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134/96-97號文件
檔號:CB2/PL/HS/1

立法局
衛生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星期四)
時 間 :下午十二時三十分
地 點 :立法局大樓會議室B

出席委員:

    何俊仁議員(主席)
    梁智鴻議員(副主席)
    楊孝華議員
    羅致光議員
    莫應帆議員

缺席委員:

    黃震遐議員)
    楊 森議員)另有要事
    陳婉嫻議員)
列席秘書:
    總主任(2)4
    陳曼玲女士

列席職員:
    助理秘書長2
    林鄭寶玲女士

    高級主任(2)4
    周富平先生



I.推選主席及副主席

議員推選主席及副主席前察悉,根據《立法局會議常規》
第60E(6)條,凡已在議程附錄I所載與本事務委員會有關的
政府諮詢組織/委員會出任主席或副主席的議員,均不得
成為候選人。

2.何敏嘉議員及梁智鴻議員分別獲選為主席及副主席。

II.職權範圍

3.議員同意無須更改職權範圍。

III.討論事項

4.議員同意每次會議應僅安排兩項討論事項,以便預留時
間討論任何可能提出的時事議題。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舉行的會議

5.議員同意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事務委員會會議席
上,進一步討論尚待討論事項一覽表第(5)及第(6)項,分別
是「大學顧問醫生及專科醫生私人執業事宜」及「菲臘牙
科醫院的角色和監管」。由於政府當局在本年九月九日的
會議席上未能回答議員就此兩個項目提出的問題,因此需
要確保邀請該兩間大學的合適代表出席會議。

6.與會者同意,事務委員會應直接致函該兩間大學,並將
函件副本送交教育統籌科。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舉行的會議

7.議員同意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舉行的下次定期會議
席上,討論以下項目。

(a)公營醫院的急症室服務;及

(b)公營醫院的牙科服務。

其他討論/跟進事項

8.主席建議優先討論一覽表第(10)項「牙科手術助理員、牙
科技術員、牙科治療師及牙齒衛生員的註冊」,議員表示
同意。

9.議員亦同意,事務委員會秘書應致函政府當局,要求匯
報以下事項的進展:

(a)專職醫療人員的註冊;及

(b)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人手問題。

10.議員同意,有關爛角咀輸電纜對健康及環境的不良影響
的事項,應交由立法局環境事務委員會跟進。

IV.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會期的會議日期

11.議員同意,事務委員會的定期會議訂於每月第二個星期
一上午八時三十分舉行。

12.鑑於一九九七年六月第二個星期一是公眾假期,議員同
意改於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星期二)舉行該次會議。

V.其他事項

13.議員同意,事務委員會秘書應致函衛生福利司,重申事
務委員會要求及早提交資料文件。

14.會議於下午十二時五十分結束。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四日





Last Updated on 18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