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6-97)74

財務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總目177-資助金:非政府部門的
公共機構

分目318香港教育學院

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分目492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補助金
分目496發還差餉-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
分目761學術交流補助金(整體撥款)

請各委員-

  1. 批准為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項
    下的分目492「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
    校補助金」、分目496「發還差餉 - 大學教
    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及分目761「學術
    交流補助金(整體撥款)」分別追加撥款308,
    372,000元、2,360,000元及462,000元,並由總
    目177「資助金: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
    分目318「香港教育學院」項下刪除一筆相
    等於上述數額總和的款項,以作抵銷;及

  2. 接納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及一九九七至九八
    兩個學年給予香港教育學院批撥經常撥款
    ,預算的撥款額分別為753,218,000元及776,
    662,000元。



問題

總督已將香港教育學院納入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以下簡稱
「教資會」)的職權範圍,由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因此,有需要將香港教育學院的撥款列入教資會的開支總
目,並將有關的撥款管制職責由教育統籌司移交教資會秘
書長。

建議

2.教育統籌司建議-

  1. 為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項下的分
    目492「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補助金
    」、分目496「發還差餉 -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
    會資助院校」及分目761「學術交流補助金(整
    體撥款)」分別追加撥款308,372,000元、2,360,
    000元及462,000元,並由總目177「資助金:非
    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分目318「香港教育學
    院」項下刪除一筆相等於上述數額總和的款
    項,以作抵銷。這項安排旨在正式把香港教
    育學院納入教資會的撥款資助範圍,並由一
    九九六年十二月一日起,把有關的撥款管制
    職責由教育統籌司移交教資會秘書長;及

  2. 接納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及一九九七至九八兩
    個學年給予香港教育學院批撥經常撥款,撥
    款額分別為753,218,000元及776,662,000元,以
    便教資會可訂定香港教育學院在現行三年期
    (一九九五至九八年)內餘下期間的補助金數
    額。

理由

3.香港教育學院在一九九四年四月成立,提供學位以下程
度的師資培訓課程。該校一直為香港提供高質素的師資教
育和培訓教育專業人員,其任務極為重要。政府已將香港
教育學院納入教資會的職權範圍,原因如下-

  1. 教資會已建立一個健全的機制,監察各間高
    等教育院校及評審其財政狀況。香港教育學
    院在發展其高等教育院校體制的初期,可從
    教資會取得學術方面的專業意見,因而受惠
    。教資會可就香港教育學院的未來發展計劃
    及高等教育整體上的師資培訓發展,向政府
    提供意見;

  2. 香港教育學院成為教資會資助的院校,其形
    象和地位均會提升,有助吸引更多學生入讀
    ,學生的質素亦會較佳;及

  3. 香港教育學院是學術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日後該學院在這方面的角色將會更形重要。

建議的撥款安排

4.一九九六至九七財政年度香港教育學院的核准預算為699,
758,000元。為配合教資會資助的院校的財政及教學年度(即
由七月一日至翌年六月三十日),教資會估計香港教育學院
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及一九九七至九八兩個學年分別需要753,
218,000元及776,662,000元的經常撥款。分項數字如下-

學年(七月至翌年六月)
總目1901996-97
千元
1997-98
千元
分目492撥給香港教育學院
的指定用途經常補
助金淨額(1)
709,326707,601
預留給香港教育學
院進行主要工作的
款項(2)
38,00065,000
分目496發還差餉2,360529(3)
分目728學術評審
工作
(整體撥款)
3,0703,070
分目761學術交流
(整體撥款)
462462
總計753,218776,662

5.跟其他七間由教資會資助的院校一樣,香港教育學院將
受同一套預算與開支管制的機制監管。舉例來說,指定用
途經常補助金淨額項下四個開支項目(即高級人員、從屬人
員、設備及一般開支)之間的任何轉帳,均須經教資會事先
批准。至於購置設備方面,教資會將規定香港教育學院遵
守現行的院校設備委員會的有關程序。這即是說,香港教
育學院在購置任何款額逾100萬元的設備時,均須徵詢院校
設備委員會的意見,並就該委員會的意見,徵求教資會秘
書長批准。

6.一九九六至九七及一九九七至九八兩個學年的建議經常
補助金淨額,可分別為4 865名和5 048名相當於全日制學生
提供資助。

接納批撥經常撥款的建議

7.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七日,各委員接納在一九九五/九六至
一九九七/九八這三年期內撥出一筆預算為270億1,380萬元
的經常撥款,給予七間當時由教資會資助的院校(見文件
編號FCR(94-95)116)。為了訂定香港教育學院在這三年期
的餘下期間所獲得的補助金數額,教資會建議委員接納
上文第4段所詳述的經常撥款需求建議。

財政影響

8.這項建議無須政府增撥資源,亦不會對整體政府財政構
成影響。香港教育學院在本財政年度獲得的經常撥款,
仍是先前批准的數額,即699,758,000元。

9.一九九六至九七財政年度的撥款安排如下-

1996-97
財政年度
千元
撥給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項下分目
的追加撥款
千元
(i)分目492「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資助院校補助金」
308,372
(ii)分目496「發還差餉 - 大學教育
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
2,360
(iii)分目761「學術交流補助金」(整
體撥款)
462
311,194
撥款由以下開支項目抵銷-
總目177「資助金:非政府部門的公
共機構」
311,194
分目318「香港教育學院」

本財政年度由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期間總
目177分目318項下的修訂預算為388,564,000元。

10.如各委員批准本文件所提建議,我們會在一九九七至九
八年度預算草案內,在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項
下的相關分目,為香港教育學院預留一九九六至九七學年
最後三個月和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首九個月所需的款項。

背景資料

11.我們於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成立香港教育學院,以
加強師資培訓和改善教師的專業發展。總督已將香港教育
學院納入教資會的職權範圍,由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生
效。立法局亦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批准修訂香港教
育學院條例,使其與其他教資會資助的院校的法例條文一
致。


教育統籌科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1)為配合其他由教資會資助的院校的撥款機制及更完善地管制預算,教資會將透過指定
用途經常補助制度,撥款資助香港教育學院。根據這個制度,香港教育學院會在高級人
員、從屬人員、一般開支及設備等四個主要開支項目下使用有關的指定用途補助金。指
定用途經常補助金淨額的詳細分項數字,載列於
附件

(2)包括教學發展補助金、語文培訓補助金,以及撥給由研究資助局管理的研究用途補助
金的追加撥款等。

(3)不包括香港教育學院大埔新校舍所需繳付的差餉,因為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須待至新
校舍在一九九七年年中落成時才可以釐定其差餉。


FCR(96-97)74附件

一九九六至九七和
一九九七至九八學年
香港教育學院
指定用途經常補助金淨額
詳細分項數字

學年
1996-97
千元
1997-98
千元
高級人員168,294140,037
從屬人員282,402273,729
設備 30,78961,131
一般開支242,841252,804
減去:設定收入(a)724,326
(49,100)
727,701
(51,400)
指定用途經常補助金
淨額(按1995年4月薪
金及1996至97年度非
薪金價格計算)
675,226676,301
加上:備用追加補助金(b)

高級人員
從屬人員

12,400
21,700
10,200
21,100
指定用途經常補助金
淨額(按1996年4月薪
金及1996至97年度非
薪金價格計算)
709,326707,601

(a)教資會在評估香港教育學院的撥款需求時,已計及該院校的其他收入,包括學費、銀行
利息收入、職員宿舍租金及經營穿梭校巴的收入。估計這些設定收入於一九九六至九七及
一九九七至九八兩個學年分別為4,910萬元及5,140萬元。

(b)因一九九六年公務員每年加薪而設。


Last Updated on {{PUBLISH AUTO[[DATE("d mmm, yy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