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96/97-22(1)
修訂本


立 法 局

議事程序表

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
星期三
下午二時三十分



I.文件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
編號
1.《1997年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修訂)
(第3號)規例》

69/97
2.《1997年普查及統計(服務行業按季調查)
(修訂)令》

75/97
3.《1997年法定語文(根據第4D條修改文本)
(第4號)令》

76/97
4.《1997年法定語文(根據第4D條修改文本)
(第5號)令》

77/97
5.《1997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消防條例)
令》

78/97
6.《1997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礦務條例)
令》

79/97
7.《1997年法定語文(修改文本)(水污染管制
條例)令》

80/97
8.《1997年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修訂附表10)
公告》

81/97
9.《1996年噪音管制(修訂)(第2號)條例(1996
年第61號)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82/97
10.《1997年香港機場(障礙管制)令(1997
年第16號法律公告)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83/97
11.《1997年廢物處置(修訂)條例(1997年第10
號)1997年(生效日期)公告》

84/97
12.《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偷渡者條例)
令》

(C)10/97
13.《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假拍賣條例)
令》

(C)11/97
14.《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專上學院條例)
令》

(C)12/97
15.《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人民入境管理隊
條例)令》

(C)13/97
16.《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酒店房租稅條例)
令》

(C)14/97
17.《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法律改革(雜項修
訂)條例)令》

(C)15/97
18.《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消防條例)令》

(C)16/97
19.《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金融資料統計條
例)令》

(C)17/97
20.《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道路(工程、使用
及補償)條例)令》

(C)18/97
21.《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水污染管制條例)
令》

(C)19/97
22.《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礦務條例)令》

(C)20/97
23.《法定語文(中文真確本)(輻射條例)令》

(C)21/97

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提交的文件

1.第71號 ─

香港教育學院

一九九五--九六年年報及

一九九五--九六年財政報告

(由教育統籌司提交)

II.質詢

1.單仲偕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有否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候任行政長官
建議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土地基金存放於金融管理局管
理的外匯基金之內;若有,提供該建議的原因為何;若否
,政府正考慮哪些處理土地基金的方案?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庫務司

2.梁耀忠議員問:

《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雖已於去年底實施,但市民對個
人私隱權仍未完全了解,例如就私人或政府機構的人員 (
包括警務人員) 查閱市民身分證或索取身分證副本是否已
屬違法亦不清楚,以致法例未能普遍施行。就此,政府可
否告知本局:

  1.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公署”) 如何向市
    民推廣及宣傳該條例,使市民更了解其個人
    私隱權;

  2. 公署如何向各行業機構宣傳該條例,使各機
    構在向市民索取個人資料時不致觸犯法例;

  3. 公署成立以來,一共接獲多少宗投訴,投訴
    主要類別為何;關於侵犯私隱權的查詢共有
    多少宗,公署曾否未能就該等查詢提供肯定
    答案;若有,共有多少宗;市民有否其他查
    詢渠道?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政務司

3.羅致光議員問:(譯文)

據悉,在去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間,人民入境事務處基於極
為值得同情的理由,就73宗中國居民申請在本港定居的個
案,使用其酌情權給予特別准許,而其他申請的個案則由
於缺乏該種理由而不獲批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人民入境事務處在處理該等申請時,採取何
    種原則及程序以決定是否確有值得同情的理
    由;

  2. 在過去兩年,有關身為本地居民配偶或子女
    的中國居民申請在本港居留的事宜:

    1. 獲特別批准的申請個案有多少,並
      分類臚列批准該等申請的理由;

    2. 不獲特別批准的申請個案又有多少
      ,並分類臚列不批准該等申請的理
      由;及

  3. 在採取上文(a)項答覆所述的原則及程序時,
    有否考慮《兒童權利公約》第9及10條所訂明
    的兒童權利?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司

4.莫應帆議員問:

就長者社區網絡計劃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共撥出多少資源推行為期兩年的長者社區網
    絡計劃及各區可獲分配的資源分別為何;

  2. 由於參與該計劃的義工擔當重要的中介角色
    ,可以識別及了解老人的需要並協助他們納
    入常規福利服務網絡,政府有否計劃培訓參
    與的義工,令他們了解一般老人的問題及本
    港的常規老人福利服務等知識;

  3. 除依靠地區組織及社團的轉介外,有否其他
    宣傳此計劃的途徑,令更多老人知悉,從而
    參與此計劃;

  4. 此計劃自去年十月實施以來,參與的老人及
    義工數目分別有多少;及

  5. 政府有否計劃長期推行此計劃?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5.劉慧卿議員問:(譯文)

關於給予香港居民正式英國公民身分,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英國國籍甄選計劃 (“甄選計劃”) 的受惠人
    當中,多少人已申請放棄英國公民身分;及
    因此類人士放棄英國公民身分而騰出的甄選
    計劃名額,可否重新編配予該計劃的落選申
    請人;

  2. 鑑於英國政府決定給予非華裔少數族裔人士
    正式的英國公民身分,該等已批給少數族裔
    人士的甄選計劃名額,可否重新編配予該計
    劃的其他落選申請人;及

  3. 政府有否計劃促請英國政府擴大甄選計劃,
    讓有意放棄中國公民身分的華裔香港永久性
    居民國亦可參與,又或在甄選計劃以外,給
    予他們正式的英國公民身分;若否,原因為
    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司

6.馮檢基議員問:

最近有跡象顯示,樓宇炒風已蔓延至居屋二手巿場。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現時共有多少居屋單位可供自由轉售;

  2. 共有多少居屋單位已轉售,佔可供轉售單位
    總數的百分比為何;

  3. 就去年而言,10年或以上樓齡居屋單位在轉
    售後兩年內再轉手的數目及該等交易佔整體
    二手居屋巿場成交量的百分比;

  4. 二手居屋樓價去年的平均升幅;

  5. 自從居屋可自由轉售以來,每年以確認人身
    分轉售居屋的個案分別有多少宗;及

  6. 政府有何措施遏止二手居屋的炒賣,令有意
    置業人士能以合理價格購買該等單位?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房屋司

* 7.張炳良議員問:

鑑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已於一九
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有否任何本地相應法例須在本年六月三十日
    前制定;若有,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就此方面
    的討論進展如何;若否,如何確保一九九七
    年七月一日解放軍駐港部隊取代英軍時不會
    出現任何法律真空;及

  2. 檢討目前涉及駐港軍隊權利和豁免的法例進
    展如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司

* 8.黃偉賢議員問:

據悉,本港有部分公路對私家車和貨櫃車採用不同的車速
限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目前哪些公路採用上述車速限制措施,及私
    家車和貨櫃車的車速限制分別為何;

  2. 有關部門如何在該等公路監察受不同車速限
    制的汽車的車速,確保它們不會超速行駛;

  3. 過去3年,在實施不同車速限制的公路上,
    共成功檢控了多少宗貨櫃車司機超速行駛?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運輸司

* 9.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目前,部分國家的公民來港公幹或旅遊,均須申請簽證,
審批過程可能需要多個工作天。有見及此,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

  1. 就該等簽證的有效期可否延展至一九九七年
    七月一日以後的問題,設於有關國家的英國
    大使館有否接到指引;及

  2. 有否要求中國政府考慮會否及早採取特別措
    施,接納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遞交的簽
    證申請,使有意在上述日期或稍後訪港的旅
    客得以成行?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保安司

*10.李國寶議員問:(譯文)

據報,根據本年二月生效的經修訂領養標準,單身男女、
離婚人士及年長人士均可透過社會福利署領養兒童。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會否檢討現時的評估及監管制度,
以確保此等兒童可在健全的教養之下成長?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11.黃偉賢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過去3年,有哪些個別工務工程項目遭承建
    商索償超過5,000萬;及索償總額為何;

  2. 上述項目遭承建商索償的原因為何;索償結
    果如何;以及政府最終需賠償多少;及

  3. 工務工程項目遭索償個案近年是否有上升
    趨勢;若然,原因為何;以及政府有何措
    施改善此情況?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工務司

*12.蔡根培議員問:

由於目前市面上出售的健康食品種類繁多,政府可否告知
本局:

  1. 出售健康食品受到哪些法例監管;

  2. 會否檢討(a)項答案所述的法例是否足夠保障
    消費者的權益;及

  3. 過去3年,有否市民因服用市面上購得的健
    康食品而引致健康出現問題的個案;若有
    ,共有多少宗及該等個案發生的主要原因
    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衞生福利司

*13.陸恭蕙議員問:(譯文)

在去年十二月二十日立法局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政府
告知事務委員會已把全港約1 000幢有潛在火警危險及安全
問題的私人大廈列入“被監管的名單”。政務司於本年一
月二十二日立法局會議上答覆書面質詢時提供了一份清單
,臚列331幢位於港島區而被認定需要全面改善樓宇管理
的大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被認定需要全面改善樓宇管理的九龍及新界
    區大廈名稱及地址為何;

  2. 鑑於“目標”大廈的名單或會時有增刪,政
    府會否考慮每12個月向本局提供全港此類大
    廈的最新名單;及

  3. 港島區“目標”大厦的名單自去年制訂後有
    否任何更改;若然,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政務司

*14.劉慧卿議員問:(譯文)

財務委員會在一九九五年七月七日的會議上,批出按付款
當天價格計算為4.85億元的非經常承擔額,以供支付於一
九九七年九月在本港擧行的世界銀行組織及國際貨幣基金
會理事會周年會議的開支。就此,當局可否告知本局:

  1. 辦是次會議的預計總開支會否維持在核准預
    算內;及

  2.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至今已獲得的財政資助
    總額為何,未來會否取得更多資助?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司

*15.陳婉嫻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所有法院大堂是否禁止吸煙;及

  2. 若(a)項的答案為肯定,

    1. 在過去1年,在法院大堂吸煙而遭
      警告及檢控的人數分別為何;及

    2. 現時哪個政府部門負責向在法院大
      堂吸煙的人士提出警告或檢控?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布政司

*16.撤回質詢。

*17.陸恭蕙議員問:(譯文)

根據《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三,所有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
十日以前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均可續期一段
時間,但須每年繳納相當於續期之日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
3%的租金。至於在《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至一九九七年六
月三十日期間批出的新土地契約,該土地的承租人須繳納
地價並繳納名義租金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該天以後
不須補地價,但須每年繳納相當於當天該土地應課差餉租
值3%的租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徵收上述3%的租金理由何在;及

  2. 每年從收取上述租金所得的收入
    估計為多少?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規劃環境地政司

*18.撤回質詢。

*19.李家祥議員問:(譯文)

由於政府建議強制性公積金 (“強積金”) 的資產中,以港
元持有的資產應佔30%,政府可否告知本局:

  1. 鑑於港元與美元正式掛鈎,倘上述30%的限
    制獲得放寬以包括美元資產,有關的外幣風
    險 (如有的話) 為何;及

  2. 倘外幣風險確實存在,從進行審慎的規管以
    保障強積金受益人的利益的角度而言,該等
    風險是否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負責答覆的公職人員:財經事務司

* 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政府條例草案

首讀

1. 《1997年最高法院(修訂)條例草案》

2. 《1997年公眾娛樂塲所(修訂)條例草案》

3. 《1997年義勇軍及海軍義勇軍恩恤金(修訂)條例草案》

4. 《1997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

二讀

辯論中止待續

1.《1997年最高法院(修訂)條例草案》:律政司
2.《1997年公眾娛樂塲所(修訂)條例草
案》
:文康廣播司
3.《1997年義勇軍及海軍義勇軍恩恤金
(修訂)條例草案》
:衞生福利司
4.《1997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保安司

恢復辯論

5.《持久授權書條例草案》:律政司
6.《1996年授權書(修訂)條例草案》:律政司
7.《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草案》:保安司
8.《1997年輔助隊撫恤金(雜項修訂)條
例草案》
:保安司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持久授權書條例草案》:律政司
2.《1996年授權書(修訂)條例草案》:律政司
3.《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草案》:保安司
4.《1997年輔助隊撫恤金(雜項修訂)條
例草案》
:保安司

IV.議員議案

1.《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謝永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局促請中國政府盡快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
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履行締約國
的責任,保障中國內地和香港的居民享有國際公認的基本
權利,並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後繼續向聯合國匯報香港
的人權狀況。

修正謝永齡議員的議案

莫應帆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局促請中國政府”之前加上“為落實基本法第39條
,”,在“保障”之前加上“以”,並刪除之後的“中國
內地和”,在“香港的居民”之後加上“在中國恢復對香
港行使主權後繼續”,在“享有”之後將“國際公認的”
改為“此兩條國際公約所述的”。

出席的公職人員:政務司

2.中國共產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角色

陸恭蕙議員動議下列議案:(譯文)

鑑於中國共產黨就管治中國,公開地扮演領導角色,本局
促請香港政府向中國政府和候任行政長官尋求澄清中國共
產黨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將會以何種地位存在、該
黨在特區的角色及與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之間將會保持何
種聯絡渠道,以及彼此將會就何種事宜和範圍保持聯絡。


立法局秘書
(陳欽茂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