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6-97)75


工務小組委員會
討論文件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

總目711-房屋

供水-食水供應
140WF- 都會區及新界東北部增添濾水及輸水設施-第1階
段, 大埔濾水廠及抽水站建造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將140WF號工程計劃餘下部
分提升為甲級,稱為「都會區及新界東北部增添濾水及輸
水設施-第1階段,大埔濾水廠及抽水站建造工程」;按
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2億2,690萬元。



問題

我們預測到了二零零零年年初,為都會區和新界東北部提
供食水的濾水廠,其總濾水量將不足以應付這些地區對經
過濾食水的預計需求。

建議

2.水務署署長建議將140WF號工程計劃餘下部分提升為甲
級,以便在大埔建造濾水廠、經過濾食水抽水站及相關的
抽水設施。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22億2,690萬
元。這項建議獲房屋司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及性質

3.140WF號工程計劃的整體範圍包括就大埔第38區一個新的
濾水廠和抽水站、荔枝角蝴蝶谷一個主配水庫及相關的供
水管道進行勘測、設計和建造工程,以便第1階段可以為
都會區和新界東北部在二零零零年年初前提供每日250000
立方米的食水。日後有需要時,這個系統的供水量可再分
階段增至每日1 200 000立方米。我們亦會在第1階段工程項
下,為濾水廠及主配水庫進行地盤開拓,並建造供水管道
和經過濾食水抽水站的構築物,以便最高的供水量可達至
每日1 200 000立方米。這項安排是為了避免分期建造時會
遇到的技術困難及引致的巨額費用。

4.財務委員會已批准將140WF號工程計劃的多個部分提升
為甲級(見下文第21至23段)。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140WF
號工程計劃餘下部分包括下述工程-

  1. 為最高濾水量達每日1 200 000立方米的濾水廠
    和經過濾食水抽水站,進行地盤開拓工程;

  2. 在大埔第38區建造一個濾水廠(包括機電設備)
    ,以便第1階段的供水量可達至每日250 000立
    方米,日後並可作出所需擴展,以便最高濾
    水量可達至每日1 200 000立方米;

  3. 在濾水廠範圍內建造一個最高抽水量達每日
    1 200 000立方米的經過濾食水抽水站,但初
    步則裝設可應付第1階段每日250 000立方米
    供水量的抽水機;以及

  4. 在現有的大埔頭原水抽水站內安裝原水抽水機
    和湧波消減設施,以應付第1階段每日250 000立
    方米的供水量。

理由

5.目前,都會區(港島和九龍)及新界東北部(沙田和馬鞍山)的
食水是由沙田一組濾水廠供應。其濾水量為每日1 580 000立
方米,為2 841 000人口提供食水。到二零零零年,都會區及
新界東北部每日對經過濾食水的需求,將增至1 816 000立方
米,估計為約3 084 000人口提供食水。新建的馬鞍山濾水廠
在一九九七年年初啟用後,上述地區在二零零零年的每日總
濾水量將為1 796 000立方米。換言之,這些地區每日所需的
經過濾食水仍欠20 000立方米。

6.預計到二零零四年,這些地區對經過濾食水的需求量會
增至每日 2 046 000立方米,累計欠缺食水共250 000立方米
。因此,在第1階段,我們會在大埔建造一個新的濾水廠
,其濾水量定為每日250 000立方米,以應付至二零零四年
為止的需求。我們亦會作出準備,以便日後進行濾水廠擴
展計劃,使濾水廠的最高濾水量可達至每日1 200 000立方
米。

7.若我們不能在二零零零年年初之前提供額外的濾水和輸
水設施,上述地區新發展區的經過濾食水供應將會不足。
在272WF「都會區及新界東北部增添濾水及輸水設施-第
1階段,蝴蝶谷主配水庫及大埔至蝴蝶谷的供水管道建造
工程」1項下的輸水設施建造工程預計將於一九九七年四
月展開。為了能在二零零零年四月之前完成整項工程計劃
,以配合輸水設施建造工程,我們有需要在一九九七年八
月開始建造濾水廠和抽水站。

8.由於水務署署長缺乏內部資源和專才去監督上述建造工
程,我們建議聘請駐地盤人員執行這項工作,並由負責詳
細設計和工程監督的顧問公司管理他們。

財政影響

9.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所需的建設費
用為22億2,690萬元(見下文第11段),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建造費用1,255.5
(i)為濾水廠及經
過濾食水抽水站
進行地盤開拓工
100.2
(ii)濾水廠,包括
機電設備
983.4
(iii)經過濾食水抽
水站
128.5
(iv)抽水機及湧波
消減設施
43.4
(b)施工階段顧問費10.6
(c) 駐地盤人員的費用
(按人工作月計算的
預算分項數字載於
附件)
80.7
(d)應急費用115.4
小計1,462.2(按1995年12月
價格計算)
(e)通脹準備金764.7
總計2,226.9(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0.上文第9段(b)項的顧問費是實際的投標總價格,這筆費
用已暫時列入219WF「都會區及新界東北部增添濾水及輸
水設施-詳細設計」2項下所批出的一份設計及建築顧問
合約內。我們會按照成本加上一個百分比的方式,向顧問
付還上文第9段(c)項所述駐地盤人員的費用。

11.如獲批准,有關開支將會分期支付如下--

年度百萬元
(1995年12月)
價格調整
因數
百萬元
(付款當日
價格)
1997-9838.51.1825045.5
1998-99175.81.30075 228.7
1999-2000436.61.43083624.7
2000-01386.81.54708 598.4
2001-02235.11.66311 391.0
2002-03189.41.78784 338.6
1,462.22,226.9

12.我們按照政府對一九九七至二零零三年期間工資及建造
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並會以固定總價合約形式為有關工程招標。

13.估計每年的額外經常開支為4,976萬元。

14.到了二零零四年3,這項工程計劃將導致水費最多增加3
%(以實質計算)。

公眾諮詢

15.我們於一九九五年六月勘測研究階段,以及一九九六年
六月詳細設計階段期間,諮詢大埔鄉事委員會及大埔區議
會。他們原則上支持這項工程計劃,但要求我們全力解決
村民所關注的事項,即工程計劃對附近一帶造成的影響。
因此,我們曾與有關的村民舉行一連串的諮詢會議,並修
訂擬建濾水廠的規劃設計,以解決村民所關注的「風水」
問題。我們也解決了村民所關注的水管定線問題,並會就
遷移受影響墳墓的安排,繼續與他們進行商討。我們有信
心可以完全解決他們所關注的問題,並會在實施這項工程
計劃時,繼續考慮他們的意見。

環境影響

16.顧問已於一九九六年三月完成整項工程計劃的環境影響
評估。根據該項評估結果,我們會在濾水廠設置淤泥收集
及處理設施,並會於堆填區卸置經處理的淤泥。我們會設
置洗沙池水過濾設施,以便處理蝴蝶谷主配水庫的洗沙池
水,然後才排入污水渠。

17.至於建築方面的影響,我們會實施有關合約所定的適當
緩減環境影響措施,控制噪音、塵埃和地盤流出的水等滋
擾,以符合既定的環保標準和規定。

18.我們亦會實施環境監測和審核計劃,以確保建議採用的
緩減環境影響措施得以發揮效用。

19.顧問亦已為擬建的濾水廠第1階段工程,進行氯氣危險
評估研究。該項研究指出,第1階段濾水廠在使用氯氣方
面的風險,不會超過既定的準則。我們會實施建議採用的
安全措施,將風險減至最低。

土地徵用

20.我們須徵用3.5公頃私人土地,並須清理24.5公頃政府土
地,以便進行整項工程計劃的建造工程,有兩個家庭會受
到影響。估計徵用及清理土地所需費用共1億7,200萬元。
我們會在總目701「土地徵用」項下撥款支付這筆費用。

背景資料

21.我們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將140W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
級。一九九四年七月,財務委員會批准將140WF號工程計
劃其中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訂為202WF號工程計劃,稱
為「都會區及新界東北部增添濾水及輸水設施-勘測及初
步設計研究」,以便委聘顧問為這項工程計劃進行勘測研
究和地盤勘測。按一九九四年三月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
用為2,240萬元。在202WF號工程計劃項下所委聘的顧問已
於一九九五年七月完成勘測研究,並確定該工程計劃是可
行的。

22.一九九五年七月,財務委員會批准將140WF號工程計劃
另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訂為219WF號工程計劃,稱為「
為都會區及新界東北部增添濾水及輸水設施-詳細設計工
作」,以便委聘顧問為該工程計劃進行詳細設計。按付款
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用為5,260萬元。在219WF號工
程計劃項下所委聘的顧問已大致完成大埔濾水廠和抽水站
的詳細設計。

23.一九九六年七月,財務委員會亦批准將140WF號工程計
劃另一部分提升為甲級,編訂為272WF號工程計劃,稱為
「都會區及新界東北部增添濾水及輸水設施-第1階段,
蝴蝶谷主配水庫及大埔至蝴蝶谷的供水管道建造工程」,
以便建造蝴蝶谷主配水庫及大埔至蝴蝶谷的供水管道。按
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用為23億520萬元。我們打
算邀請經預先審定資格的承建商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就建
造蝴蝶谷主配水庫及大埔至蝴蝶谷供水管道的工程合約提
交標書,以便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展開建造工程。

24.倘財務委員會批准將140WF號工程計劃這一部分提升為
甲級,我們會邀請經預先審定資格的承建商在一九九七年
二月就大埔濾水廠和抽水站的工程合約提交標書。建造工
程預定於一九九七年八月動工,二零零零年四月竣工。

1--有關272WF號工程計劃的詳情,請參閱第23段。

2--有關219WF號工程計劃的詳請,請參閱第22段。

3--水費的計算方法是假設一九九六至二零零四年期間的食水需求穩定,而政府對水務設
施運作的津貼額將維持在現有水平。


PWSC(96-97)75 附件

140WF--
都會區及新界東北部
增添濾水及輸水設施--第1階段,
大埔濾水廠及抽水站建造工程

估計顧問費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預計的
人工作
月數
總薪級
平均
薪點
倍數估計
費用
(百萬元)
(a)施工階
段工程的
顧問費
10.6
(見註1)
(b)由顧問
僱用的駐
地盤人員
所進行的
地盤監督
工作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475
810
40
16
2.1
2.1
51.3
29.4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91.3

實付費用

實付費用數額不多。


1.施工階段工程的顧問費是實際的投標價,而這筆費用已
暫時列入顧問合約CE 59/95號,以進行有關工程計劃的設
計及建築工程。

2.採用倍數2.1乘以該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包括顧問間
接費和利潤在內的駐地盤人員的員工開支總額,是因為有
關人員將由顧問提供。(在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總薪級第
40點的月薪為51,440元,總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7,270元)。

3.上述有關駐地盤人員的數字乃根據水務署署長擬訂的預
算計算出來的。我們聘請駐地盤人員後,才能知道實際的
人工作月數和費用。


Last Updated on 16 August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