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97-98)83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2月12日


總目55-政府總部:文康廣播局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保留文康廣播局康
    樂體育事務部下述編外職位,由1998年3月18日起
    生效,為期兩年-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110,000元至116,800元)

    以暫時填補下述職位-

    1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2,650元至98,300元)
問題

文康廣播局局長繼續需要首席助理局長級人員提供首長
級支援,以制定本港的康樂及體育政策,並監察政策的
推行工作。該局為此而開設的現有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
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將於1998年3月18日到期撤銷。
在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1998 年2月4日的會議席上,委員
曾審議詳載有關建議保留該職位多兩年的EC(97-98)60號
文件(現夾附於附件1)。由於委員表示希望得知更多有關
文康廣播局組織架構和為何康樂體育事務部需要由屬首
長級薪級第2點人員掌管的資料,我們遂撤回有關文件。
文康廣播局及轄下文化及康體事務課的組織架構分別載
附件2附件3。至於為何需要由屬首長級薪級第2點
人員掌管康樂體育事務部,則會在下文第3至5段提供更
多資料。

建議

2.我們建議保留該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第
2 點),以暫時填補一個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為期兩
年,至2000年3月17日為止,以便繼續由首席助理局長級
人員提供首長級支援。

理由

3. 文康廣播局轄下文化及康體事務課負責制定並推行本
港的康樂體育和文化藝術等事務的政策。如附件3的組
織圖所示,文化及康體事務課由一名職級屬首長級乙級
政務官(首長級薪級第3點)的副局長掌管;而在制定康樂
體育政策方面的職責,副局長由康樂體育事務部的主管
輔助。

4. 康樂體育事務部自1985年4月1日開始由一名首長級丙
級政務官掌管,當時隸屬文康市政科。在 1989 年9月,
政府把事務部連同該職位撥歸文康廣播科 ( 現稱文康廣
播局)。及後,由於我們打算給予香港康體發展局(下稱
「康體局」)更大的獨立自主權,故在 1991 年把該職位
降至首長級薪級第1點級別。我們於1990年成立這個法
定組織時,預料文康廣播科此後在推廣康體發展上會
擔當較次要的角色,而康樂體育事務部主管的工作更
傾向於管理與行政性質,故該部可由一名屬首長級的
行政職系人員,即首席行政主任掌管。然而,其後數
年的經驗證明,文康廣播科在這些事宜上仍有需要承
擔整體的政策制定和統籌工作。文康廣播司(現稱文康
廣播局局長)遂於1996年建議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
官編外職位,以暫時填補上述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
,並於兩年內就當時和預期的工作,評估該職位的職
責需求。

5. 經檢討後,文康廣播局局長考慮到該局需要在未來
兩年積極參與制定政策的工作,以便推展多項事務,
故認為現時仍有需要由一名首長級丙級政務官掌管康
樂體育事務部。有關的理由詳述於附件1的人事編制小
組委員會EC(97-98)60號文件第3至7段。

財政影響

6.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職位,並凍結一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以作抵銷,所需
增加的年薪開支如下-

職位數目
新設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1,360,8001
減去凍結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1,144,2001
_______________
216,6000
_______________


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並凍結一個首席行政
主任職位以作抵銷,所需增加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
(包括薪金和間接費用)為502,920元。我們已在1998-99年
度的預算草案內預留足夠款項,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
除此之外,這項建議對人手編制和財政並無其他影響。

文康廣播局
1998年2月

EC(97-98)83附件1
EC(97-98)60

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8年2月4日


總目55 ─ 政府總部:文康廣播局
分目001薪金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保留文康廣播局康
    樂體育事務部下述編外職位,由1998年3月18日起
    生效,為期兩年 ─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110,000元至116,800元)

    以暫時填補下述職位 -

    1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92,650元至98,300元)
問題

文康廣播局局長繼續需要首席助理局長級人員提供首長
級支援,以制定康樂及體育政策,並監察政策的推行工
作。該局為此而開設的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
級薪級第2點)將於1998年3月18日到期撤銷。

建議

2.我們建議保留這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首長級薪級
第2點),以暫時填補一個首席行政主任常額職位,為期
兩年,即至2000年3月17日為止,以便繼續由首席助理局
長級人員提供支援。

理由

3. 文康廣播局的康樂體育事務部負責制定並推行本港體
育及康樂事務政策。該部也負責管理撥予香港康體發展
局 (下稱「康體局」)、非政府機構營舍和外展訓練學校
的資助金。此外,該部亦處理向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提
出的撥款申請,並批撥有關款項以舉辦康樂活動;又從
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撥款,以推動與康體局整體發展規
劃有關的特定計劃。

4.康樂體育事務部現由一名首長級丙級政務官掌管,職
銜定為文康廣播局首席助理局長(康樂及體育)。委員於
1996 年3月批准開設這個編外職位時,確認文康廣播局
局長需要首席助理局長級人員提供首長級支援,以便
在制定和統籌推行下述範疇的政策方面,擔當更重要
的角色,工作包括 ─

  1. 落實康體局所制定的1996至2000年五年整體發展
    規劃;

  2. 把前軍事用地和堆填區撥作康樂用途;

  3. 檢討康樂及體育設施的規劃標準;以及

  4. 探研香港體育學院(下稱「體育學院」)繼續營運
    的經濟可行性和該學院今後所擔當的角色。
5.1996年至今的兩年間,我們在上述範疇的工作進展
如下 ─

  1. 除為康體局爭取額外資助金外,我們還主動積極
    策導和監察整體發展規劃所定主要目標的推行情
    況,以確保這些目標能配合政府在康樂及體育方
    面的整體政策;

  2. 我們已在港九和新界劃定三幅前軍事用地作康樂
    體育用途。此外,我們已有計劃在九龍和新界四
    個前堆填區興建大型體育和康樂設施;

  3. 我們已完成檢討康樂及體育設施的規劃標準與準
    則,而政府很可能參照檢討的結果,發展更多可
    供全港使用的場地;以及

  4. 我們已檢討和重組體育學院的精英運動員培訓計
    劃,並已預留撥款給康體局,以協助支付計劃的
    開支;該計劃的目的是訓練優秀的運動員達至國
    際水平。
6. 雖然上述各項工作已有一定進展,但文康廣播局局長
預期在未來兩年他需要積極參與制定政策的工作,以便
推展下述事務 ─

  1. 以康體局目前所獲的資助,實未能提供足夠經費
    ,以推行整體發展規劃的各種活動。文康廣播局
    局長將協助康體局制訂政策,以開拓收入來源,
    使該局能獲得足夠經費來實現其長遠目標;

  2. 當局現正積極策劃在前堆填區發展約值 6 億元的
    體育設施。文康廣播局局長須繼續監督兩個臨時
    市政局和其他工程計劃管理機構落實建造計劃,
    並統籌有關工作;

  3. 在通過體育及康樂設施的新規劃標準後,文康廣
    播局局長需要參照檢討的結果,制定有關全港體
    育及康樂場地供應的政策;以及

  4. 我們會在 1998-99 年度檢討體育學院的角色和其
    精英運動員培訓計劃。文康廣播局局長會根據檢
    討的結果,建議和着手修訂法例,以重新界定體
    育學院和康體局各自的權責。

這些工作均需要高層人員參與制定有關政策,並且與本
港體育界的領袖和其他有關方面保持密切聯繫。此外,
我們預料在未來兩年,會有若干其他備受公眾關注的事
項,須由康樂體育事務部參與有關工作,這些事項包
括 ─

  1. 制定有關燃放煙花和在舞台上使用煙火的政策;

  2. 按照研究鯊魚行為模式所得的結果,檢討有關防
    範鯊魚在本港水域襲擊泳客的對策;以及

  3. 就爭取在香港舉行第九屆全國運動會部分賽事作
    好準備,並於1999年向國務院提交詳細建議。

7.由於須承擔上述各項工作,我們預期康樂體育事務部
主管的工作在未來兩年不會比以前輕鬆。很多事情仍
備受公眾關注和屬於政治敏感事項,必須由出任該職
位的人員參與制定政策的工作和親自處理。除監督和
監察受公帑資助機構的撥款與管理事宜,並提供有關
意見外,他還須經常面對傳媒,以及出席立法機關的
事務委員會和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會議,向議員解釋政
府的康體政策。不論對內或對外,他所接觸的都會是
不低於首長級薪級第 2 點級別的人員。因此,我們認
為該部的主管需為具備相當權力和資歷的首長級人員
,以繼續保持與其他決策局、部門和法定機構所建立
的關係。我們建議再保留這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編外
職位兩年。至於日後是否還有需要保留該職位,我們
會根據康樂體育事務部的工作進度,在該職位到期撤
銷前作出檢討。該職位的職責表載於附件

財政影響

8. 按薪級中點薪額估計,開設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
職位,並凍結一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以作抵銷,所需
增加的年薪開支如下 ─

職位數目
新設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1,360,8001
減去凍結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 1,144,2001
_______________
216,6000
_______________


開設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並凍結一個首席行政主任職
位以作抵銷,所需增加的每年平均員工開支總額(包括薪
金和員工間接費用)為 502,920 元。我們已在1998-99年度
的預算草案內預留足夠款項,以支付這項建議的開支。
除此之外,這項建議對人手和財政方面並無其他影響。

背景資料

9.康樂體育事務部主管的職級以前定在首長級薪級第2點
的級別。康體局於1990年成立為法定機構時,當局預期
文康廣播局在推廣康樂及體育事務上會擔當較輕的角色
。由於政府打算讓康體局有較大獨立性,該部因而可由
一名較初級的首長級人員掌管,上述職位遂於1991年降
為首席行政主任級別。不過,經驗證明,政府需要在制
定和統籌有關事務的政策上繼續擔當重要的角色。正當
各個主要康體機構(即康體局、臨時市政局、臨時區域市
政局、香港業餘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和各體育總
會)重新分配它們在推廣體育及康樂事務方面的工作之時
,此舉尤其重要。與此同時,有多項重大政策事項需由
政府擔當較重要的統籌角色。由於這情況相信會持續數
年不變,所以委員曾於1996 年 3月批准開設有關的首長
級丙級政務官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為期兩年,
以暫時填補一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加強支援制定康樂
及體育政策的工作。

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

10.公務員事務局認為應繼續把康樂體育事務部主管的
編外職位定在首長級薪級第2點的級別,為期兩年。

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的意見

11.由於建議保留的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屬編外性質,
如獲准保留,當按照議定程序,向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
件常務委員會報告。

文康廣播局
1998年1月

EC(97-98)60附件

文康廣播局首席助理局長(康樂及體育)的主要
職務和職責


1.制訂、發展和推行促進香港康樂及體育的政策和法例。

2.策劃和統籌建設大型康樂及體育設施事宜,以及提供
意見,並就發展新設施事宜與各體育總會、其他康體組
織、臨時市政局、臨時區域市政局和政府部門聯絡。

3.督導與香港康體發展局、香港體育學院、海洋公園公
司和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有關的事宜,包括其策略計
劃和財政預算。

4.監察與外展訓練學校、非政府機構營舍和水上活動中
心的撥款安排和管理有關的事宜。

5.執行與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和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撥
款事宜有關的政策。

6.制訂康樂活動方面有關公眾安全的政策,包括防範鯊
魚襲擊、煙花匯演和在舞台表演上使用煙火的安全措
施。

7.管理康樂體育事務部,包括其轄下的康樂及技術事務
組和政策、撥款事宜及行政組。

8.出任下列組織的成員

香港康體發展局 ─體育策劃及發展委員會
體育資助委員會

海洋公園公司 ─ 發展小組委員會
招標委員會
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委員會
海岸公園委員會
青年事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