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財經事務委員會
資料文件
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基本方針
設立符合成本效益的強積金制度



目的

此文件描述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如何達致成本效益的
基本方針。一個符合成本效益的強積金制度,可以確保制度
的行政費用可減至最低。

基本方針

2.我們希望透過下列措施以設立一個符合成本效益的強積金
制度:
  1. 設立一個簡單而有效的強積金制度;
  2. 提高計劃運作的透明度及市場競爭能力; 及
  3. 把強積金計劃管理局的收費釐定在合理的水平。
3.上述措施應可維持強積金制度的行政費用在低水平, 而又
毋須政府作直接干預。反之, 政府的角色是設計一個結構簡
單而有效率的強積金制度, 並容許市場力量可以運作自如。

設立一個簡單而有效的強積金制度

4.主體法例所訂出的強積金制度架構, 其設計旨在減低小型企
業參加強積金計劃所需的成本, 而設立集成信託計劃便可以達
致這個目的。 集成信計劃之目的, 是把小型單位供款集合起
來進行管理及投資, 既符合經濟效益, 又可享有很高的效率。

5.在附屬法例中, 我們希望盡量減少對僱主及計劃受託人就行
政及監管方面的要求, 卻不影響對計劃成員的保障。

  1. 僱主:制度將盡量簡化,以令僱主,特別是小型僱主,能履行
    就安排僱員參與計劃、作出供款及令其僱員可轉移或提
    取累算權益的責任。
  2. 受託人:有關計劃的註冊、收取供款、保存記錄、累算
    權益的調動及提取的行政程序,皆予以簡化。就監管方
    面的要求,包括會計和審計、資料披露的要求, 均盡量
    減少。
就僱主和受託人在強積金制度下的責任的詳細資料, 請參閱資
料文件*在強積金制度下的責任"。

6.以上的措施可大大減低強積金制度運作上所需的行政工作
和成本費用。 由於行政費用最終要計劃成員負擔, 這些措
施會直接令計劃成員受惠。

提高計劃運作的透明度及市場競爭能力

7.我們相信市場競爭能防止計劃管理人作出不合理收費。鑑
於強積金的規模龐大, 預計會吸引為數不少的計劃管理人(包
括現存者及新參與者)加入市場, 締造具競爭性的市場環境。

8.為了充分利用市場力量, 我們在草擬附屬法例時, 將會特別
考慮下列事項:

  1. 受託人的批核準則:我們必須審慎制訂有關準則,以免市
    場被一小撮大規模的計劃管理人所壟斷。但我們亦不
    應為了增加競爭力而影響受託人的質素。
  2. 收費架構的透明度 : 受託人及計劃管理人必須披露計劃
    的收費幅度,包括透露在何種情況下收取費用及收費的
    基準等資料。

強積金計劃管理局收費的合理水平

強積金計劃管理局的收費

9.長遠來說, 我們希望強積金計劃管理局能夠在財政上自負盈
虧。倘若得到立法局財務委員會的批准, 政府將會為設立強積
金計劃管理局注資港幣50億元。預計這筆款項可足以資助強
積金計劃管理局在首十至十五年的開支。此項注資將需要獲
得其他收費所補足, 包括批核計劃管理人或計劃註冊的收費、
年費等。

10.我們預計這些收費會成為計劃的開支,最終由計劃成員負擔
。我們希望盡量縮減強積金計劃管理局的架構,以維持該局的
收費在合理的水平, 而不會成為計劃成員的負擔 :

  1. 管理局的角色 : 我們需要把管理局的角色規限在監察及
    執行方面。至於營辦強積金計劃的責任,則會交託予計
    劃管理人,而此項安排亦適用於補遺公積金計劃
  2. 計劃的規管:為了紓減強積金計劃管理局在規管工作方
    面的負擔,我們需要令計劃成員能有效地監察計劃的運
    作。我們建議訂立合適的規定,要求僱主及計劃管理人
    披露資料,以建立一個透明度高的制度。此外,強積金計
    劃管理局亦會展開大型教育及宣傳活動,以助計劃成員
    發揮他們自我監察計劃運作的角色。
  3. 簡單的強積金制度:一個簡單的強積金制度,配以簡化的
    行政程序和監管要求, 不但可以直接減少強積金計劃管
    理局行政費用,並且可以利便計劃成員監察計劃的運作。

補償基金的徵費

11.強積金計劃管理局可能要為補償基金建立一個合理規模的
儲備而徵收費用。儲備可以為計劃成員作出保證,強積金的計
劃資產是穩固及有所保障。徵費的水平將會盡量減至最低,以
減低對計劃成員的影響。

強制性公積金辦事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Ref : Paper/MPF/FAP/1]
[C:\A-HT\LEGCO-P\4NOV96\C-B-COST.DOC]




Last Updated on 20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