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1997年 10 月 31日 FCR(97-98)45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0月31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本文附件載有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所提建議的摘要。
2.在1997年10月8日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委
員通過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批准議程文件EC(97-98)22
和23所載的建議。有關文件先前已送交各委員考慮
,故此不再附上。
3.請各委員批准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建議。
4.政府首長級職位編制的最新情況如下-
| 常額職位 | 編外職位 | 總數
|
---|
把1997年10月3日委員批准
的職位計算在內的情況
| 1 441 | 77 | 1 518
|
---|
文件編號EC(97-98)22
| - | - | -
|
文件編號EC(97-98)23 | - | 1 | 1
|
總數 | 1 441 | 78
| 1 519
|
庫務局
1997年10月
FCR(97-98)45 附件
1997年10月8日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所討論的
建議摘要
EC 文件編號 | 開支總目 | 建議
|
---|
EC(97-98)22
| 總目60- 路政署 |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保留
下述編外職位,由1998年
1月1日起生效,為期九個
月,以便監督汀九橋及高
架引道工程計劃的建造和
通車事宜-1個政府工程
師職位 (首長級薪級第
2點)(110,000元至116,800元)
|
EC(97-98)23
| 總目149- 政府總部: 衞生福利局 |
向財務委員會建議,開設
下述編外職位,由1997年
10月14日起生效,為期兩
年,以便借調一名人員到
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出
任行政總監-1個首席行
政主任職位(首長級薪級
第1點)(92,650元至98,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