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1711/96-97(01)號文件

立法局
保安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
(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的情況)



A. 由議員提出討論的事項

1. 中國在香港駐軍的事宜

議員於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決定 將此事列為常行討論事項,由四月份會議起每兩個月進
行討論一次。

2. 一九九七年後的永久居留問題

議員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決定 將此事列為常行討論事項,每兩個月進行討論一次。

3. 非華裔少數族裔人士問題的跟進事宜

最新發展

  1. 英國於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九日通過法例,讓只 擁有英國國籍的香港少數族裔人士申請登記成
    為英國公民。該法例將

    1. 規定申請人在一九九七年二月四日,即 英國內政大臣發表聲明當日之前,必須 只擁有英國國籍。因此,任何在該日或 之後放棄另一國籍的人士將不符合資格;

    2. 規定申請人須通常居於香港;

    3. 規定所有只擁有英國國籍的人士,包括 配偶及子女在內,本身均具備申請登記
      成為英國公民的資格;及

    4. 規定有關人士的英國公民身分由一九九
      七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2. 英國駐港商務專員稍後會就登記程序再作公布。

4. 跟進遣返越南船民的工作

議員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會議上,同意於日後擧 行的會議跟進該問題(請參閱立法局CB(2)1674/96-97號
文件第9段)。

5.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後的訪港簽證申請事宜

由楊孝華議員於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三日提出討論。保安 司就楊孝華議員在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立法局會議上所 提質詢作出的書面答覆載於附件A。

6. 關閉色情場所的法定權力

由涂謹申議員於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提出討論。涂
議員提交的便覽載於附件B。

7. 防止不公平遞解離境的最低限度保障

由1997年人民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於一九九七年 三月二十六日轉交處理。此事由陸恭蕙議員提出討論, 陸議員提交的便覽載於附件C(1)。當局就「遞解外國國 民離境」一事而提交的文件,以及有關保安司在過去三
年發出遞解離境令的統計數字,分別載於附件C(2)及附
件C(3)。

B. 由當局提出討論的事項

1. 檢討《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

保安科已對上述條例進行檢討,並打算向事務委員會提 交報告,以便於五月擧行的會議上進行研究。該報告將 涵蓋眾多事項,包括該條例免受《1995年釋義及通則(修 訂)條例》中有關保障新聞材料的條文規限的問題。此外, 當局亦會藉此機會就《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免受該等
條文規限一事作出匯報。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