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97-98)64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1月28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本文附件載有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所提建議的摘要。
2.在1997年11月5日和19日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上,
委員通過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批准議程文件EC(97-98)30至
33所載的建議。有關文件先前已送交各委員考慮,故此
不再附上。
3.請各委員批准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4. 政府首長級職位編制的最新情況如下-
| 常額職位 | 編外職位 | 總數
|
---|
把 1997 年11月14日委員批
准的職位計算在內的情況 | 1 442 | 79 | 1 521
|
文件編號EC(97-98)30 | 1 | - | 1
|
文件編號EC(97-98)31 | 1 | - | 1
|
文件編號EC(97-98)32 | - | 2 | 2
|
文件編號EC(97-98)33 | 2 | - | 2
|
| _____ | _____ | _____
|
總數 | 1 446 | 81 | 1 527
|
| _____ | _____ | _____
|
庫務局
1997年11月
FCR(97-98)64 附件
1997年11月5日和19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所討論的建議摘要
EC文件編號 | 開支總目 | 建議
|
---|
EC(97-98)30*
|
總目76-稅務局
|
向財務委員會建
議開設下述常額
職位,以應付稅
務局不斷增加的
工作量和日趨繁
複的工作-
1個稅務局副局
長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3點)
(127,900元至
135,550元)
|
EC(97-98)31*
| 總目92-律政司
|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a)在國際法律科
增設下述常額職
位,出任人員負
責掌管新設的司
法互助組-
1個首席政府律
師職位(首長級 (
律政人員 ) 薪級
第3點)(127,900元
至135,550元);以
及
(b)重行調配刑事
檢控科兩個副首
席政府律師常額
職位(首長級(律
政人員)薪級第2
點)至國際法律科
|
EC(97-98)32*
|
總目144-政府總部: 政制事務局
|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a)開設下述編外職
位,開設期至1999
年3月31日為止-
1 個首長級乙級政
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3點)
(127,900元至135,550元)
1個首長級丙級政
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0,000元至116,800元);
以及
(b)把1997-98年度常額
編制內的年薪總值上
限提高 1,451,460 元,
即由14,966,000元增至
16,417,460元
|
EC(97-98)33**
| 總目92- 律政司
|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a)開設下述常額職位-
1個首長級甲級政務
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6點)
(162,650元)
1個首長級丙級政
務官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2點)
(110,000元至116,800元)
;以及
(b)把律政司政務總
監的現有職級名稱
改為律政司副政務
專員(行政)
以加強部門管理和
提高拓展新工作計
劃的能力
|
註-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1997年11月5日審議的文件。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1997年11月19日審議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