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7-98)53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1月14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本文附件載有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所提建議的摘要。

2. 在1997 年10月22日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委員
通過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批准議程文件EC(97-98)24至29所
載的建議。有關文件先前已送交各委員考慮,故此不再
附上。

3.請各委員批准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4.政府首長級職位編制的最新情況如下-

常額職位編外職位總數
把1997年10月31日委員批准
的職位計算在內的情況
1 441781 519
文件編號EC(97-98)24-11
文件編號EC(97-98)25---
文件編號EC(97-98)261-1
文件編號EC(97-98)27---
文件編號EC(97-98)28---
文件編號EC(97-98)29---
總數1 442791 521
庫務局
1997年10月




FCR(97-98)53 附件

1997年10月22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所討論的建議摘要


EC文件編號開支總目建議
EC(97-98)24總目80-
司法機構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開
設下述編外職位,開
設期至2000年9月28日
為止,以便出任人員
接掌一名高等法院原
訟法庭法官的司法職
務,該名法官已獲委
任為選舉管理委員會
主席-1個原訟法庭
法官職位 (181,050元)

EC(97-98)25 總目46-公
務員一般開
支(香港出口
信用保險局)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在政府總部轄下公務
員事務局保留下述編
外職位,直至2000 年
3 月 31日為止,以便
繼續借調一名合適的
人員到香港出口信用
保險局-1個首長級乙
一級政務官職位 (首
長級薪級第4點)
(145,150元至149,600元)

EC(97-98)26 總目37-
衛生署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開
設下述常額職位,以
改善部門行政-1 個
高級首席行政主任職
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0,000元至116,800元)
1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點)
(92,650元至98,300元)
並刪除下述常額職位,
以作抵銷-

EC(97-98)26(續) 1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
位(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0,000元至116,800元)1
個總行政主任職位
(總薪級第45至49點)
(72,135元至83,105元)
EC(97-98)27 總目90-
勞工處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保留下
述編外職位,直至1998年
6 月30日為止,以便繼續
借調一名合適的人員到僱
員再培訓局-1個勞工處
助理處長職位(首長級薪
級第2點) (110,000元至116,800元)
EC(97-98)28總目91-
地政總署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地
政總署1997-98年度常額編
制內所有非首長級職位按
薪級中點薪額估計的年薪
總值上限提高 9,201,000元
,即由978,809,000 元增至
988,010,000 元,以便開設
25個非首長級職位

EC(97-98)29總目37-
衛生署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在
1998-99年度的預算草案內
保留下述編外職位,以便
繼續借調一名首席行政主
任到香港戒毒會擔任總幹
事一職- 1 個首席行政主
任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1
點)(92,650元至98,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