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WSC(97-98)89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2月10日

總目711-房屋
供水-食水及海水供應工程項目
121WC-馬鞍山供水系統擴建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121WC號工
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
估計費用為2億6,820萬元,用以在馬鞍山興
建一座食水配水庫和一座海水配水庫,並進
行相關的水管敷設工程。

問題

馬鞍山現有的供水系統,到2000年便不足以
應付預期增加的食水和海水需求。

建議

2.水務署署長建議把121WC號工程計劃提升
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2億6,820萬元,用以在馬鞍山興建一座食水
配水庫和一座海水配水庫,以及敷設相關的
水管。這項建議獲房屋局局長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1. 興建一座容量為24 000立方米的食水配水庫
    ,作為現有馬鞍山食水配水庫的擴建部分;

  2. 興建一座容量為1 400立方米的海水配水庫
    ,作為現有馬鞍山海水配水庫的擴建部分;

  3. 敷設長約5公里、直徑介乎300毫米至1 200毫
    米的食水管;以及

  4. 敷設長約7公里、直徑介乎150毫米至450毫米
    的海水管。

理由

4.現有的馬鞍山供水系統可應付每日44 000
立方米食水和14 000立方米海水的需求量,
供應量足以應付現時的需求。1994年,政府
把馬鞍山多幅土地劃作發展房屋用途。這些
發展計劃連同計劃在馬鞍山、西沙和十四鄉
等地區進行的其他發展項目,會令馬鞍山的
人口增加,由1996年的140 000增至2002年以
後的265 000。鑑於馬鞍山人口增加,用水需
求也會增加。我們估計,到2000年,當區內
人口增至230 000時,食水和海水的每日需求
量會分別增至59 000立方米和15 000立方米。
屆時,食水和海水的每日供應量將不足以應
付所需,不足之數分別為15 000立方米食水和
1 000立方米海水。因此,我們需要在2000年
年初或之前,把現有的供水網擴展至新建的
房屋。擴建工程完成後,馬鞍山的供水系統
每日可供應71 000立方米食水和19 000立方米
海水1 ,以應
付2002年以後區內最終增至265 000的人口的
用水需求。

財政影響

5.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
建設費用為2億6,820萬元,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建造配水庫49.9
(b) 敷設水管 52.8
(c) 水管物料 52.8
(d) 顧問費22.4
(i) 施工階段1.2
(ii) 工地員工開支21.2
(e) 應急費用 17.7
小計
按1996年12
月 價格計算)
195.6
(f) 通脹準備金 72.6
總計
(按付款當
日價格 計算)
268.2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6.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6年
12月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因數百萬元
(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
1998-9929.31.1635834.1
1999-200039.11.2683049.6
2000-0168.51.3824494.7
2001-0248.91.5068673.7
2002-03 9.81.6424816.1

195.6
268.2

7.我們按政府對1998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
造價格趨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
格計算的預算。由於工程多屬地下工程,我
們無法在施工前確定確實的工程數量,因此
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合約形式,為工程
招標。由於施工期超過21個月,合約會訂有
可因應通脹調整價格的條文。

8.估計每年的經常開支會增加100萬元。這項
工程計劃本身會引致水費增加,水費的實質
增幅為0.2%2

公眾諮詢

9.我們分別於1996年9月13日和1997年9月10
日,就擬在大埔區內進行的工程,諮詢大埔
區議會環境改善及工程委員會和西貢北鄉事
委員會。兩個委員會均支持這項建議。至於
擬在沙田區進行的工程,我們先後於1997年
10月17日和11月28日諮詢沙田東一分區委員
會,又於1997年10月28日諮詢沙田臨時區議
會發展及房屋委員會。這兩個委員會並沒有
反對建議的工程計劃。

環境影響

10.環境保護署署長於1995年4月完成環境檢
討,所得的結論是這項工程計劃不會對環境
造成長遠影響,因此無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我們會在工程合約內加訂環境污染管制條
文,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和地盤流出
的水所造成的滋擾,以符合既定的標準和準
則。我們又會控制配水庫運作期間所產生的
廢水,將之排入公共污水收集系統。

土地徵用

11.這項工程計劃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2.我們於1995年9月把這項工程計劃提升為
乙級。

13.我們在1996年4月以230萬元的費用,聘請
顧問就這項工程計劃進行勘測研究。研究在
1997年年初完成。其後,我們在1997年5月以
440萬元的費用,聘請另一間顧問公司進行工
程的詳細設計和勘測工作。我們在整體撥款分
目B100HX「為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進行小規
模房屋發展和有關工程、研究及勘測工作」項
下,撥款支付這兩筆顧問費用。現時聘請的顧
問已大致完成詳細設計工作。我們計劃在1998
年4月展開建造工程,在2000年1月完工,以應
付預期在2000年的食水和海水需求。

房屋局
1997年12月

1 -- 這項工程計劃會使現有食水和海水供應系統的供水量分別增至每日
27 000立方米和5 000立方米。不過,上文第3(a)和(b)項所述的新配水
庫所需的容量通常比供水系統增加的供水量為低,因為配水庫貯存
的用水在一日中用完後,會再有補給用水泵入配水庫。
2 -- 計算水費的增幅時,是假設1998至2003年期間的用水需求保持穩定
,而政府對水務設施運作的補貼額亦維持在現有的水平。


PWSC(97-98)89 附件

121WC-馬鞍山供水系統擴建工程

顧問費詳情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員工開支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a)施工階段工
程的顧問費
專業人員6403.01.0

技術人員4163.00.2
(b)由顧問委聘
的駐工地人
員進行工地
監督工作
專業人員122402.114.s

技術人員180162.17.0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22.4

1.施工階段工程的顧問費是一筆暫定費用,
已包括在第CE 55/96號顧問合約「馬鞍山∕
筲箕灣高地供水系統-設計及建造」所報的
總價費用內,待121WC號工程計劃獲准提升
為甲級後,便可由政府審批通過。

2.採用倍數3.0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
員工開支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
是因為有關人員會由顧問聘請。(在1996年4
月1日,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55,390元,總
薪級第16點的月薪為18,595元。)如駐工地人
員由顧問提供,則採用倍數2.1。


Last Updated on 10 December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