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PWSC (97-98)50

財務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1997年10月15日

總目706-公路
運輸-道路
459TH-永泰道行車天橋和相關道路交界處的改善
工程

請各委員向財務委員會建議,把459TH號工程計劃提
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 1億
2,833萬元,用以興建永泰道行車天橋,並在相關的
道路交界處進行改善工程。

問題

柴灣道與永泰道交界處不能應付日後小西灣發展後
的交通需求。

建議

2.路政署署長建議把459TH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
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費用為1億2,833萬元,用
以興建一條由柴灣道至永泰道的新行車天橋,並在
相關的道路交界處進行改善工程。這項建議獲運輸
局局長支持。

工程計劃的範圍和性質

3.這項工程計劃的範圍包括-

  1. 興建一條雙線行車天橋,讓車輛可由柴灣
    道西行線直往永泰道北行線;

  2. 擴闊常安街與柴灣道之間的一段永泰道;

  3. 修改柴灣道與永泰道交界處和柴灣道與新
    業街交界處的路口設計;

  4. 興建相關的交通島和行人路,設置環境美
    化地帶和輔助交通設備;以及

  5. 為受道路擴闊工程影響的約252個住宅單位
    和兩所學校實施間接消減噪音措施。

理由

4.永泰道以東的一段柴灣道是通往小西灣區的主要
通路。根據1993年完成的港島東區交通研究的結論
,小西灣於2001年全面發展後,現時的柴灣道與永
泰道交界處將不能應付日後的交通需求。我們預期
,屆時的交通需求量會較現時柴灣道與永泰道交界
處的通車量超出5%。我們建議興建一條雙線行車天
橋,橫越該交界處,讓車輛可由柴灣道西行線直往
永泰道北行線,從而改善該交界處的道路容量。除
建議興建行車天橋外,我們還建議進行上文第3段(b)
至(d)項所述的相關改善工程。在2001年,建議的改
善工程完成後,柴灣道與永泰道交界處的剩餘容量
將為25%。

5.由於進行建議的改善工程,以及最終會增加交通量
,柴灣道與永泰道交界處附近的兩所學校1和約252
個住宅單位會受到噪音滋擾,噪音水平會超過「香
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定的上限。基於該處現時的
情況,設置隔音罩、路旁隔音屏障和鋪設路面減音
物料這些直接消減噪音措施,都不能有效地減低噪
音水平,而且亦不切實際。我們需要實施間接消減
噪音措施,為上述受影響的住宅單位和學校安裝隔
音窗和空氣調節設備。

財政影響

6.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建議工程的建設費用為
1億2,833萬元(見下文第7段),分項數字如下-

百萬元
(a)行車天橋46.94
(b)道路和渠務工程23.46
(c)環境美化工程3.30
(d) 間接消減噪
音措施(即安
裝隔音窗和
空氣調節設
備)
16.87
(i)工程費用10.22
(ii)研究和實施
階段的顧問
1.81
(iii)駐地盤人員
的員工開支
4.84
(e)應急費用9.06
小計99.63 (按1996年
12月價格
計算)
(f)通脹準備金28.70
總計128.33 (按付款當
日價格計算)

7.如獲批准,我們會作出分期開支安排如下-

年度百萬元
(按1996
年12月
價格計算)
價格
調整因數
百萬元
(按付款
當日
價格計算)
1998-199932.641.1635837.98
1999-200039.951.2683050.67
2000-200115.091.3824420.86
2001-20025.981.506869.01
2002-20035.971.642489.81
99.63128.33

8.我們按政府對1998至2003年期間工資和建造價格趨
勢所作的預測,制訂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的預算。
由於高架構築物的地基工程數量,可能會因實際土
地情況而改變,我們會以重新計算工程數量的合約
形式,為上述工程招標。另外,由於合約期超過21
個月,因此合約會訂有可因應通脹調整投標價格的
條文。我們會委聘顧問進行詳細研究,以確定哪些
樓宇會受日後的交通噪音影響,並建議所需的間接
消減噪音措施。顧問和其駐地盤人員會負責實施上
述措施。按人工作月數估計的顧問費分項數字載於
附件

9.估計這項工程計劃會令每年的經常開支增多72萬
3,000元。

公眾諮詢

10.我們於1995年1月24日諮詢東區區議會交通及運輸
事務委員會,該委員會委員支持這項工程計劃,但
促請政府密切監察施工期間的交通情況,以免造成
區內交通擠塞。

11.我們於1995年7月20日把環境影響評估結果提交東
區區議會,並於1995年9月13日把結果提交東區怡灣
和環泰分區委員會。對於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所提出
只採用安裝隔音窗和空氣調節設備這些間接技術補
救措施的建議,東區區議會和上述兩個分區委員會
均不表贊同。東區區議員要求政府考慮採取直接技
術補救措施,包括在行車天橋安裝隔音罩。

12.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已徹底研究實施直接技術補救
措施的方案,包括使用隔音罩、隔音屏障和路面減
音物料。不過,我們認為這些措施既不切實際,成
效也不大,原因如下-

  1. 在行車天橋裝置隔音罩

    我們認為這方案在減低噪音水平或減少
    受噪音影響的住宅單位方面效用不大。
    道路噪音主要來自地面交通。隔音罩只
    可為少量的受影響單位減低約1至2分貝
    的噪音。即使裝置隔音罩,所有受影響
    的住宅單位所承受的噪音,仍超出「香
    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定的規限。按1996
    年12月價格計算,預計裝置隔音罩所需
    的費用約為4,770萬元。

  2. 在行車天橋裝置隔音屏障

    我們認為裝置隔音屏障這個減音方法比
    裝置隔音罩的效用更低。隔音屏障只能
    為少量的單位減低約1分貝的噪音。按
    1996年12月價格計算,預計裝置隔音屏
    障所需的費用約為680萬元。

  3. 在地面道路裝置路旁隔音屏障

    我們認為這個方案也是不切實際。除非
    在隔音屏障的多處地方設置車輛出入口
    ,否則隔音屏障會限制緊急車輛的出入
    。然而,設置車輛出入口卻會大大降低
    屏障在減低噪音方面的成效。隔音屏障
    更會阻礙行人路和遮擋司機視線。

  4. 鋪設路面減音物料

    這些物料只適用於讓車輛通行無阻地高
    速行駛的畢直和平坦道路,並不適用於
    這項工程計劃下的行車天橋和道路交界
    處。車輛轉彎和剎掣,會令路面很快磨
    蝕,以致經常要填補和重鋪路面。路面
    維修工程不單止費用高昂,還會阻礙交
    通。

13.我們在1995年11月21日向東區區議會環境改善委
員會解釋這些研究結果。不過,東區區議會環境改
善委員會委員並沒有改變初衷,並通過決議,贊成
採取直接技術補救措施。

14.在諮詢東區區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的同時,我們
先後在1995年10月20日和27日,根據道路(工程、使
用及補償)條例,在憲報刊登這項工程計劃的公告,
其後收到兩份反對書。其中一份反對書來自東區區
議會環境改善委員會,另一份反對書則由一些東區
區議員和地方居民組織聯同程介南社區服務處提出
。兩份反對書均反對興建沒有隔音罩的行車天橋。
由於收到反對書,我們於1996年6月6日向東區區議
會環境改善委員會進一步解釋有關建議,但委員會
仍議決反對興建擬議不設隔音罩的行車天橋。

15.前總督會同行政局於1997年3月11日審議上文第14
段所述的反對書,並基於公眾利益,否決這些反對

16.環境問題諮詢委員會於1995年11月20日通過上述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環境影響

17.我們於1995年7月完成這項工程計劃的環境影響評
估研究。研究確定交通噪音是主要問題。到2011年,
沿擬建行車天橋和擴闊路段的大部分現有住宅樓宇
和兩所學校所承受的噪音,會超出「香港規劃標準
與準則」所定可接受的規限。基於該處現時的情況
,實施直接消減噪音措施在減低噪音水平方面,不
但成效不大,而且不切實際。研究指出,應為約460
個受影響的住宅單位和兩所學校實施間接技術補救
措施,即安裝隔音窗和空氣調節設備。

18.不過,根據最新資料,我們預計受道路交通噪音
影響的住宅單位會日少。房屋署署長已制訂柴灣邨
的重建計劃2。第10座現正進行拆卸,以便興建一所
中學。新校的設計已考慮到環境影響評估的結果,
並已加入消減噪音措施3 ,這些措施會在建議的學校
範圍內實施,以消減潛在的交通噪音影響。第13座
現時定於1999/2000年清拆,清拆樓宇後所得的土地
會發展為休憩地方。因此,假如重建計劃按計劃進
行,則無需在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所認定的第10座和
第13座的208個受影響住宅單位提供隔音設施,因為
行車天橋建成時,這兩座住宅大廈均已拆卸。我們
只需為餘下的252個受影響住宅單位實施消減噪音措
施;按1996年12月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用為1,687
萬元。

19.至於施工期間的短期影響,我們會實施工程合約
所訂的紓減環境影響措施,以控制噪音、塵埃和地
盤流出的水。

土地徵用

20.建議的工程無需收回私人土地。兩個公共屋邨和
柴灣泳池的界線,會向後推移最多九米,以便分別
在永泰道和柴灣道進行道路擴闊工程。房屋署署長
不反對讓出土地。市政局亦同意讓出柴灣泳池附近
的部分斜坡,供進行這項工程計劃。

背景資料

21.除了柴灣邨的重建計劃外,房屋署署長已在翠灣
邨附近,永泰道前面的土地進行一項居者有其屋計
4。負責這項居屋計劃環境事宜的顧問考慮到鄰近
道路所造成的噪音滋擾後所得的結論是,在這項居
屋計劃下興建的樓宇,大部分單位(88%)所承受的噪
音水平,不會超出可接受的規限。房屋署署長會為
餘下12%的單位實施間接消減噪音措施,即裝置隔
音窗和空氣調節設備。

22.我們於1993年6月把這項工程計劃提升為乙級。

23.我們已動用內部人手,為建議的道路工程擬定詳
細設計和製備施工圖則,這些工作已大致完成。我
們計劃於1998年4月展開道路工程,於2000年5月完
工。

24.我們將於1998年6月委聘顧問詳細研究間接消減噪
音措施。顧問會於1998年11月監督這些措施的實施
情況,於2000年9月完成工作。

25.為盡量減低施工期間工程對交通造成的干擾,我
們會分階段進行建議的工程,並會與警方和運輸署
商議並實施臨時交通改道計劃,以確保在各個施工
階段都會維持主要交通暢順。

26.我們於1997年9月3日向工務小組委員會提交文件,
建議把459TH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見PWSC(97-98)
44號文件)。鑑於委員關注將會提供的消減噪音措施
是否有效,我們撤回該份文件。委員更要求政府在
再向工務小組委員會建議把459TH號工程計劃提升
為甲級時,在重新提交的文件內加入設置隔音屏障
所需費用的資料。本文件已提供委員所要求的資料

運輸局


1997年9月

1--馮耀卿夫人紀念小學和柴灣信愛學校。

2--柴灣邨共有十五座。除第10座和第13座外,其他十三座大
廈均不受459TH號工程計劃所引致的交通噪音影響。

3--消減噪音措施包括:(a)興建一幅2.7米高的實心圍牆;(b)
盡量增加學校與道路的緩衝距離;以及(c)為受到超過65分
貝的噪音影響的課室裝置空氣調節設備和隔音窗。

4--這項居屋計劃包括興建兩幢住宅大廈和一個6層停車場。
該停車場會為兩幢住宅大廈阻隔來自永泰道的交通噪音。
房屋署署長已完成上述居屋計劃的建築工程,並於1997年8月
開始安排居民入住。


PWSC(97-98)50 附件

459TH-永泰道行車天橋和相關
道路交界處的改善工程

顧問的員工開支 預計
的人
工作
月數
總薪
級平
均薪
倍數 估計
費用
(百萬元)
(a) 顧問設
計費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4
4
40
16
3.0
3.0
0.66
0.27
(b) 實施階段
的顧問行
政費
專業人員
技術人員
4
2
40
16
3.0
3.0
0.66
0.14
(c) 由顧問聘
用的駐地
盤人員實
地監督措
施的實施
情況
專業人員 102 20 2.1 4.84
顧問的員工開支總額 6.57
實付費用和可發還的開支
(a) 測量設備
、電腦和
軟件
0.08
總計6.65

1.採用倍數3乘以總薪級平均薪點,以計算員工開支
總額(包括顧問間接費和利潤),是因為有關人員會受
聘在顧問的辦事處工作。(在1996年4月1日,總薪級
第40點的月薪為55,390元,總薪級第20點的月薪為
22,595元。)如地盤人員由顧問提供,則採用倍數2.1

2.實付費用是實際承付的費用。顧問無權就這些項目
要求支付額外的間接費或利潤。

3.上述數字是根據路政署署長擬訂的預算計算出來。
我們必須透過一貫的費用總價競投方式選定顧問後
,才能知道實際的人工作月數和實際所需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