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1)875/96-97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ES/1


立法局
經濟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一九九七年一月六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二時三十分
地  點:立法局大樓會議室A

出席委員 :

    唐英年議員(主席)
    李永達議員
    李華明議員
    黃秉槐議員
    黃宜弘議員
    楊孝華議員
    陳鑑林議員
    張炳良議員
    劉千石議員
    單仲偕議員
    黃錢其濂議員
其他出席議員:
    鄭明訓議員

缺席委員:

    羅祥國議員(副主席)
    周梁淑怡議員
    李國寶議員
    劉健儀議員
    黃震遐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經濟司
    葉澍堃先生

    副經濟司
    關永華先生
    首席助理經濟司(經濟事務)
    莊 誠先生

    首席助理經濟司(財務監察)
    林寶財先生

    機電工程署署長
    傅立新先生

    機電工程署助理署長(能源效益)
    李路東先生
應邀出席者: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
    總經理--策略及發展
    李道悟先生

    青山發電有限公司董事
    阮蘇少湄女士

    企業策劃經理
    潘瑞祥博士

    公共事務經理
    麥黃小珍女士

列席秘書:
    總主任(1)4
    陳慶菱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1)7
    許兆廣先生



I.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發電設備過剩的事

(立法局CB(1)605/96-97(01)、(02)、(03)號文件及立法局CB
(1)613/96-97號文件)

與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會商

推遲裝設爛角咀發電廠第5至8號機組

議員得悉,爛角咀發電機組的天然氣供應合約是以「照付
不議」的形式簽訂,中電不可能減少其購買的天然氣數量
。若要推遲裝設爛角咀第5至8號發電機組,中電便須將其
購得的天然氣用於其他在運用天然氣方面效率較低的發電
廠。議員詢問,有關方面在建議推遲裝設爛角咀發電機組
時,有否考慮此項因素。李道悟先生確認,推遲裝設爛角
咀發電機組會導致天然氣的使用效率降低,因為較多的天
然氣將會用於在運用天然氣方面效率較低的發電廠。中電
認為,賓士雷奧顧問報告低估此方面的成本,亦低估中電
因推遲裝設爛角咀發電機組而可能需根據建築合約支付的
罰款。然而,中電認為推遲裝設爛角咀第5至8號發電機組
只可為消費者帶來短期的利益,但長遠而言卻會增加成本

2.李道悟先生認為,賓士雷奧顧問公司及中電就推遲裝設
發電機組方案的成本所作的估計出現分歧,並非由於中電
提供予賓士雷奧顧問公司的數據不足,而是因為兩者採用
不同的假設。他相信中電的估計更為恰當,因為中電的估
計是以其擬備一九九四年推遲裝設機組方案的經驗為基礎
,而該份計劃的詳細資料已送交政府。他進一步指出,有
關的天然氣供應合約是20年「照價不議」的合約,條件對
中電十分有利,中電亦已將該份合約的副本送交政府。爛
角咀發電廠第1至8號發電機組的建築合約包括延期選擇權
,但中電已於一九九四年的推遲計劃中全面行使該項權利
。此外,推遲或終止建築合約,以及任何罰則,均須視乎
中電與承建商商議的結果而定。

3.關於中電對用電需求的預測與實際用電需求的偏差,李
道悟先生指出,此一偏差主要是由於中電供電範圍內的製
造業耗電量在一九九二至一九九六年期間大幅下降。中電
已預測製造業的用電需求增幅會由接近5%的歷史性高峰下
降至少於1%。但事實上,製造業於此段期間的用電需求卻
出現近5%的負增長。香港在此方面的經濟轉型對中電的影
響尤為顯著,因為香港製造業的廠房大多位於中電經營業
務的九龍及新界區。因應此種改變,中電在一九九四年建
議推遲裝設發電機組,並已實施該項建議,結果令資本及
營運開支大幅減少。他並不同意中電的預測有所偏頗,因
為該等預測已是在該等情況下可作出的最佳預測。中電集
中於日後的發展,以及因應政府的要求提交推遲裝設發電
機組的計劃,會更為恰當。

4.中電鶴園及青衣發廠部分發電機組提早報廢,機組的使
用期較預期者為短,此種情況會導致中電在固定資產方面
的投資過高,議員對此表示關注。李道悟先生表示,鶴園
及青衣發電廠大部分機組的服務年期均已超出預期為20年
的使用期,亦即管制計劃協議所批准的年期。青衣發電廠
在報廢前的使用率已下降至低水平。然而,若非已興建爛
角咀發電廠,青衣發電廠的使用率便會大幅提高,因而會
對環境造成不良的影響。他進一步指出,中電在考慮就取
代舊發電廠作出投資決定時,會計算各個可行方案對消費
者帶來的總成本,該等可行方案包括改裝舊發電廠的方案
。中電會向政府推廌成本最低的方案。就青衣發電廠報廢
的個案而言,中電曾考慮修理發電廠,或改以天然氣作為
發電燃料等方案。然而經考慮經濟及環境方面的因素,中
電選擇裝設爛角咀發電廠的發電機組。

由中電售賣電力予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5.議員得悉,中電與政府當局對由中電售賣電力予香港電
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燈」)的方案持不同的意見。雖
然中電認為兩間電力公司之間的現有聯網系統,可供中電
傳送350兆瓦電力予港燈,而無須額外的資本成本,但政
府當局認為須加裝成本達4億6,800萬元的聯網系統,方可
實施此方案。議員要求中電闡釋其有關此方面的建議。李
道悟先生回應時指出,兩個系統之間的三套現有聯網系統
十分可靠,而供應350兆瓦電力予港燈在技術上亦可行。
中電已準備與政府當局及有關各方討論此方案的技術細節
。潘瑞祥博士進一步指出,經考慮所有技術性因素,包括
系統的穩定性及可靠性,中電的計算結果顯示,使用現有
聯網系統定期傳送電力仍屬可行。

與政府當局會商

推遲裝設爛角咀第5至8號發電機組

6.至於賓士雷奧顧問報告有否顧及天然氣使用效率較低,
以及推遲興建爛角咀發電機組所涉及的罰款所帶來的成本
等問題,經濟司表示,雖然賓士雷奧顧問公司在其報告內
已預計因天然氣使用效率較低,以及因推遲興建爛角咀發
電機組可能涉及的罰款而增加的成本,但賓士雷奧顧問公
司的估計或與中電的顧問的估計不同。若中電認為其估計
更為準確,便應提供更多資料。中電須於一九九七年二月
五日或該日前就推遲裝設爛角咀發電機組提交意見書,政
府當局希望可從該份建議書中獲得該等資料。機電工程署
助理署長(能源效益)進一步指出,根據中電提供的少量資
料,賓士雷奧顧問公司只能對推遲裝設爛角咀發電機組所
帶來的額外成本作十分粗略的估計。

7.議員認為,倘政府當局一直能謹慎地監察中電的備用容
量率,在八十年代中期便應採取行動,因為自該期間開始
,中電的備用容量率便一直高於35%的國際標準。(註:一
九八一年至一九九六年期間中電的備用容量率載於立法局
CB(1)605/96-97(01)號文件。)此外,中電擬備的一九九四年
推遲裝設發電機組計劃並不夠大刀闊斧,因為中電只能將
備用容量率由一九九四年的59%減低至一九九五年的46%。

8.經濟司表示,研究日後的發展,以及嘗試找尋各種方法
以減少由中電發電設備過剩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會更具建
設性。政府當局確有密切監察兩間電力公司的備用容量率
。政府當局在顧及一九九四年當時的情況下,同意中電分
期裝設後期的發電機組。首席助理經濟司(財務監察)進一
步表示,政府當局在一九九五年與中電共同進行的每年審
計評估中發現,預測用電需求與實際用電需求的差距仍然
很大,遂要求中電解決備用容量率過高的問題。與此同時
,政府當局亦委任賓士雷奧顧問公司展開一項研究,以期
解決該問題。其後,政府當局根據賓士雷奧顧問公司的報
告,決定要求中電提交推遲裝設爛角咀發電機組的計劃。

9.主席表示,雖然本事務委員會並非要挑剔造成中電發電
設備過剩的原因,但議員希望有關各方可從是次事件取得
教訓,盡量避免日後再次出現類似的情況。他指出,一九
九一年的預測用電需求及實際用電需求分別為4 635兆瓦及
4 180兆瓦,相差極大。政府當局應可發現此點,並在一九
九一年審核中電興建爛角咀發電廠的建議時應更謹慎。經
濟司回應時強調,任何人均難以在一九九一年時預知香港
製造業遷往中國的程度。他希望議員能將焦點集中於問題
本身及各種解決的方法。政府當局會謹慎地審核中電推遲
裝設爛角咀發電廠第5至8號機組的建議。該份建議將會在
短期內提交政府當局。

10.議員關注,若中電推遲裝設爛角咀發電機組的建議未能
減少消費者須支付的電費,政府當局將會採取何等措施。
經濟司表示,經考慮中電對爛角咀發電機組承建商應負的
責任,賓士雷奧顧問公司得出的建議是推遲裝設爛角咀第
5至8號發電機組對消費者有利。由於政府已接納此項建議
,並已要求中電就推遲裝設爛角咀第5至8號發電機組提交
詳細的建議書,而政府當局尚未收到該份建議書,因此不
希望預先對中電的建議書作出評價。他相信,倘有關建議
並非對消費者有利,中電亦有責任向其客戶作出解釋。

由中電售賣電力予港燈

11.機電工程署助理署長(能源效益)表示,政府當局須研究
港燈備用電量的徘旋水平,方可決定是否可使用現有的連
接器定期由中電傳送電力予港燈。現有的連接器是作支援
緊急情況之用。與中電相比,港燈系統的備用電量相對較
少。若使用現有的連接器定期傳送電力,一旦港燈系統發
生災難事故,便會增加港島區停電的風險,而由於港島區
的高樓大廈眾多,停電的影響十分嚴重。政府當局的目標
,是確保港燈及中電的系統均能保持高度的可靠性。他要
求中電以書面提供其計算結果及建議,以便政府當局可考
慮中電的建議,即無需加裝聯網系統便可定期由中電傳送
電力至港燈。副經濟司進一步指出,在中電系統與港燈系
統之間裝設聯網系統,以及在中電系統與廣東省的系統之
間裝設聯網系統,實際上均旨在減低各個系統所需的發電
量,而又可保持各個系統的可靠性。港燈系統與中電系統
之間的現有聯網系統,是預留作緊急情況之用。若使用該
聯網系統定期傳送電力,萬一出現緊急情況,將無聯網系
統可用作供應電力予港燈的系統。

12.經濟司強調,在目前的情況下,由中電售賣電力予港燈
只是一項短期的解決辦法,因為港燈只是在二零零三年才
需增加發電設備,而中電在二零零五年便不會再有剩餘的
發電設備。此方案只可在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五年期間使
用。政府當局同意,此方案的長遠可行性值得研究,並正
在考慮就此問題展開研究。

其他問題

13.有關在計算中電的固定資產平均淨值時應剔除與過剩發
電設備有關的資產的法律意見,議員查詢此事的最新情況
。首席助理經濟司(財務監察)表示,管制計劃協議其中一
段訂明固定資產平均淨值所涵蓋的項目,而該等項目已包
括在中電於一九九七年二月五日前提供的資料內。律政署
或可根據中電提供的資料細節及管制計劃的條文,就議員
的建議能否實施的問題提供意見。

14.有關管制中電在額外發電設備方面的投資,經濟司表示
,政府當局已審慎研究中電在額外發電設備方面的投資建
議,並已拒絕批准非必要的投資。議員質疑,不考慮科技
的進步而將發電機組的使用壽命一律訂於20年是否恰當。
機電工程署助理署長(能源效益)在回應時指出,當局認為
將發電機組的預計使用壽命訂於20年是恰當的,因為舊機
器的保養成本高、效率低,從經濟角度而言,確有充分理
由更換新的機器。此外,新機器亦可減低空氣污染。

15.據議員觀察所得,賓士雷奧顧問報告中被刪去的資料頗
多,當局亦無顯示何種資料被刪去,以及刪去的原因。此
擧令議員閱讀該份報告時感到困難。議員亦察覺部分被刪
去的數據只是一般的資料,例如是有關本地生產總值增長
預測的資料,該等資料不應屬商業敏感的資料。

16.經濟司在回應時表示,根據本事務委員會於上次會議席
上達成的協議,當局遂要求兩間電力公司指出報告內屬商
業敏感的資料,而當局亦應電力公司的要求在報告內刪去
該等資料。據他理解,由於兩間電力公司受香港聯合易所
的規管,必須將報告中的商業敏感資料刪除。

17.議員要求當局將中電就推遲裝設爛角咀第5至8號發電機
組提交的建議書送交議員,以便事務委員會於一九九七年
二月擧行的下次會議席上討論此事時,能更有成果。經濟
司回應時表示,倘獲中電同意,政府當局並不反對將中電
的建議書送交議員。

18.因應議員的要求,經濟司同意政府當局將會提供下列資
:--

  1. 在賓士雷奧顧問報告中被刪去的圖表、數字
    及其他資料的標題,以及兩間電力公司認為
    以上每項資料屬商業敏感性質所給予的解釋

  2. 賓士雷奧顧問報告與中電的顧問報告所載的
    不同意見的撮要;

  3. 政府當局與中電就使用現有聯網系統定期由
    中電傳送電力予港燈的可行性進行討論的結
    果;及

  4. 倘獲中電同意,將會提供中電將爛角咀第5至
    8號發電機組每組推遲五年裝設的建議書。若
    建議書內的商業敏感資料被刪去,有關的圖
    表、數定及其他資料的標題將會保留。

II.其他事項

19.議員同意事務委員會將於一九九七年二月擧行的會議席
上繼續討論中電發電設備過剩的問題。屆時事務委員會將
會決定需否成立小組委員會研究該問題。

20.會議於下午四時三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二日




Last Updated on 14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