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
憲制事務委員會
資料文件
聯合聯絡小組專家接觸


聯合聯絡小組全體會議每次休會期間,雙方專家均會定期
接觸,而形式則取決於有關工作的性質。舉例而言,近期
雙方專家曾定期舉行會議,討論 -

  1. 國際權利與義務;

  2. 防務與治安;

  3. 過渡期財政預算案及有關事宜;

  4. 居留權。

2.在聯合聯絡小組第三十七次會議結束後,及至第三十八
次會議召開前,雙方專家曾討論下述事項 -

  1. 交接儀式;

  2. 資產;

  3. 落實一九九○年有關檔案移交的共同記錄;

  4. 過渡期財政預算案及有關事宜;

  5. 防務與治安;

  6. 駐軍法;

  7. 居留權;

  8. 新大嶼山巴士專營權;

  9. 法律適應化;

  10. 鐵路發展策略;

  11. 國際權利與義務;

  12. 自選影象;

  13. 強制性公積金制度;

  14. 科學園;

  15. 法律本地化。


憲制事務科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Last Updated on 13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