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臨 時 立 法 會 內 務 委 員 會
1997年 5月 17日 舉 行 的 會 議
議   程



I. 通 過 1997年 5月 10日 第 4次 會 議 的 紀 要
     (臨 立 會 235/96-97號 文 件)

II. 續 議 事 項
      (a) 主 席 匯 報 與 臨 時 立 法 會 主 席 及 行 政 長 官 辦 公 室 政 策 統 籌 局 長 會 面 的 情 況
      (b) 《 內 務 守 則 》 擬 稿 (中 文 版 ) (已 於 1997年 5月 8日 發 出 的 臨 立 會 204/96-97號 文 件)
      (c) 1997至 98年 度 過 渡 期 預 算 案

III. 臨 時 立 法 會 先 前 會 議 的 續 議 事 項
      (a) 根 據 《 議 事 規 則 》 第 54(4)條 交 付 內 務 委 員 會 處 理 的 法 案
           1997年 市 政 局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1997年 區 域 市 政 局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1997年 區 議 會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1997年 社 團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1997年 公 安 (修 訂 )條 例 草 案

IV. 將 於 1997年 5月 24日 臨 時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處 理 的 事 項
      (a) 法 案 -- 首 讀 及 二 讀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b) 法 案 -- 恢 復 二 讀 辯 論 、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及 三 讀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c) 議 案
          (i) 由 葉 國 謙 議 員 動 議 修 正 「 行 政 事 宜 工 作 小 組 職 權 範 圍 」 的 決 議 的 議 案
           議 案 的 措 辭 隨 附 於 後 。

V. 將 於 1997年 5月 31日 臨 時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處 理 的 事 項
      (a) 法 案 -- 首 讀 及 二 讀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b) 法 案 -- 恢 復 二 讀 辯 論 、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及 三 讀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c) 議 案
           未 接 獲 有 關 的 預 告 。

VI. 其 他 事 項
      (a) 臨 時 立 法 會 轄 下 委 員 會 諮 詢 公 眾 的 方 法
      (臨 立 會 236/96-97號文 件 )
      (b) 臨 時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議 員 的 座 位 編 排
      (臨 立 會 237/96-97號 文 件 )
      (c) 1997年 7月 1日 在 儀 式 及 後 勤 方 面 的 安 排
      (臨 立 會 238/96-97號 文 件 )


臨 時 立 法 會 秘 書 處
1997年 5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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