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PWSC(97-98)65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1月12日



總目709-水務
供水-食水供應
34WF-元朗至屯門之間增設輸水幹管設施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

  1. 把34WF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級,
    稱為「元朗至丹桂村的水管敷設工程」;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2,280
    萬元;以及

  2. 把34WF號工程計劃的餘下部分保留為乙級
    ,改稱為「丹桂村至屯門之間增設輸水幹
    管設施」。
問題

屯門的發展引致區內的食水需求量不斷增加。到2001年
,屯門濾水廠的濾水量將不能夠應付增加的需求。

建議

2.水務署署長建議把34WF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提升為甲
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 2,280萬元,
用以進行部分的水管敷設工程,在元朗與丹桂村之間敷
設一段所需的水管。這項建議獲工務局局長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整項34WF號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1. 在丹桂村興建一座抽水站;

  2. 在屯門與丹桂村之間敷設長約2.9公里、直徑1 400
    毫米的食水幹管;以及

  3. 在元朗與丹桂村之間敷設長約2.9公里、直徑1 400
    毫米的食水幹管。
4.我們現建議提升為甲級的34WF號工程計劃部分項目,
包括上文第3段(c)項所述的工程。

理由

5. 水務署署長預計,屯門區的食水需求量,會由現時的
每日206 000立方米增至2001年的每日328 000立方米。待
所有計劃進行的發展項目(包括屯門第38區和第47區的工
業區和內河貨運碼頭)於2004年後全面完成後,每日的用
水需求量會進一步增至497 000立方米。現時,屯門濾水
廠的濾水量可應付每日最多300 000立方米的食水需求量
,將不足以應付區內預期會增加的食水需求。由於該濾
水廠毗鄰並無合適的地方,進一步增加濾水廠的濾水量
實不可行。因此,水務署署長計劃進行 34WF 號工程計
劃,在元朗與屯門之間增設輸水幹管設施,把食水從元
朗凹頭濾水廠輸往屯門,以應付屯門預計的食水需求。

6.水務署署長又進行B270WF號工程計劃 「元朗供水計
1丹桂村北食水配水庫」,以擴充元朗和天水圍的現
有供水系統。上文第3段(c)項所述的水管敷設工程,會
與B270WF號工程計劃項下建議的部分水管敷設工程沿
同一路線進行,兩項工程的施工進度亦相近。為了避免
因兩個承造商在同一工地施工而出現配合上的問題,以
及為了盡量減低對市民造成的不便和降低成本,水務署
署長建議以同一份合約批出兩項水管敷設工程。

財政影響

7.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這項工程計劃的建設費用
為1億2,280萬元(見下文第8段),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 管道建造工程74.0
(i) 管道物料21.4
(ii) 敷設工程52.6
(b) 施工階段的顧問費0.4
(c) 駐工地人員方面的員工開支7.6
(d) 應急費用8.2
_______
小計90.2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e) 通脹準備金32.6
______
總計 122.8
(按付款當日價格 計算)


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包括駐工地人員方面的員工
開支)分項數字載於附件

8. 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6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調整因數百萬元
(按付款當日
價格計算)
1998-9916.71.1635819.4
1999-200029.11.2683036.9
2000-0116.81.3824423.2
2001-0215.21.5068622.9
2002-0312.41.6424820.4
__________
90.2122.8
__________


9. 我們按政府對 1998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勢
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由於水
管敷設工程的數量可能會因實際的岩土情況而變動,我
們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標準合約形式,為水管敷設
工程招標。由於施工期超過21個月,合約會訂有可因應
通脹調整價格的條文。

10.我們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會令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加
191,000元。

11. 這項工程計劃本身會引致水費增加,水費的實質增幅
最高為0.05%2

公眾諮詢

12. 我們於1996年7月12日徵詢屯門區議會環境改善及地
區發展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會支持這項工程計劃,並
要求我們密切監督有關工程和嚴格執行合約規定,以確
保在施工期間,附近地區的交通不會受到影響。就該委
員會關注的問題,我們會把有關條款列入工程合約內,
並會在施工階段密切監督承造商的施工情況。

13.我們又於1996年7月24日就34WF號工程計劃徵詢元朗
區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會亦支持這項工
程計劃。我們分別於1997年7月24日和31日,再徵詢元朗
臨時區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和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對計劃
合併34WF和B270WF兩項工程計劃項下工程的意見。兩
個委員會均支持有關建議。

環境影響

14.環境保護署署長於1994年12月完成環境檢討,結果認
為這項工程計劃不會對環境造成長遠影響,因此無須進
行環境影響評估。我們會在工程合約訂明有關的環境污
染管制條文,控制施工期間的噪音、塵埃和地盤流出的
水所造成的滋擾,以符合既定的標準和準則。

土地徵用

15.擬進行的工程無須徵用土地。

背景資料

16.我們於1995年9月把34W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財
務委員會於1997 年1月批准把34WF號工程計劃的一部分
提升為甲級,編訂為229WF號工程計劃,稱為「丹桂村
食水配水庫第 2階段及屯門第 52區水管敷設工程」,按
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410萬元。229WF號
工程計劃的工程範圍,包括丹桂村食水配水庫的第2階
段建造工程,以及敷設部分的食水幹管,把元朗凹頭濾
水廠經過濾的食水輸往屯門。

17.關於我們現擬提升為甲級的工程,水務署署長已委聘
顧問就擬議的水管敷設工程進行詳細設計工作。設計工
作已大致完成,所需的 370 萬元費用已在整體撥款分目
9100WX「為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進行水務工程、研
究及勘測工作」項下撥款支付。

18.現時,承造商通常需要數月時間向供應商購買所需的
水管物料,然後才可在工地實際展開水管敷設工程。為
了符合 B270WF 號工程計劃的施工時間表和確保計劃在
天水圍興建的房屋獲得供水,房屋局局長已批准在整體
撥款分目 B100HX「為工務計劃丁級工程項目進行小規
模房屋發展和有關工程、研究及勘測工作」項下,增訂
一個項目,預計為這個項目提供490萬元,用以在合約生
效前,購買B270WF號工程計劃所需的一些水管物料。
這樣,合約一生效,獲選的承造商便會有一些所需的水
管物料即時展開水管敷設工程。為了使 34WF 號工程計
劃項下的水管敷設工程與 B270WF 號工程計劃的有關工
程可根據同一份合約同時進行,我們亦已安排預先購買
34WF號工程計劃所需約5%的水管物料,預計所需的費
用為100萬元。這方面的開支會在整體撥款分目9100WX
項下撥款支付。我們計劃於 1998 年4月展開擬議的水管
敷設工程,於2000年10月竣工,以配合 B270WF 號工程
計劃項下的工程。

19. 水務署署長正繼續進行34WF號工程計劃項下餘下的
一段幹管和擬建抽水站的設計工作,並定於1998年12月
展開工程,於2001年3月竣工。

工務局
1997年11月


PWSC(97-98)65 附件

34WF-元朗至屯門之間增設輸水幹管設施

估計顧問費的分項數字

顧問的
員工開支
預計的人
工作月數
總薪級
平均薪點
倍數估計費用
(百萬元)
(a)施工階段工程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2.1
1.3
40
16
3.0
3.0
0.3
0.1
(b)由顧問委聘的
駐工地人員進
行工地監督工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42.0
68.0
40
16
2.1
2.1
4.9
2.7
_____
總計8.0
_____




  1. 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
    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
    會受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1996年4月1日,
    總薪級第40點的月薪為55,390元,總薪級第16點
    的月薪為 18,595元)。若工地人員由顧問提供,
    則採用倍數2.1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

  2. 上述數字是根據水務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
    。鑑於這項工程計劃的顧問工作會包括在第56/
    96 號顧問合約「元朗供水計劃-丹桂村北食水
    配水庫」內,因此我們必須待工程合約的帳目
    結算後,才能知道實際所需的顧問費。
1我們於1995年8月把B270W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關於把總目711
項下B270WF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的另一份相關文件(PWSC(97-98)66)
,也會在這次會議提交委員審批。水務署署長計劃於1998年4月展開
B270WF號工程計劃的水管敷設工程,以期於2000年10月完工。

2計算水費的增幅時,是假設1997至2003年期間的用水需求保持穩定
,而政府對水務設施運作的補貼額亦維持於現時的價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