至九七年度的水平,作為釐定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租
金津貼最高限額的基準。社會福利署署長考慮到甲類消費
物價指數中私營房屋租金指數的變動,建議由一九九七年
四月一日起,把租金津貼最高限額的水平調高8%,詳情如
下--

租金津貼最高限額
合資格家
庭成員
人數
現行每月租金津貼
的最高限額
建議每月租金津貼
的最高限額
11,3141,420
22,6472,860
33,4523,730
43,6763,970
53,6823,975
6或以上4,6034,970


衞生福利科
一九九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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