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本

A 97/98-33(1)

臨時立法會

議程
1998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I.文件

附屬法例法律公告編號
《1998年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
(排放) (修訂)規例(1998年第96號
法律公告)1998年(生效日期)公告》
196/98


提交文件

1.第101號─截至一九九七年八月三十一日為止一年內
香港考試局經審核的財政報告及活動項目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2.第102號─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年報1996/97
(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提交)

3.第103號─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1998/99財政年度核准收支預算
(由財經事務局局長提交)

4.第104號─社會福利署署長法團
截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經審核帳目報表連同審計署署長報告

(由衞生福利局局長提交)

5.第105號─回應一九九八年二月政府帳目委員會
第二十九號報告書的政府覆文

(由政務司司長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報告

1.《財務委員會審核1998至99年度開支預算草案的報告
(1998年4月)》

(由財務委員會主席夏佳理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2. 《文康廣播事務委員會報告1997/98》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莫應帆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3. 《政制事務委員會報告1997/98》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黃宏發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4. 《經濟事務委員會報告1997/98》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俊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5. 《財經事務委員會報告1997/98》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鄭明訓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6. 《交通事務委員會報告1997/98》

(由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7.《1997年房屋(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委員會
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陳婉嫻議員提交,並向本會發言)

II. 質詢

1. 陳榮燦議員問:

據悉,去年公立醫院眼科新症的輪候診治時間最長達
23個星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是否知悉在過去3年,有多少名公立醫院眼科新
    症病人在輪候期間因病情惡化導致永久失明;

  2. 有關當局有何具體措施縮短公立醫院眼科新症的
    輪候時間;

  3. 有關當局有否就未來3年眼科新症的輪候時間定
    下目標;若有,所定目標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及

  4. 會否為中、小學生及長者定期驗眼,幫助他們預
    防眼疾?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2. 杜葉錫恩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正採取甚麼行動防止人們在新界非
法傾倒廢料,及清理有礙觀瞻及危害居民環境衞生的
地點?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3. 鄭耀棠議員問:

據悉,內河船及港內船船員的工作性質相似,但《僱
傭條例》中有關僱傭保障的條款,只適用於港內船船
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是否知悉目前全港共有多少名內河船船員;及

  2. 有否計劃修改《僱傭條例》,將有關僱員保障的
    條款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內河船船員;若有,
    該項修例計劃的詳情(包括進行業內諮詢及修改
    法例的目標日期)為何;若否,如何保障內河船
    船員所享有的僱員權益?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4. 程介南議員問:

政府在《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中訂明將於2001年
年底前清拆本港尚餘的5個平房區。據悉,該等平房是
居民過往經社會福利署審批而自資興建的。就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會:
  1. 當局在計算受影響居民的賠償時,會否考慮該等
    平房區的歷史背景;若否,原因為何;及

  2. 有否研究該等居民須通過入息審查才獲得編配公
    屋單位的做法是否公允;若有,結果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局局長

5. 劉漢銓議員問:

據報道,本年2月有一萬二千多人到勞工處登記求職,
人數較1月份增加五成,而其中不少是中層管理人員。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該等中層管理人員所屬行業類別;

  2. 有否研究求職人數(特別是中層管理人員)增加
    的原因;

  3. 在本年首兩個月,中層管理人員的失業率與去年
    同期比較有何差異;現時在勞工處登記的職位空
    缺中,有多少屬於中層管理職位空缺;請按行業
    分類開列這些職位空缺的數目;

  4. 會否採取針對性措施,協助具備不同學歷的中層
    管理人員就業,例如為大專和大專以下程度的中
    層管理人員開辦不同程度的再培訓課程;若然,
    詳情為何;及

  5. 為失業中層管理人員提供低息貸款以協助他們進
    修的計劃的可行性研究預計將於何時完成;該計
    劃的具體內容及推行時間表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6.鄧兆棠議員問:

據悉,新界元朗錦田、新田一帶的古蹟,在假日時分,
吸引大量遊客參觀,引致當地的交通擠塞及居民的生活
受到滋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是否有計劃改善該等地區的道路及停車設施;若
    有,詳情為何;及

  2. 有否研究採取措施避免該等遊覽活動滋擾居民;
    若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7. 葉國謙議員問:

據報道,廣東省水利電力廳已知會本港水務署,計劃動
用50億元興建一條密封式專用輸水管,代替現時的露天
管道,以確保供港食水的水質潔淨。就此,政府可否告
知本會:
  1. 是否知悉該計劃的詳情;

  2. 將採取何種行動配合該項計劃;及

  3. 有否研究該項計劃及相應措施對本港食水的供應
    成本及收費的影響;若然,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務局局長

*8. 許賢發議員問:

有關特殊教育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當局在1997/98及1998/99兩個年度分別撥出多
    少款項實施1996年發表的《教育委員會特殊教育
    小組報告書》所提出的建議;

  2. 該報告書的哪些建議將在1998/99年度獲撥款實
    施及每項建議獲撥款額為何;

  3. 有否計劃將特殊學校的活動輔導員和宿舍家長的
    職級升格;若有,詳情為何;及

  4. 有否計劃在1998/99年度增加身體弱能兒童學校
    和嚴重弱智兒童學校的校工職位;若會,詳情為
    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9. 陳財喜議員問:

日前政府透過招標方式相繼出售位於沙田馬鞍山的一幅
酒店用地及位於廣東道的前警察宿舍用地。就此,政府
可否告知本會:
  1. 為何近來賣地方式由沿用多年的公開拍賣改為招
    標出售;

  2. 在何種情況下會採用公開拍賣或招標方式賣地;

  3. 在出售位於廣東道的用地時,為何在投標期限屆
    滿後便即公布招標結果;當局在公布結果前,是
    否有足夠時間充分考慮中標者提出的價格是否合
    理;及

  4. 成功投得上述兩幅用地的發展商,其投標書提出
    的價格是否為所有有效投標書中價格最高者;若
    否,當局為何不將該兩幅土地售予提出最高價格
    的投標者?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10. 楊孝華議員問:(譯文)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接獲報告謂一架航機於本年1月
1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降落時違反正常降落程序;若有:
  1. 當局有否對事件進行調查,調查結果為何,而當
    局又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及

  2. 民航處的飛行監察程序和系統有否偵察得這事件
    ;若否,該處會否考慮對有關程序和系統作出相
    應修改?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局局長

*11. 陳財喜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自去年7月1日以來,各政府部門的人手編制增長
    或減少情況為何;

  2. 會否成立一個以政務司司長為首的委員會,檢討
    各政府部門現時的人手編制是否符合成本效益;
    若會,檢討的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3. 有否計劃將某些政府部門"私營化";若有,有關
    計劃的目標對象及進展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2. 袁武議員問:

為紓緩的士行業的經營困難,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會否考慮開放某些禁區供的士司機上落乘客,特
    別是位於尖沙咀、銅鑼灣等遊客眾多地區的上落
    客禁區;及

  2. 有否計劃就開放上落客禁區諮詢有關區議會的意
    見;若然,將於何時進行,以及會否公布諮詢結
    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局局長

*13. 黃英豪議員問:

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
二條,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自香港回歸祖國後,中央政府各部門、各省、自
    治區、直轄市在本港設立的機構的名單;

  2. 將採取甚麼措施配合中央政府放寬國人來港旅遊
    的決定;及

  3. 會否考慮放寬內地人士申請來港工作的條件;若
    然,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4. 唐英年議員問:

現時當局向出口、入口及轉口貨品收取報關費,以致
進出口公司在付運同一貨品時須繳交雙重費用。就此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鑑於本港近期經濟不景,會否考慮降低報關費;

  2. 有否計劃簡化經本港運往內地進行加工的貨品的
    報關程序;若有,詳情為何;及

  3. 有否計劃將出口及入口報關費統一為相等於有關
    貨品總值的萬分之三點五;若有,該徵收率對每
    年徵收的報關費將有何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15. 楊釗議員問:

財經事務局在1998/99年度將增強人手並分配較多資
源,以進行更多經濟分析,特別是在結構分析及經濟
環節分析兩方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為何該局特別注意結構及經濟環節的分析;是否
    預期這兩方面會出現較大的轉變;若然,預計在
    哪些地方出現轉變;

  2. 新增人手(包括所屬的專業及人數)的詳情;及

  3. 有關的經濟分析將於何時完成;屆時會否公布分
    析結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局局長

*16. 許賢發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現時有哪些法定團體的最高管理架構是由政府首
    長級官員或其代表出任主席;

  2. 政府首長級官員根據法例授權其他官員代表他們
    出任法定團體成員的程序為何;該等代表是否須
    就其獲授權告知有關法定團體;若否,有關法定
    團體如何得悉其他官員獲授權為代表;

  3. 政府官員在有關的法定團體會議上發表的意見和
    表決的立場,是否代表政府的意見和立場;若然
    ,他們可否闡述個人的意見和立場;及

  4. 有否制訂指引規管政府官員在有關的法定團體會
    議上的言論和行為;若有,指引的內容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7. 楊釗議員問:

據悉,為提高經濟效益,工商局正制訂全面的競爭政
策,並正研究是否因此需制訂一些相應的行政措施或
法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有關研究的範疇及進展為何;預計何時會有初步
    結論;及

  2. 進行研究時,有否或會否進行公開諮詢;若然,
    諮詢的對象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局局長

*18.袁武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1. 截至目前為止,石油氣的士試驗計劃的進展為
    何;

  2. 當局有否就所有柴油的士轉用石油氣一事諮詢
    業內人士及商會;若有,結果為何;

  3. 有關制訂石油氣的士政策的具體時間表為何;


  4. 當局有否考慮在決定推行石油氣的士政策時提
    供稅務優惠,以鼓勵業內人士分期轉用石油氣
    的士?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

*19. 黃英豪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過去5年,律政司及前律政署基
於公眾利益沒有起訴涉嫌人士的刑事個案共有多少宗
;其中有多少宗有向公眾交代不提出起訴的理由?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律政司司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1.《法律適應化修改(對外國等的提述)
條例草案》
政制事務局局長

2.《1997年房屋(修訂)(第3號)條例
草案》
房屋局局長


IV. 議案

1.《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財經事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1998年3月10日訂立
    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

    就財經事務局局長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1. 羅祥國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修正財經事務局局長會於1998年4月1日的臨時立
    法會會議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
    485章)第46條提出的議案 ─


  1. 刪去"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1998年
    3月10日訂立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
    規例》。"而代以"在作出下述修訂後,批准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1998 年3月10日訂
    立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

  2. 加入 ─

    "(a) 在第47(5)條中,刪去"一半"而代以"百
    分之三十"。"。


2. 王紹爾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修正財經事務局局長會於1998年4月1日的臨時立
法會會議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
485章)第46條提出的議案 ─

  1. 刪去"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1998年
    3月10日訂立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
    規例》。"而代以"在作出下述修訂後,批准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1998 年3月10日訂
    立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

  2. 加入 ─
    "(a)在附表1第16(1)條中,刪去"三十"而代以
    "五十"。"。
2.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財經事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1998年3月10日訂立
    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豁免)規例》。
3.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財經事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批准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1998年3月10日訂
    立的《1998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附表6)
    公告》。
V. 議員議案

1. 《釋義及通則條例》

陳鑑林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將1998年2月25日提交臨時立法會會議省覽的《扣押入
息令規則》(即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18號法律公告
)修訂 ─
  1. 在第3(2)(a)條中,廢除"指定受款人的姓名及地址
    "而代以"指定受款人的姓名,及他收取有關該項申
    請所送達的文件的地址";

  2. 在第3(2)(i)條中,在"入息來源"之前加入"如指定
    受款人知悉的話,";

  3. 在第9(3)(a)條中,廢除"指定受款人的姓名及地址
    "而代以"指定受款人的姓名,及他收取有關該項申
    請所送達的文件的地址";

  4. 在第10(3)(a)條中,廢除"指定受款人的姓名及地址
    "而代以"指定受款人的姓名,及他收取有關該項申請
    所送達的文件的地址";及

  5. 加入 ─
      "12.文件的送達

      在不損害《最高法院規則》(第4章,附屬
      法例)、《地方法院民事訴訟程序(一般)
      規則》(第336章,附屬法例)、《婚姻訴
      訟規則》(第179章,附屬法例)的條文及
      任何其他與文件送達有關的成文法則的原
      則下以及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為施行
      本規則而須予送交或送達任何人的文件 ─

    1. 可藉面交方式交給或送達該人;或

    2. (i)(如該人有法律代表)可藉郵遞方
      式送交代表該人的律師,或將該文件
      留交該律師;或

      (ii)(如該人無法律代表)可藉郵遞方
      式送交該人所提供的送達文件地址或
      他最後為人所知的地址,或將該文件
      留在該送達文件地址或該人最後為人
      所知的地址;或

    3. (如該文件是須要面交送達而如此
      送達是不切實可行的,則在法院作出
      命令的情況下)可藉替代送達的方式
      送達;或

    4. 可藉法院所指示的其他方式送達。"。
出席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2.《釋義及通則條例》

周梁淑怡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就1998年3月4日提交臨時立法會會議省覽的《1998年公
眾衞生(動物及禽鳥)(修訂)(第2號)規例》(即
刊登於憲報的1998年第165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
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
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1998年4月7日的會
議。

3. 香港電台的編輯自主

何承天議員動議下列議案:(譯文)

本會贊成政府對香港電台的編輯自主再予確認。

就何承天議員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1. 馮檢基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譯文)

刪除"贊成",並以"促請"代替;刪除"政府對"中的"對",
並以"推行"代替;刪除"香港電台的"中的"的",並以"公
司化,以確保香港電台有效維持"代替;及刪除"再予確認
",並以"的節目製作方針"代替。

2. 王紹爾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譯文)

刪除"對香港電台的",並以"按文康廣播局與香港電台在
1997年7月15日所訂立的架構協議,賦予香港電台"代替;
及刪除"再予確認",並以",但同時政府必須全面執行上
述協議中有關廣播處長與文康廣播局局長之間的工作關係
及職責和其他的條款,以確保香港電台能製作公正、均衡
,及客觀的新聞、公共事務及一般節目"代替。

就王紹爾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程介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譯文)

刪除"政府";刪除"按文康廣播局與香港電台在1997年7月
15日所訂立的架構協議,賦予";刪除",但同時政府必須
全面執行上述協議中有關廣播處長與文康廣播局局長之間
的工作關係及職責和其他的條款,以確保香港電台能";及
在"製作公正"之前,加入",並"。

出席的政府官員:文康廣播局局長

4. 設立社會福利服務發展資金

李家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為彌補過往社會福利服務的短缺和不足,並落實政府曾公
開許下的承諾,本會促請政府撥款34億元設立社會福利服
務發展資金,以應付未來5年市民對社會福利服務需求的
正常增長,確保社會福利服務得以穩步發展。

出席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局局長

臨時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