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立會CB(1)37/97-98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並經主席核正)
檔 號:CB1/PL/ED/1

立法局教育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五)
時  間:上午十時三十分
地  點:立法局大樓會議室A

出席委員:

    張炳良議員(主席)
    張漢忠議員(副主席)
    張文光議員
    楊 森議員
    葉國謙議員

缺席委員 :

    司徒華議員
    唐英年議員
    羅祥國議員

列席議員 :

    何敏嘉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

議程項目III至IV

副教育統籌司
楊立門先生
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2)
李麗儀小姐
教育署署長
余黎青萍女士

議程項目III

教育署助理署長(學校行政)
譚鎮傑先生
衛生署助理署長(個人衛生事務)
梁挺雄醫生

議程項目IV

首席助理教育統籌司(1)
李美嫦小姐
教育署助理署長(總督學)
伍國全先生

列席秘書 :

總主任(1)3
楊少紅小姐

列席職員 :

高級主任(1)5
司徒少華女士



I.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立法局CB(1)1706/96-97號文件及1870/96-97號文件)

事務委員會於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及一九九七年五 月二十三日舉行的會議的紀要,業已獲得確認通過。

2. 主席告知議員,謂事務委員會收到由政府當局提交的 資料文件,名為「學校巴士站的設置」。該份文件已隨 立法局CB(1)1877/96-97號文件發給議員。至於議員建議 將學生車船津貼計劃擴大至涵蓋12歲以下的學童,政府 當局表示會考慮該項建議,並於稍後通知議員。

II. 自上次會議擧行至今發出的資料
文件

3. 議員察悉,自上次會議擧行至今並無就一般事項發出
文件。

III. 學校發生的傳染病

(立法局CB(1)1869/96-97(01)號文件)

4. 鑑於最近本港學校發現傳染病,並引起公眾極度關注, 議員詢問政府當局有何措施處理及預防學校發現的傳染
病。

5. 政府當局在回答時證實各學校均已透過當局發出的通 告,知悉處理傳染病的一般程序及推廣健康教育的措施。 一直以來,教育署均與衛生署緊密合作,落實該等程序 及措施。當校方或診治有關病人的醫生通知衛生署發現 傳染病個案後,該署會立刻展開適當的跟進行動。當局 會根據傳染病的類別及實際情況,安排適當的措施,如 為部分或全體學生及教職員進行體格檢查及/或所需的 防疫注射。當局亦可能擧行簡報會及講座,向家長、教 職員及學生解釋事件詳情及解答問題。至於預防傳染病 方面,各學校均有透過正規及非正規課程,推行健康教 育。衛生署的防疫注射隊亦經常到各學校為學童(包括新 移民學童)進行防疫注射。最近本港學校發現傳染病後, 上述兩個政府部門已成立工作小組,負責檢討及監察控
制及預防傳染病的各項措施。

6. 張文光議員提及近期一宗事件所引起的混亂及恐慌。 事件中一間位於荃灣的學校,校方未有即時發覺學校發 生的傳染病,直至事件被傳媒廣泛報導。張議員因而懷 疑現行處理學校發生傳染病的程序是否有效。何敏嘉議 員認為,當局應訂立清晰的指引,使學校知悉處理不同
傳染病的所需行動。

7. 教育署署長拒絕就個別事件作出評論。她強調,為更 有效控制在學校出現的傳染病,當局已訂立適當的程序, 並因應實施該等程序取得的經驗,定時作出檢討及改善。

8. 有關傳媒對傳染病個案的報導,教育署署長及衛生署 助理署長(個人衛生事務)均贊同張文光議員的意見。他 們認為應在保障病人私隱與及家長和公眾對事件的知情 權兩者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他們向議員保證,謂政 府當局會盡早向家長及公眾提供最詳盡的資料。雖然教 育署署長同意傳媒的報導可加深公眾對傳染病的認識, 但她提醒與會人士,謂過份渲染的報導會引致不必要的 恐慌。她促請傳媒應在此事上採取審慎及合宜的做法。

9. 就發出更清晰指引的建議,衛生署助理署長(個人衛 生事務)表示,為處理每種傳染病訂立具體指引是不切 實際的,因為這涉及很多環境因素。每宗個案均須考慮 其個別處境。就此方面,教育署助理署長(學校行政)表 示,有關病人應由主診醫生給予適當治療,並由醫生告 知是否適宜回校上課。然而,學校須遵從衛生署的專業 意見去處理傳染病。學校通告所載有關各種疾病的描述, 僅為學校校長及教職員提供一般資料,使他們對傳染病 有所警愓。

10. 政府當局回應楊森議員有關預防措施的詢問時提到 下列幾點:

  1. 當局在邊境的入境檢查站向新移民兒童的家長 提供防疫資料。衛生署會跟進每宗個案並通知 新移民兒童的家長在該署的母嬰健康院為其子 女完成免疫注射。各分區辦事處亦會派出防疫 注射隊到各學校為學生進行防疫注射。新移民 兒童接受免疫注射的比率與本地兒童相若;

  2. 教育署察悉非教職員亦會經常接觸學童,該署 因此加強預防措施。自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 日起,學校所有新聘職員均須在上任前接受體
    格檢查;

  3. 當局最近成立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由衛生署 副署長擔任主席。該工作小組業已擧行數次會 議,檢討現行安排及商議新訂的傳染病控制措 施。由於預計明年會發生多宗麻疹病症,衛生 署會推行麻疹防疫注射運動,對象為兒童及青 少年。該工作小組亦會統籌在各間學校的工作。 為加強對肺病的認識,當局會將有關該疾病的 資料單張在學校派發給教師參閱;及

  4. 當局已透過教育署、衛生署、醫管局及兩個市 政局的攜手合作,向學童及市民大眾推行健康 教育。當局亦鼓勵學童參加學童保健計劃,該 計劃的參加者可每年接受免費體格檢查。

IV. 資訊高速公路的教育

(立法局CB(1)1869/96-97(02)號文件及1887/96-97(01)號
文件)

11. 議員指出學校及專上學院現行有關資訊科技教育的 課程在推行時均缺乏全盤計劃,他們強調政府當局需要 廣泛徵詢公眾的意見,制訂資訊科技教育的全面政策, 分階段列出目標及訂立客觀的表現指標。主席表示,很 多海外國家,例如新加坡及美國等均已制訂此種政策。 他亦向議員提及資訊政策事務委員會最近的商議內容。 該事務委員會建議成立一個高層委員會,成員包括政府 高級官員及私營機構代表,負責促進本港資訊高速公路
及互聯網絡的發展。

12. 副教育統籌司回應議員所提出的意見時解釋,政府 的資訊科技教育政策是使學生得到充分的資訊科技知識, 並能以使用最新科技,應付資訊科技對其生活、經濟及 社會所帶來的改變。政府致力在學校及專上學院發展資 訊科技教育,撥出所需經費改善電腦設備、加強師資培 訓,並藉着資訊科技系統改善教學、學習及校政。政府 當局在未來數年間會繼續在此方面作出投資。當局亦會 針對學校及專上院校的資訊科技教育的銜接問題。副教 育統籌司贊同議員所表達的關注事項,認為有需要制訂 全面的資訊科技政策。他並表示,政府一直以來均有諮 詢有關機構及各行各業,制訂資訊科技策略及計劃。不 過,政府當局在對其建議作出最後定稿前,會考慮議員 所提出有關廣泛諮詢的建議。

13. 張文光議員認為本港資訊科技教育的發展遠較海外 國家落後。為維持本港的競爭能力,他強調,政府當局 需要認識本身的不足,並下定決心,趕上其他國家。楊 森議員表示全力支持盡早在本港制訂資訊科技政策,他 亦表示記起財務委員會曾通過財政建議,加強在學校的
資訊科技教授與學習。

14. 副教育統籌司表示,就政府對學校提供的資訊科技 設備而言,當局並未滿足於現狀。當局會向學校提供更 多的資訊科技設備,以迎合教育的需求。但他強調該方 面的發展必須按步就班進行,跟海外國家所採取的方式 相似。教育署署長補充謂政府在制訂本港的資訊科技計 劃時,已有汲取外國的成功經驗。政府當局現正探討是 否可以在學校的標準設計中引入智能設計,以便容納先
進的資訊科技系統。

15. 主席總結討論時指出,議員普遍支持為資訊科技教 育制訂全面政策。他亦促請政府當局認真考慮議員的意
見。

16. 會議於下午十二時十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四日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