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FC163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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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CB1/F/1/2

臨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  期 :1998年4月3日(星期五)
時  間 :下午2時30分
地  點 :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

夏佳理議員(主席)
胡經昌議員(副主席)
王紹爾議員
朱幼麟議員
何世柱議員
何鍾泰議員
吳亮星議員
吳清輝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啟明議員
李鵬飛議員
杜葉錫恩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林貝聿嘉議員
倪少傑議員
袁 武議員
馬逢國議員
曹王敏賢議員
梁智鴻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陳財喜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鑑林議員
曾鈺成議員
程介南議員
馮檢基議員
黃宏發議員
黃英豪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 釗議員
楊耀忠議員
葉國謙議員
廖成利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漢銓議員
蔡根培議員
鄭耀棠議員
鄧兆棠議員
顏錦全議員
羅叔清議員
譚耀宗議員

缺席委員:

田北俊議員
何承天議員
李國寶議員
唐英年議員
張漢忠議員
梁振英議員
莫應帆議員
許賢發議員
陳婉嫻議員
黃宜弘議員
詹培忠議員
劉皇發議員
劉健儀議員
鄭明訓議員
霍震霆議員
簡福飴議員
羅祥國議員
蔡素玉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鄺其志先生
庫務局局長

林鄭月娥女士
庫務局副局長

林健強先生
庫務局首席行政主任(一般事務)

關永華先生
經濟局副局長

黃智祖先生
經濟局首席助理局長

陳鄭綺艷女士
香港旅遊協會總幹事

岑許穗芬女士
香港旅遊協會總經理(市場業務)

許仕仁先生
財經事務局局長

陳甘美華女士
強制性公積金辦事處處長

彭景良先生
強制性公積金辦事處首席行政主任

華陳真妮女士
文康廣播局副局長

潘明高先生
工務局副局長

許文韶先生
水務署署長

黎以德先生
教育統籌局副局長

湯啟康先生
教育署高級助理署長

伍國全先生
教育署助理署長(資訊系統)

陳伯豪先生
資訊科技署總系統經理

李美嫦女士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1)

韋冠文先生
學生資助辦事處監督

杜巧賢女士
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長

許致重先生
房屋署助理署長(行動及重建)

李伯誠先生
房屋署助理署長(法律顧問)

陳南生先生
房屋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

陳鄭蘊玉女士
教育統籌局首席助理局長(9)

李慶煇先生
教育署助理署長(學校行政)

何永謙先生
衞生福利局副局長

趙崇幗女士
衞生福利局首席助理局長

梁建邦先生
社會福利署署長

黃游倩如女士
社會福利署副署長

馮玉枝女士
社會福利署高級統計師

鄧廣堯先生
政府經濟顧問

梁錦滔先生
政府統計處助理處長

列席秘書:

吳文華女士
助理秘書長1

列席職員:

甘伍麗文女士
總主任(1)5

盧思源先生
高級主任(1)7


項目1 -- FCR(98-99)1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1998年3月25日所提出的建議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2 -- FCR(98-99)2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1998年3月25日所提出的建議

2.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3 -- FCR(98-99)4

總目177 -- 資助金: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
‥分目870 香港旅遊協會
新項目「香港旅遊協會全新市場推廣計劃」


3. 胡經昌議員就此項目申報利益。

4.部分議員察悉,用以加強香港旅遊協會全新市場推
廣計劃的特別補助金,大部分會用於傳媒推廣活動,
包括電視和報章廣告。一位議員詢問,當局會採用何
種機制,以衡量該等活動的成果,尤其是該等活動在
吸引旅客方面的成效。

5.香港旅遊協會(下稱"旅協")總幹事答覆時表示,該計
劃是一項持續進行的計劃,以突出香港的形象,而擬
發放的補助金,是用以加強在目標市場(例如國內、
台灣和美國)的宣傳活動。經濟局副局長補充,由於
涉及許多不同範疇,因此並無簡單的科學基準去評估
成效。不過,他預計遊客數字應可透過擧辦這類宣傳
活動而回升。旅協總幹事亦表示,旅協已經進行多項
調查評估該等計劃的成效,對象包括在機場的離港遊
客及海外10個城市的33個對象小組。此外,旅協亦已
推行多項策略性的計劃,以評估該等宣傳活動的成效。

6.在回覆另一位議員問及有關以香港為競爭對手的國
家的宣傳活動,旅協總幹事強調,這些國家為同一目
的而花費的宣傳成本一般較香港所花費者為高。去年
,澳洲在日本的宣傳費用為 1,300 萬澳元,在亞洲其
他地區則為 500 萬澳元;新加坡在宣傳和推廣方面耗
資了 7,000 萬坡幣;至於泰國,單是有線電視新聞廣
播網和《時代》雜誌的宣傳費已約為2,300萬港元。

7.有關旅協在宣傳方面的資源分配,旅協總幹事解釋
,旅協的工作會集中在美國、日本和台灣等市場,因
為在這些地區的傳媒宣傳活動已證實對消費者有效。
由於國內的傳媒網絡較為簡單,旅協將會耗資約 600
萬元在國內進行宣傳工作;而在歐洲國家的市場平均
約使用400至500萬元。另一方面,鑑於泰國、印尼和
韓國等國家的經濟發展,在這些市場的宣傳工作有需
要收緊。該會為配合該計劃而籌辦的其他活動,會包
括配合新機場落成啟用的各項活動,以及與本地傳媒
及其他行業為提高旅客對香港的興趣而聯合籌辦的活
動。

8.旅協總幹事在答覆一位議員時證實,旅協會以財政
資助的形式,向本地的酒店集團和旅協的成員機構提
供協助,以便參與在海外擧辦的活動。

9.部分議員認為,當局應在國內擧辦更多活動,以便
在這個有潛力的龐大市場開發資源。他們詢問當局可
否放寬入境規定,以及可否向特定的目標類別,例如
對新婚夫婦,進行宣傳。旅協總幹事表示,旅協設於
國內的辦事處於1997年 3 月啟用後,已策劃一連串的
宣傳活動。這些活動包括:在傳媒網絡刊登廣告、推
廣到香港旅遊的特惠計劃,以及參與在上海和其他主
要城市擧行的大型旅遊業宣傳活動。經濟局副局長補
充,在過去數月,政府已經與國內的有關機構聯絡,
預計國內人士申請進入香港的配額和手續均會放寬。

10.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4 -- FCR(98-99)6

總目106 -- 雜項服務
‥非經常帳新分目「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
‥非經常帳新分目「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補償基金」


11.由於當局已於1995年批准動用2,200萬元聘請顧問
協助擬備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下稱"強積金計劃")的附
屬法例,一位議員對於當局建議委任另一批顧問,
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下稱 " 強積金計劃管理
局 ") 職員的薪酬和服務條件提供意見的安排表示關
注,並詢問有關建議所涉及的費用和期限。財經事
務局局長和強積金辦事處首席行政主任證實,上述
計劃的費用會少於50萬元,而有關支出已包括在為
成立強積金計劃管理局而申請的50億元內。該項研
究會於1998年 4 月展開,預計需時兩個月。財經事
務局局長在回應另一位議員時表示,《強制性公積
金計劃條例草案》在作出一項修正後,強積金計劃
管理局會是決定包括職員整套薪酬等事宜的機關,
而政府當局無權作出該等決定。

12.有關成立強積金計劃管理局的時間表,財經事務
局局長表示,當局會盡早成立該管理局,而董事局
成員可望於1998年 6 月前獲得委任。至於董事局成
員的薪酬,財經事務局局長表示,董事局的執行董
事為強積金計劃管理局的僱員,因此會獲發薪金。
至於非執行董事的薪酬,有關的詳情仍有待決定,
但他們原則上不應免費提供服務。

13.有關強積金計劃管理局的財政問題,強積金辦事
處處長在答覆一位議員時表示,長遠來說,當局預
計管理局會透過徵收各項費用,以及50億元注資所
獲的投資回報,以自負盈虧的方式運作。財經事務
局局長強調,有關強積金計劃管理局資源需求的數
字,均由強積金辦事處製備,並僅屬指標性質;有
關數字須經強積金管理局作出最後決定。

14.考慮到強積金計劃補償基金獲批撥6億元的龐大
金額(原來建議為 3 億元)作為種子基金,一位議
員詢問,可否降低強積金計劃補償基金訂為成員每
年累算權益款額的 0.03% 的徵費率。該位議員認為
,由於計劃的部分供款者即將退休,當局應考慮在
最初數年降低徵費率,以便將該等供款者的損失減
至最少。強積金辦事處處長表示,一般成員每年約
50元的供款已屬較低的供款額,進一步減少的幅度
有限。不過,有關細節將須由強積金計劃管理局研
究。

15.馮檢基議員表示,按照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在這
問題上的一貫立場,該會的議員不贊成有關建議。

16.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5 -- FCR(98-99)11

總目176 -- 資助金:雜項
經常帳
‥分目475 香港外展信託基金會
‥分目502 香港考古學會
‥分目503 給予非政府機構營舍的資助金
非經常帳
‥分目948 非政府機構營舍
總目177 -- 資助金: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
經常帳
‥分目415 香港康體發展局
‥分目459 香港演藝學院
‥分目525 香港藝術發展局
非經常帳
‥分目942 香港演藝學院
‥分目973 香港演藝學院 -- 小型機器、車輛及設備
(整體撥款)


17.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6 -- FCR(98-99)12

貸款基金
新總目 「供水事宜」
‥新分目「貸款予廣東省人民政府進行水質改善
工程」


18.議員察悉,由於廣東省當局同意在1998至2004年
期間,把供水量的增幅減少共 5 億6,000萬立方米,
當局因此發放擬議的免息貸款作為交換。一位議員
詢問為何要減少供水量,以及當局因何未有對食水
需求作出更準確的預測。

19.水務署署長解釋,耗水量減少是由於各種工業搬
遷到內地,而香港政府與廣東省人民政府於1989年
就供水安排簽訂此協議時並末預計到這個情況。他
補充,在過去的20至30年間,每年的耗水量增長為
6%,而購自廣東省的食水只相等於耗水量的3.5%增
長。

20.水務署署長回應進一步的詢問時證實,當局預測
節省的22億4,000萬元,是指1998至2004年間不再需
要供應的 5 億6,000萬立方米食水的費用。關於水塘
滿溢的影響,水務署署長亦向議員保證,水塘滿溢
是自然現象,當局已採取預防措施,以免危及附近
居民。

21.部分議員關注水質問題,並詢問當局有否探求其
他方法,以獲得質素更佳的食水,例如從粵北輸入
食水。水務署署長表示,當局已向廣東省有關部門
提出該項請求,但有關部門的意見是,供應該等食
水所需的投資龐大,亦不適宜以該等方式使用食水
資源。水務署署長亦證實,興建一條新的密封式輸
水管道,把水由東江輸送至香港,是解決食水污染
問題的方法。他向議員保證,供應本港的水源是清
潔的,並達到1989年協議所規定的標準,適合使用
和飲用。他承認,當局向廣東省人民政府提供免息
貸款,以資助興建輸水管道,可間接改善供應本港
食水的質素。

22.由於該項免息貸款會以無抵押的形式提供予廣東
省,一位議員詢問,如果廣東省人民政府不能償還
貸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否就供水支付較少的
款額,以抵銷已到期償還的款額。水務署署長答覆
時表示,當局已充分考慮廣東省人民政府的財政能
力。由於每年還款額只會約為 1 億1,000萬元,當局
預期這方面不會出現問題。

23.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7 -- FCR(98-99)5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10 -- 電腦化計劃
教育署
‥新分目「推行1998年資訊系統策略第一階段計劃」


24. 杜葉錫恩議員及林貝聿嘉議員申報利益。

25.由於當局應該在更早以前已預測到有關問題,一
位議員質疑為何在如此後期才推行校正電腦系統使
其能處理2000年數位的計劃(下稱「2000年數位計
劃」)。他詢問政府在各部門共推行多少個2000年數
位計劃及推行有關計劃的時間。庫務局副局長答應
在會後提供有關政府部門內各項2000年數位計劃的
資料。

26.該議員進一步質詢當局因何需時 7 年,以推行目
標為本課程系統。他指出,現行的時間表除了令學
校方面須等待一段長時期外,資訊科技的迅速發展
意味著部分硬件和軟件會變得過時和不能兼容。因
此,他詢問當局可否加快推行該系統。

27.教育署高級助理署長回應時解釋,當局為目標為
本課程系統所供應的硬件和軟件,必須配合培訓和
其他有關服務的籌辦,而當局會分階段,而非一次
過為學校提供軟件。當局在制定該時間表時,已考
慮到教育署在1993年推行資訊系統策略的經驗,負
責為有關計劃進行可行性研究的顧問的意見,以及
學校是否已作好使用目標為本評估的準備。如果大
幅縮短推行的時間,學校能否在短時間內接受整套
系統會是一個疑問,同時亦可能導致需要大量人力
資源。不過,教育署高級助理署長對該議員所關注
的問題表示理解,並承諾在可行的情況下加快該時
間表。但該議員並不接受政府當局的解釋。

28.議員察悉,有關建議的3億5,713萬元承擔額,是
用以推行兩個不同的計劃。雖然議員理解推行2000
年數位計劃具有迫切性,但詢問當局為何不把目標
為本課程計劃先提交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單是該
計劃便會耗資3億4,627萬元。

29.教育署高級助理署長回應時解釋,該兩項計劃均
為教育署1998年資訊系統策略第一階段中鑑定為急
切需要推行的項目,而當局會在有關的可行性研究
完成後,盡快向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有關其他項目
的報告。如有需要,當局亦會提出撥款的請求。對
於當局沒有向教育事務委員會簡介有關目標為本課
程的建議,他表示抱歉,並補充,這是由於根據當
局的理解,目標為本課程不是一項新政策,當局是
在教育統籌委員會於1990年發表的第四號報告書中
提出此項建議,並在詳細研究和適當地諮詢教學專
業人員的意見後已推出有關政策。

30.教育署高級助理署長進一步表示,按照目標為本
課程的推行計劃,教師普遍贊同目標為本課程的目
標,就是將學習重點放在學生身上。不過,教師一
直採用不同的方法記錄學生的表現,而許多教師認
為此做法並不理想。在教育署和各學校安裝新的電
腦化系統以支援目標為本課程的推行,會統一各種
做法,並有助分析評估數據,以便有效監察學生在
各學年的表現。教育署高級助理署長強調,目標為
本課程啟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而海外的學校亦使
用類似的資訊系統,以記錄學生的表現。

31.議員指出,目標為本課程譭多於譽,許多教學專
業人員對其成效表示懷疑。各學校以不同方法推行
目標為本課程,其中許多學校其實並不願意推行此
項課程。事務委員會必須進一步研究有關議題,尤
其是除了3億4,627萬元的承擔額外,該計劃還會引
致1億2,757萬元的非經常職員費用。部分議員建議
將兩個計劃分開表決,或押後討論目標為本課程計
劃的建議。他們又請政府當局在此期間就目標為本
課程的成效進行整體的檢討,並在提出所需的撥款
請求前,充分諮詢教育事務委員會。一位議員指出
,當局甚至沒有就現時的建議諮詢教育委員會。她
促請教育署採取開放的態度,與有關團體進行恰當
的磋商,而不要倉促推行其決定。

32.教育署高級助理署長在回應最後一點時澄清,政
府當局沒有忽略各項意見。目標為本課程源自教育
統籌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並由教育委員會監察其
進展;當局亦向教育事務委員會定期提交報告。他
曾出席30多次會議,解釋目標為本課程的政策事宜
,以及在學校推行資訊科技系統的情況。

33.有關部分議員建議將兩個計劃分開表決,或押後
討論目標為本課程計劃的建議,庫務局副局長回應
時表示,雖然政府當局了解議員對諮詢工作的關注
,但由於當局以一套計劃的形式提出建議,因此該
兩項計劃不會分開表決。不過,她告知議員,在接
下來的立法會會期內,仍會有一兩項有關2000年數
位計劃的主要撥款建議提交委員會審議。她相信教
育署的此項2000年數位計劃即使稍有阻延,亦將可
及時完成。

34. 委員會否決此項建議。

項目8 -- FCR(98-99)7

總目173 -- 學生資助辦事處
‥分目274 學生資助 -- 助學金
貸款基金
總目254 -- 給予學生的貸款
‥分目101 大學、嶺南學院、工業學院、菲臘牙
科醫院、香港教育學院及香港演藝學院的學生


35.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9 -- FCR(98-99)8

基本工程儲備基金
總目701 -- 土地徵用
‥新分目「向前調景嶺平房區居民發放的特別
補償金」


36.一位議員要求當局澄清現時的建議,以及在1995年
提出並獲批 9 億7,200元的該項建議。房屋局首席助理
局長回應時解釋,1995年核准的承擔額,是用以向調
景嶺平房區居民發放特別特惠津貼,以彌補當局清拆
該區導致他們損失平房單位和附屬地方等。現時考慮
的建議是另一項問題,並且是施偉文大法官於1996年
6 月所作判決的跟進事項,就合資格居民失去以低廉
租金在該平房區無限期居住的機會而向他們作出補償。

37.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10 -- FCR(98-99)9

總目40 -- 教育署
‥分目326 幼稚園資助計劃


38.一位議員歡迎當局建議更改幼稚園資助計劃的資
助額發放基準,由每名學生每年的資助額改為每班
學生每年的資助額。因為此擧使現有計劃有所改善
,但她認為有關計劃可進一步改善。她提及臨立會
於1998年 1 月14日通過有關本地學前教育檢討的一
項議案,並詢問當局在多大程度上考慮了議員在議
案辯論中表達的意見,特別是蔡素玉議員提出把合
格教師的百分比作為資助額發放基準的建議。她亦
質疑政府當局因何並無就有關建議諮詢教育事務委
員會和教學專業人員。

39.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回應時表示,有關計劃已顧及
幼稚園的班級數目會影響營運成本這個事實。擬議
的改動會解決資助額因學生數目改變而出現波動的
問題,而那些在人口日漸老化、偏遠或居民入息偏
低地區經營的幼稚園特別會受惠,因為在學生人數
下降時,他們會出現財政困難。至於以合格教師人
數為資助額發放基準的另一個建議,當局已研究有
關建議但認為並不可取,因為該等教師的數目亦會
有變,而最終結果會與以學生人數作為計算基準相
似。由於政府當局剛落實有關建議,因此未有機會
向教育事務委員會簡介。然而,政府當局在擬訂各
項建議時,已考慮議員和教學專業人員的意見。當
局在過去數天亦與教育事務委員會個別委員聯絡,
解釋有關建議。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就未有向教育事
務委員會提出此項建議表示歉意,他並向議員保證
,日後會在此方面作出改善。對於那位堅持當局應
進一步考慮以合格教師人數作為資助額發放基準的
議員,教育統籌局副局長回應時答應,政府當局在
兩年後就該計劃的成效進行全面檢討時,會考慮有
關建議。

40.楊耀忠議員指出,教育統籌局局長在1998年 1 月
14日的議案辯論上告知臨立會,當局會以合格教師
百分比作為資助額發放基準,而當局亦在1998年1月
16日的會議上向教育事務委員會作同樣簡介。他詢
問當局改變政策的理由。教育統籌局副局長解釋,
這些只是初步建議,但考慮到 80% 的幼稚園開支是
用於教師薪金上,而現時的建議會更有效達到該計
劃的目標,這些建議已於隨後作出修改。楊耀忠議
員代表民主建港聯盟的成員,對政府當局改變政策
表示不滿。

41.一位議員詢問當局是否已就有關建議諮詢幼稚園
協會,以及在培訓合格教師方面的進展。教育統籌
局副局長表示,當局已經諮詢各個主要的幼稚園贊
助組織和多位大致上贊成該建議的幼稚園校長。部
分組織和校長認為有需要進一步提高資助額或委任
更多合格教師,而這些意見亦會在進行全面檢討時
予以考慮。至於教師的培訓,教育署助理署長(學
校行政)表示,在現有的8000名幼稚園教師中,已
有3200名接受了培訓。此數字達到了 4 成合格教師
的現有目標。此外,香港教育學院每年培訓約1000
名教師。不過,當局不可能按照一位議員的建議加
快培訓的步伐,部分原因是香港教育學院的容量有
限,另外則由於學校很難讓大量教師同時休假接受
在職訓練。

42.有關政府當局將資助額分為基本資助額和較高資
助額的建議,一位議員在評論此項建議時詢問,當
局可否推出另一種資助額以進一步改善其計劃,加
倍鼓勵幼稚園聘用合格教師。教育統籌局副局長表
示,按照現時的建議,預計最遲在1999年,超過90%
的幼稚園會收取較高資助額,而到了2000年,幼稚
園將會達到僱用最少 60% 合格教師的目標。進一步
改善該計劃會使制度變得複雜,並產生行政問題。

43.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項目11 -- FCR(98-99)10

總目170 -- 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分目180 公共福利金計劃


44.一位議員表示,雖然當局對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
劃擬作出的改善仍未達到臨立會議員所建議的水平
,但她會勉為其難地贊成有關建議,因為這些畢竟
是改善之處。若有關項目遭到否決,有需要人士甚
至不會獲得每月 380 元的增幅。不過,她堅稱所支
付金額仍不足夠,並請政府當局顧及長者的需要和
現時的經濟狀況,進一步考慮議員對於改善該計劃
的建議。主席補充,該議員的意見可能代表臨立會
所有議員的意見。

45. 委員會通過此項建議。

46.由於這是臨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
主席多謝委員會委員提出意見。他又代表委員會感
謝鄺其志先生出席委員會的會議。鄺其志先生即將
離任庫務局局長一職。

47. 會議於下午4時30分結束。



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