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44/96-97號文件
檔 號:CB1/PL/ED/1


立法局
教育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星期三)
時  間:上午九時三十分
地  點:立法局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

    張炳良議員(主席)
    張漢忠議員(副主席)
    司徒華議員
    張文光議員
    葉國謙議員
    羅祥國議員

缺席委員:

    唐英年議員
    楊 森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1)3
    楊少紅小姐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1)
    吳文華小姐

    高級主任(1)5
    司徒少華女士



I.選舉主席和副主席

(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34號文件)

根據《會議常規》第60E(6)條的規定,凡已在立法局95-96
年度第CB(1)2134號文件附錄I所列與本事務委員會有關之
政府諮詢機構擔任主席或副主席者,均無資格成為候選人
。會上已請委員留意這項規定。

2.張炳良議員和張漢忠議員分別獲選為主席及副主席。

II.職權範圍

3.事務委員會通過現時的職權範圍繼續適用。

III.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的會議
日期

4.委員通過事務委員會日後會議訂於每個月第三個星期五
的上午十時四十五分舉行。

(會後補註:事務委員會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定期會
議的會議日期已經由立法局CB(1)23/96-97號文件通知議員)

IV.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5.主席告知議員,事務委員會下次會議訂於一九九六年十
月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時十五分至十時十五分在立法局會
議廳舉行,會上由教育統籌司作出政策簡報。非委員的議
員亦會獲邀出席是次會議。

6.由於主席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八日將不在本港,而副主席
又可能未能及時在會議召開時出席會議,因此,會上同意
可與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磋商,研究是否可以將人力事務
委員會訂於同日上午十時十五分舉行的簡報會,與教育事
務委員會舉行簡報會的時間互調。委員亦通過,倘未能安
排互調開會時間,則會由張文光議員主持上述會議。

(會後補註:已經由立法局CB(1)24/96-97號文件通知議員,
政策簡報會會按原定時間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八日上午九時
十五分舉行。)

7.委員審閱過立法局95-96年度第CB(1)2134號文件附錄III 所
載列的「尚待處理的事項」,並通過會在一九九五年十月
十八日(星期五)上午十時四十五分舉行的會議上討論下列
項目:

  1. 與教育有關的條例草案的簡介

    1. 1996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
      (由陸恭蕙議員提出的議員條例草案)
    2. 199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草案

  2. 全日制小學的實施

  3. 有關釣魚台的問題

  4. 招聘語文教師遇到的困難

8.為了有足夠時間進行討論,委員通過事務委員會日後每
次會議的議程應包括不超過三個討論項目。

9.委員察悉,有關方面已印發一份關於職業訓練局策略及
組織檢討的顧問報告,議員對此報告甚感興趣。由於關於
職業訓練局的事宜主要是人力事務委員會職權範圍以內的
工作,委員同意應與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作出磋商,研究
事務委員會跟進此項目的最佳方法。會上又通過,應請政
府當局提供資料文件,闡明香港教育學院一九九五至九六
學年畢業生的就業情況。

(會後補註:人力事務委員會將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舉行的會議上討論職業訓練局策略及組織檢討的顧問報告
。教育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將被邀請參與討論。)

V.其他事項

資料文件的提供

10.委員通過,事務委員會秘書應致函政府當局,重申事務
委員會的立場,要求政府當局準時提交資料文件的中英文
版本。

(會後補註:已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致函教育統籌司)

11.會議於上午九時五十五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