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
會議討論之用

立法局
保安事務委員會
防務責任移交



引言

本文件旨在向委員會提供有關防務責任移交事宜的最新
資料。

解放軍的先遣人員

2.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已經就196名日後駐軍的先遣人員 在移交前分三批到達香港達成協議。這些先遣人員會為 解放軍接管香港的防務責任作好實際準備。

3. 解放軍首批40名先遣人員由周伯榮少將率領,已於四 月二十一日到達香港。其後兩批66名和90名人員,亦分 別在五月十九日和三十日到達香港。他們現時派駐在威 爾斯親王軍營、昂船洲軍營、石崗軍營、槍會山軍營、 新圍軍營、稼軒廬軍營、赤柱軍營和奧士本軍營。

4. 解放軍先遣人員的職責包括熟習軍事用地、與英軍和 香港政府聯絡,以及統籌通訊支援服務。他們一律不配 備武器,而且不會享有特別的法律地位或聯合聯絡小組 的特權和豁免權,並須嚴格遵守香港法律。

駐軍法

5. 在四月十四日上次會議席上,議員要求我們提供清單, 列載政府正設法就執行駐軍法向中國法律專家澄清的事
宜。這些事宜包括:

  1.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的
    機制實施駐軍法;

  2. 駐軍法與香港其他法律的關係;

  3. 解決向解放軍駐軍提出民事索償的程序;

  4. 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涉及解放軍駐軍的民事案 件時,如何就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引用香港 特別行政區法律;和

  5. 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人員就涉及軍車的交通意 外,以及解放軍人員在值勤時犯罪所採取的行
    動。

軍事重建項目

6. 昂船洲的新海軍基地、槍會山軍營的軍事醫院、石崗 的軍需倉庫,以及赤鱲角新機場的貨物處理站已大致完 成,並會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移交給解放軍駐軍。


保安科
一九九七年六月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