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CB(2)207/96-97(01)號文件


立法局
保安事務委員會
待議事項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三日的情況)


A.由議員提出討論的事項

1.中國在香港駐軍的事宜

議員於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決定將
此事列為常行討論事項,由四月份會議起每兩個月進行討
論一次。

2.訪港台灣旅客的入境簽證

議員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議案辯論中曾就如何
方便訪港台灣旅客入境一事提出若干建議,保安司已就此
來函發表意見,秘書處亦已發出立法局95-96年度第PL878
號文件,把該函送交議員參閱。議員於一九九六年四月二
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同意將此事列入待議事項一覽表,以
便日後進行討論。

3.虐妻問題

由周梁淑怡議員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提出討論。周梁
淑怡議員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二日致主席的函件載於附件
,以供參閱。

4.為中國來港新移民訂立新的入境政策

由羅致光議員於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提出討論。羅議
員提出下列建議:

  1. 改變配額的批撥辦法,以家庭作為單位簽發
    單程通行證,以避免兒童與母親分離;及

  2. 與中國合作,使中國移民在來港前可以得到
    適當輔導,為移居香港作好準備。

5.檢討警方權力

香港人權聯委會及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於一九九六年九月二
十日致函主席,要求與事務委員會舉行會議,討論上述事
項。為方便事務委員會更充份了解該兩個組織的關注事項
,主席已作出指示,要求該等組織提交意見書。秘書處現
正等待該兩個組織的回覆。

6.非法入境者干犯罪行的問題

由周梁淑怡議員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二日舉行的事務委員會
會議上提出討論。周梁淑怡議員關注到近日由中國大陸及
越南來港的非法入境者數目上升,其犯案數字亦有所增加
,她希望得知警方已/將會採取何種措施解決此問題。議
員同意將此事列入待議事項一覽表,以便日後進行討論。

7.一九九七年主權移交典禮的保安措施

由葉國謙議員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七日舉行的事務委員會會
議上提出討論。鑑於料將有大量官方嘉賓及遊客來港參觀
一九九七年主權移交典禮,葉議員關注到當局計劃在主權
移交典禮上採取何種保安措施,以及警方是否有足夠資源
應付此艱巨工作。主席建議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舉行的事
務委員會會議上討論此事。

8.1995年釋義及通則(修訂)條例草案

當局將於條例草案在一九九六年年初生效後一年,檢討《
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及《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應否
免受該等條文規限,並於一九九七年年初完成檢討後向事
務委員會作出匯報。

9.1995年防止賄賂(雜項條文)(第2號)條例草案

1995年防止賄賂(雜項條文)(第2號)條例草案委員會已將下
列事項轉交事務委員會處理:

  1. 要求當局提交廉政公署權責檢討委員會的討
    論文件;

  2. 廉政公署的逮捕權力及逮捕後的程序;

  3. 廉政公署與警方的合作;

  4. 與拍賣有關的賄賂;及

  5. 《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適用的地域範圍。

B.由保安司建議討論的事項

保安司於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建議在未來三個月舉行的事
務委員會會議討論下列事項:

擬議討論事項擬議討論日期
成立法定的長期囚禁覆檢委員會11.11.1996
紀律部隊的福利基金11.11.1996
警隊服務質素計劃及反貪污策略9.12.1996
有關民眾安全服務隊及醫療輔助
隊的編制和規管事宜的擬議法例
9.12.1996
檢討性罪行的罰則 9.12.1996
越南船民13.1.1997
移交防務職責13.1.1997
對利用青少年從事不法毒品勾當
的毒販判處較重刑罰
13.1.1997


立法局秘書處
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