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1997年 9月 19日 FCR(97-98)33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9月19日


總目106-雜項服務

非經常帳新分目「給亞洲開發基金第六次補充資金活
動提供款項」

    請各委員 ─

  1. 批准開立一個非經常帳新分目和為數1億
    2,050 萬港元的承擔額,用以給亞洲開發
    基金第六次補充資金活動提供款項;以及

  2. 批准在1997-98年度追加撥款3,013萬港元,
    以支付在本財政年度到期的第一期款項。
問題

亞洲開發銀行(下稱「亞銀」)要求香港給亞洲開發基
金第六次補充資金活動 (即第 VII期資金)提供為數共
1,539萬美元的款項。

建議

2. 我們建議香港在四年間,給亞洲開發基金第VII期
資金提供1,539萬美元(約1億2,050萬港元)。

理由

3. 委員曾於1982年10月13日、1987年3月11日,以及
1992年6月12日,分別批准給亞洲開發基金之前三次
的補充資金活動提供款項。委員批准給亞洲開發基
金第IV期資金 ( 第三次補充資金活動)和第V期資金
(第四次補充資金活動)提供的款額各為100萬美元,
而給第VI期資金(第五次補充資金活動)提供的款額
則為300 萬美元。香港並沒有參與亞洲開發基金第
IV、V和VI期資金的協商,因為參與協商的主要成
員,一向都是已發展的地區。因此,香港以往提供
的款項均為補充亞洲開發基金資源的額外款項。至
於款額方面,亦有別於其他參與亞洲開發基金協商
而一向有捐款的成員,即並不是取決於香港的相對
經濟規模。

4.在亞洲開發基金第VII期資金進行協商期間,很清
楚看到若干一向有捐款的成員,由於他們財政預算
方面的限制而需削減捐款。因此,亞銀管理層極力
游說亞洲的新興工業經濟體系,特別是首次參與亞
洲開發基金協商工作的香港、馬來西亞和泰國。一
向有捐款的成員一再促請亞洲成員以更公平的方式
分擔第 VII 期資金所需的款項,而所分擔的款額應
與其經濟發展規模相稱。

5.1997年1月,亞銀就亞洲開發基金第VII期資金達成
協議,該期資金是供 1997至 2000 年這四年間使用。
議定的補充資金總額為 63億美元,其中 27億美元須
由捐款成員捐出,餘額則大部分來自亞銀普通資本的
盈餘,或者由其他捐款者額外提供或補充。亞銀已呼
籲所有新興工業經濟體系大幅增加捐款。根據分擔捐
款的原則,香港應分擔的全數為1,539萬美元。

6. 基於下述理由,我們認為香港應提供其應分擔的全
部款項 ─
  1. 香港對亞銀應承擔的義務

    1. 在眾多國際組織當中,亞銀是少數讓香港
      成為正式成員的組織之一。香港應讓國際
      社會知道本港繼續全面參與亞銀活動。

    2. 亞洲開發基金的優惠備用貸款,對亞銀的
      工作極為重要。作為新興工業經濟體系,
      香港有責任跟亞洲區內外的經濟體系一起
      盡力支持亞銀的工作。亞銀是一個多邊組
      織,須依賴成員的支持,提供所需的資源
      去執行任務。

    3. 香港因加入亞銀而受惠。雖然香港不符合
      資格向亞洲開發基金貸款,但在1972至19
      80年期間,香港經由亞銀的普通資本籌得
      五筆共9,700萬美元的貸款,用以資助沙田
      的工程計劃,包括沙田醫院-分科診療所
      工程計劃 (即現時的威爾斯親王醫院)。香
      港已於 1981至1987年期間,償還所有貸款
      。過去十年,香港經濟發展蓬勃,各成員
      均期望香港會在這時候對亞洲開發基金的
      運作作出資助。

    4. 亞銀是亞洲區內發行最多債券的機構之一
      。它不時應香港的要求,開拓香港的市場
      。它所發行的三 A級債券,刺激了投資者
      的投資意欲,並為債務市場提供一個基準
      ,促進了香港債務市場的發展。

    5. 我們現正與亞銀發展技術上的合作,以支
      持亞銀的工作。過去數月,香港金融管理
      局一直與亞銀商討,研究亞銀在內地進行
      的技術支援計劃,以改善內地的收支系統
      。這方面的協助,有助連繫香港和內地的
      收支結算系統,從而減低結算風險和提高
      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6. 總括來說,香港提供款項予亞洲開發基金
      是盡力支持亞銀的實際表現,使亞銀得以
      協助最有需要的成員達致持續增長和發展
      的目標。

    7. 香港對所屬地區應承擔的義務 * 隨着地區
      內各國在經貿上越來越互相依賴,香港的
      繁榮與地區的發展和繁榮,以及區內各國
      市場的開放程度,有着緊密的連繫。亞銀
      的活動無疑有助他們推行政策和市場改革
      。香港向亞洲開發基金提供款項,與我們
      支持地區發展的整體立場一致。


  2. 其他成員的立場

    1. 新興的經濟體系如南韓、中國台北、馬來
      西亞和泰國,均已答應按分擔捐款的原則
      ,提供款項,所承諾的款額一如或接近亞
      銀所要求者。南韓會提供其須分擔的全數
      款項5,430萬美元,該國給亞洲開發基金第
      VI期資金提供的款項為1,500萬美元。中國
      台北將提供1,460萬美元,這款額相等於亞
      銀計算其須分擔的全數款項,略低於給亞
      洲開發基金第VI期資金提供的1,500萬美元
      。馬來西亞第一次成為捐款的成員,答應
      提供1,000萬美元的款項。雖然亞銀並沒有
      要求印尼捐款,但印尼仍答允給亞洲開發
      基金第VII期資金提供 1,000 萬美元。亞銀
      的高層人員曾極力地游說香港擔當一個積
      極和慷慨的角色,以切合香港作為亞銀先
      進成員的身分。

    2. 我們建議給亞洲開發基金第VII期資金提供
      1,539萬美元,此款額遠高於香港給第VI期
      資金提供的 300 萬美元。值得注意的是,
      如上文第3至5段所述,我們給第VI期資金
      提供的款額只是當局隨意訂定的數字,而
      第VII期資金提供的 1,539 萬美元,則是香
      港根據補充資金目標所須分擔的款額。我
      們曾考慮提供少於分擔費用總額的款項。
      不過,這樣會令人懷疑香港的信譽和對亞
      銀的承擔,尤其與地區內其他經濟體系提
      供的款項相比為然。
財政影響

7.以1美元=7.748港元的匯率計算,並容許有1%的匯率
波幅,現要求一筆為數 1億 2,050萬港元的承擔額。我
們會分四年付款,每次款額相等,即每年提供3,013萬
港元。我們會按照亞銀的建議,以本票分四期支付這
筆款項,有關本票將由亞銀視乎支款需要,按照兌現
程序兌現。第一期款項須於1997年11月1日或之前支付
,最後一期則於 2000年 12月31日或之前支付。因此,
本財政年度所需的追加撥款為3,013萬港元。如獲委員
批准,我們會在總目106「雜項服務」分目 789「額外
承擔」項下,刪除一筆數額相同的款項,以作抵銷。

背景資料

8.亞洲開發基金於1974年6月由亞銀正式創辦,向最有
需要的成員提供優惠貸款。各成員以自願性質給該基
金提供款項,而一向有捐款的成員多屬工業國家如日
本、美國、加拿大、英國和德國。該基金需要分期補
充資源,以應付為期長達三至四年的貸款。如上文第
3 段所述,香港在之前三次補充資金活動中均有提供
款項。

9. 計算所分擔的款額,是以該成員認購的股本按人口
平均計算的國民生產總值/本地生產總值作出調整後
所得的數字為基準,有關的計算方法載於附件 1。至
於各成員給亞洲開發基金第VI期資金提供的款項,以
及他們承諾給第 VII 期資金提供的款項詳情,則載於
附件2

10. 在亞洲開發基金第VII期資金協商中,各成員達成
協議,由亞銀的管理層在1998年年底擬備一份詳盡的
中期進度報告,闡述亞洲開發基金第 VII 期資金政策
目標和首要工作的推展情況。所論述的政策包括多個
重要問題,例如扶貧工作、人類發展 (包括人口規劃 )
、發展中地區的婦女、環境保護,以及其他方面的問
題,包括改善整項計劃的質素水平、透明度、問責性
和管理方法等。

11. 1997年9月2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香港
應為亞洲開發基金第VII期資金提供其應分擔的全數共
1,539萬美元,但必須先得到臨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表
決撥出所需款項。

12.1985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同意本港繼續以亞銀成
員的身分參與有關事務,亦同意中央人民政府會由19
97 年7月1日起,承擔香港作為亞銀成員所引致或可能
引致的財務責任。這些財務責任主要來自本港認購亞
銀的可催繳股份所引致的或有負債,以及在亞洲開發
基金的補充資金活動中,本港提供款項時所發出的未
經兌現的本票。

財經事務局
1997年9月


FCR(97-98)33 附件1

捐款分擔額的計算方法


假設各捐款成員的捐款總額為30億美元,而各新興工
業經濟體系需提供的款項為捐款總額的 5%。計算捐
款額的方法如下。

IIIIIIIVVVIVII
成員 1994 年按人
口平均計算
的國民生產
總值(美元)
按人口平均
計算的國民
生產總值
(調整基數)
成員認購的
亞銀股份數
經調整後的
股份數目
(II)×(III)
經調整後的
股份數目(
百分率)
各高收入的
新興工業經
濟體系提供
捐款的百分率
(V ×5%)
捐款數額(百
萬美元) (VI×
30億美元)
A45000.9038000342006.370.329.55
B50001.0045000450008.380.4212.57
C210004.2010000042000078.213.91117.32
D30000.6055000330006.150.319.22
E20000.401200048000.890.041.34
總數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537000100.005.00150.00

*我們把成員B作為「參考捐款成員」,並假設其按人
口平均計算的國民生產總值的數值為 1.0。第 II欄所列
的數字是根據第 I欄的數字按比例計算的結果。第V和
第VI欄的計算結果與「參考捐款成員」的選擇無關。



FCR(97-98)33 附件2

各捐款成員給亞洲開發基金第VI期資金和第VII期資金
提供的款項

(百萬美元)
成員類別/
國家/地區
給亞洲開發基金第
VI期提供的款項
給亞洲開發基金第
VII期提供的款項(
捐款成員承諾提供
的款額)
非區內的捐款成員
奧地利36.523.5
比利時30.519.4
加拿大306.6125.8
丹麥42.024.0
芬蘭11.017.7
法國216.3140.0
德國275.5177.1
意大利185.6108.0
荷蘭105.565.6
挪威37.824.3
西班牙34.413.5
瑞典84.039.6
瑞士54.735.7
土耳其46.616.1
英國164.6102.6
美國680.0400.0
小計2,311.61,332.9

區內捐款成員
澳洲272.4175.2
日本1,583.41,018.8
諾魯2.00.0
香港3.0-
印尼010.0
南韓15.054.3
馬來西亞0.010.0
新西蘭11.322.6
中國台北15.014.6
泰國04.0
小計1,902.11,309.5

總計

(非區內成員+
區內成員)
4,213.72,642.4


*待財務委員會表決批撥所需款項後,我們才會公布
香港給亞洲開發基金第VII期資金提供的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