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113

財務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總目100--海事處

分目603機器、車輛及設備

請委員批准一筆為數1,350萬元的承擔額,供海事處處長購
置兩艘巡邏船,用以管理和監察赤鱲角新機場四周的指定
水域。



問題

海事處處長需要兩艘巡邏船,用以管理和監察船舶進入將
於新機場四周設立的指定水域,即海事管制區、高度限制
區和禁止碇泊區。

建議

2.海事處處長建議購置兩艘巡邏船,用以管理和監察新機
場四周的指定水域。

理由

3.為保障赤鱲角新機場的航空安全,當局需管制指定水域
內船舶往來的情況,範圍遍及大小磨刀、龍鼓洲一帶,並
包括新機場平台四周的水域。此舉旨在確保--

  1. 禁止船舶進入位於機場平台和小磨刀四周的
    海事管制區,因這一帶會裝置航空訊號傳送
    設備;

  2. 超過高度限制的船舶不會進入各高度限制區
    ;以及

  3. 船舶不會在機場平台毗鄰的禁止碇泊區碇泊

上述指定水域的建議分界圖載於附件

4.我們需要在一九九八年四月新機場啟用之前,設立指定
水域,以確保飛行路線不會受到妨礙,以及無線電訊號不
會受到干擾。為限制船舶進入指定水域,海事處處長須提
供24小時海上巡邏服務。現時,啟德機場四周的水域是由
巡邏毗鄰避風塘和碇泊區的船隻負責,而當局亦無專用巡
邏船執行有關任務,因此未能調派現有船隻往新機場服務
。而且,基於航空安全理由,巡邏船必須在察覺有問題後
迅速應變,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趕抵事發現場。海事處處
長估計需購置兩艘新船,巡邏新機場四周面積共達86平方
公里的指定水域。

修例需要

5.在赤鱲角設立指定水域,須事先修訂船舶及港口管理規
例(第313章附屬法例)。海事處處長已着手修訂法例。
我們計劃在一九九七年四月,把有關的修例建議提交立法
局省覽。

6.位於赤鱲角的新機場計劃於一九九八年四月啟用。海事
處處長估計建造兩艘巡邏船需時約12個月,故此最遲須於
一九九七年四月批出造船的招標合約。不論指定水域的定
義和確實位置如何,巡邏船是確有需要的。因此,我們認
為有必要在實行修例之前,請委員批准撥款購置巡邏船。
委員現在批准這項建議,並不會阻礙立法局隨後審議修訂
規例的工作。

7.為確保巡邏船得以及時付運,海事處處長會緊遵以下的
購置時間表--

批出招標合約一九九七年四月
巡邏船付運一九九八年三月
巡邏船投入服務一九九八年三月中

財政影響

8.海事處處長估計,兩艘巡邏船需費1,350萬元,分項數字
如下--

項目百萬元
(a)巡邏船12.0
(b)避風繫泊浮泡0.3
(c)應急費用(10%)1.2
總額13.5
9.海事處處長估計,這項建議所需的每年額外經常開支為
1,400萬元,其中包括35名人員(海事主任一名、一級海事
督察十名、高級小輪船長八名和小輪助理員16名)分3班輪
值專責24小時操作該兩艘巡邏船的每年員工開支1,210萬元
,以及運作和維修費用190萬元。

10.海事處處長管理和監察指定水域所提供的巡邏服務,是
不收取費用的。這項建議對海事處提供各種服務的收費並
無影響。

11.估計現金流量如下--

年度百萬元
1997-98 5.6
1998-997.9
13.5

這項建議如獲委員批准,我們會按一般做法追加撥款。


經濟科
一九九七年二月


FCR(96-97)113附件

赤鱲角新機場
四周的指定水域

名稱位置
(見附圖)
限制目的設立日期
海事管
制區1
南面跑道
--西端
所有船舶一
律禁止進入
,持有許可
證者則屬例
外。

清除障礙和
保護儀表著
陸系統的訊
一九九八
年四月
海事管
制區2
南面跑道
--東端
所有船舶一
律禁止進入
,持有許可
證者則屬例
外。

保護進場燈
一九九八
年四月
海事管
制區3
北面跑道
--周圍水
所有船舶一
律禁止進入
,持有許可
證者則屬例
外。

清除障礙和
保護儀表著
陸系統的訊

於第二條
跑道啟用
時設立
海事管
制區4
小磨刀中
心區
所有船舶一
律禁止進入
,持有許可
證者則屬例
外。

保護小磨
刀多普勒
甚高頻全
向無線電訊
標的訊號
一九九八
年四月
高度限
制區1
機場島四
禁止水平面
以上高度超
過30米的船
舶進入。

清除障礙和
保護儀表著
陸系統的訊
一九九八
年四月
高度限
制區2
南面跑道
--東端
禁止水平面
以上高度超
過15米的船
舶進入。

清除障礙和
保護儀表著
陸系統的訊

一九九八
年四月
高度限
制區3
小磨刀以
北和以南
水域
禁止水平面
以上高度超
過15米的船
舶進入。

保護小磨刀
多普勒甚高
頻全向無線
電訊標的訊

一九九八
年四月
高度限
制區4
龍鼓洲禁止水平面
以上高度超
過30米的船
舶進入。

保護龍鼓洲
多普勒甚高
頻全向無線
電訊標的訊

一九九八
年四月
禁止碇
泊區
沙洲以南禁止水平面
以上高度超
過30米的
船舶碇泊。

保護沙洲雷
達站的訊號

於第二條
跑道啟用
時設立


Last Updated on {{PUBLISH AUTO[[DATE("d mmm, yy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