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會議
1997年 1 月 19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議   程



  1. 通過1997年11月25日會議的紀要

  2. (隨附臨立會CB(3)422號文件)

  3. 跟進委員會在1997年6月列出的有待檢討事項


    1. “政治團體”的定義;及
      (隨附臨立會CB(3)455(01)號文件)

    2. 應否登記議員以代名人身份擁有的土地及物業
      (隨附臨立會CB(3)455(02)號文件)

  4. 其他事項


  5. 下次會議日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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