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
大嶼山的士許可營業地區



引言

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考慮到北大嶼山和赤鱲角新機 場的發展後,建議擴展大嶼山的士的營業地區。

背景

2. 當局因應大嶼山居民的要求,批准大嶼山的士由一九 八二年十二月起提供服務。當時共有20部的士獲准在大 嶼山營業,行走大嶼山各條道路,但基於安全理由,大 嶼山的士的營業範圍不包括昂平道;直至一九九三年十 月昂平道完成改善工程,這項限制才告撤銷。大嶼山的 士的數目由一九八二年的20部,增至一九八四年年初的 30部,而至一九八四年年底更增至40部。此後,大嶼山 的士的數目再沒有增加。

3. 大嶼山的士是當地一種私人化的公共交通工具。根據 運輸署在一九九六年年初進行的調查顯示,與一九九五 年比較,大嶼山的士的供應量在周日有所改善,但在周 末卻稍為變得不如理想。

4. 《新機場運輸研究》所提出的初步建議,是一九九五 年十二月中至一九九六年四月進行的一項廣泛徵詢民意 工作的主題。有關北大嶼山和赤鱲角的士服務的建議載 述如下:

  1. 大嶼山的士應繼續在南大嶼山提供的士服務。 這類的士在北大嶼山的營業地區應限於機場鐵 路東涌站、東涌新市鎮的診所和東涌舊村。此 外,這類的士應獲准駛往赤鱲角機場的地面運 輸中心;

  2. 市區的士應獲准在赤鱲角和大嶼山營業(南大 嶼山已封閉的道路除外);以及

  3. 新界的士應只准駛往機塲地面運輸中心和機場 鐵路青衣站。

5. 市區的士業和新界的士業都歡迎上述有關其營業範圍 的建議,也沒有反對與大嶼山的士有關的建議。不過, 大嶼山的士業人士和離島區議會大力反對有關大嶼山的 士的擬議安排,因為他們認為大嶼山的士應獲准在整個 北大嶼山和赤鱲角營業。他們的論據是這兩處地方都是 大嶼山的一部分,大嶼山居民應可乘大嶼山的士直接前 往這兩處地方。

6. 由於東涌新市鎮的居民會由一九九七年年中起陸續遷 入,因此當局須及早就大嶼山的士的營業範圍作出決定。 至於新界的士的營業範圍,當局會在一九九七年年底赤 鱲角機場接近啟用時處理有關事宜。

評核

7. 運輸署已分析下列有關擴展大嶼山的士營業地區的方
案:

  1. 方案A ─ 《新機場運輸研究》的建議,即大嶼 山的士獲准駛往南大嶼山、機場鐵路東涌站、東 涌新市鎮的診所、東涌舊村,以及赤鱲角新機場 的地面運輸中心(見附件A);

  2. 方案B ─ 行走整個大嶼山和新機場的地面運輸
    中心(見附件B);以及

  3. 方案C ─ 行走整個大嶼山和整個赤鱲角(見附
    件C)。

當局在評核上述方案時,已考慮多個因素,例如大嶼山 的士營運商的法定權利、有關建議對的士供應量的影響、 東涌道的狀況,以及的士業人士和大嶼山居民對有關建 議的接受程度等。

大嶼山的士營運商的法定權利

8. 《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章)附 表7訂明,大嶼山的士獲准在「大嶼山」營業,但香港 法例沒有說明「大嶼山」的定義。法律界方面的意見認 為北大嶼山顯然是大嶼山的一部分,但赤鱲角是否大嶼 山的一部分則仍有疑問。方案A把大嶼山的士的營業範 圍限於北大嶼山的幾個指定地點和新機場的地面運輸中 心,就會剝奪了大嶼山的士營運商的部分法定權利,使 他們不能在北大嶼山營業。假如我們考慮到這個論點和 《新機場運輸研究》的建議,大嶼山的士的許可營業地 區最少應該擴展至包括方案B所定的地方。

的士供應量

9. 根據方案A,北大嶼山的士的供應量會偏低,原因是 只有市區的士可以不受限制地駛往北大嶼山。由於北大 嶼山與市區的士的主要營業地區相距甚遠,市區的士在 北大嶼山或許會供不應求。此外,不會有的士往來南大 嶼山與北大嶼山的大部分地方,也不會有的士直接在南 大嶼山與赤鱲角(新機場的地面運輸中心除外)之間提供 載客服務。

10. 根據方案B,北大嶼山的士的供應量會有所改善, 的士可直接往來北大嶼山與南大嶼山,提供載客服務。 但赤鱲角的大部分地方與南大嶼山之間不會有的士直接 往來,原因是市區的士不可以進入東涌道。

11. 以上三個方案中,只有方案C可以提供直接往來北 大嶼山與南大嶼山的的士服務,以及直接往來赤鱲角與 南大嶼山的的士服務。不過,假如按照這個方案擴展大 嶼山的士的營業地區,便可能導致南大嶼山的士供應量 下降,因此,運輸署須監察有關情況,以確定是否需要 增發大嶼山的士牌照。

12. 交諮會考慮以上3個方案後,建議採納方案C,即准 許大嶼山的士在整個大嶼山和赤鱲角營業,這樣,便可 提供直接往來大嶼山與赤鱲角的的士服務。

東涌道的容車量

13. 由於東涌道的闊度關係,這條道路的容車量,不論 車程方向都只為每小時約100架。方案A的優點,是可以 盡量減少使用東涌道的的士數目,而方案B和方案C則會 引致更多的士使用東涌道接載乘客往來北大嶼山和赤鱲 角。另一方面,如准許大嶼山的士在整個北大嶼山和整 個赤鱲角營業,大嶼山居民對於《新機場運輸研究》的 建議,即繼續禁止私家車使用東涌道的安排,便會較為
接受。

未來路向

14. 《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章)附 表7會予修訂,以列明大嶼山的士許可營業地區的修訂 範圍。修訂規例預計會由一九九七年五月起生效。



布政司署
運輸科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八日



Last Updated on 21 August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