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草案》
1998年 2 月 28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議程


  1. 與政府當局擧行會議

  2. (上午8時30分至正午12時)

    -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 研究政府當局提出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3. 其他事項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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