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 時 立 法 會

Provisional Legislative Council

臨立會502/96-97號文件

檔 號 : PLC/HC/4

臨 時 立 法 會 內 務 委 員 會
第 10次 會 議 紀 要


日 期:1997 年 6 月 21 日 ( 星 期 六 )
時 間:下 午 5 時 20 分
地 點:深 圳 華 夏 藝 術 中 心 正 廳


出席議員:

梁智鴻議員(主席)
葉國謙議員(副主席)
王紹爾議員
何世柱議員
何承天議員
何鍾泰議員
吳亮星議員
吳清輝議員
李家祥議員
李啟明議員
李鵬飛議員
杜葉錫恩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林貝聿嘉議員
胡經昌議員
夏佳理議員
袁武議員
曹王敏賢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莫應帆議員
許賢發議員
陳財喜議員
陳婉嫻議員
陳榮燦議員
陳鑑林議員
曾鈺成議員
程介南議員
馮檢基議員
黃宜弘議員
楊孝華議員
楊釗議員
楊耀忠議員
廖成利議員
劉江華議員
劉健儀議員
劉漢銓議員
蔡根培議員
鄭耀棠議員
霍震霆議員
羅祥國議員
譚惠珠議員

缺席議員:

田北俊議員
朱幼麟議員
李國寶議員
倪少傑議員
唐英年議員
馬逢國議員
張漢忠議員
梁振英議員
黃宏發議員
黃英豪議員
詹培忠議員
劉皇發議員
鄭明訓議員
鄧兆棠議員
簡福飴議員
顏錦全議員
羅叔清議員
譚耀宗議員

列席秘書:

內務委員會秘書吳文華女士

列席職員:

法律顧問張炳鑫先生
委員會秘書(2)陳美卿小姐
委員會助理秘書(5)林培生先生

I. 通過1997年6月14日第9次會議的紀要

(臨立會471/96-97號文件)

該份會議紀要獲確認通過。

II. 將於1997年7月1日臨時立法會會議上處理的事項

  1. 主席表示,迄今並未接獲在7月1日臨時立法
    會 (「臨立會」) 會議上處理任何事項的正式
    預告。但據悉,行政長官辦公室會在該次會
    議上向臨立會提交回歸條例草案,以便進行
    整個三讀程序。

  2. 主席提醒議員,一如在上次會議上所通過,
    議員屆時就該法案發言不得超過3分鐘。

III. 將於1997年7月9日臨時立法會會議上處理的事項

  1. 法案

    1. 議員察悉,迄今並未接獲在 7月9日臨立
      會會議上進行法案首讀及二讀,以及恢
      復法案二讀辯論的正式預告。


  2. 議案

    1. 恢復辯論有關「增加老人綜合社會保障
      援助標準金額」的議案

      1. 議員察悉,陳財喜議員已作出預告
        ,表示擬在7月9日臨立會會議上恢
        復辯論上述議案。


    2. 有關「解決前政府遺留的民生問題」的議案

      1. 主席表示,陳婉嫻議員已作出預告
        ,表示擬在7月9日臨立會會議上動
        議上述議案。議案措辭的擬本已在
        會上提交。主席提醒議員,如擬就
        議案提出修正案,應在6月27日(星
        期五)或該日前送交秘書處。


IV.小組委員會報告

  1. 研究回歸法諮詢文件小組委員會報告

    1. 主席表示,研究回歸法諮詢文件小組委
      員會在當日下午剛剛審畢回歸條例草案
      擬本,而律政司長已察悉議員的意見,
      並會就法案擬本作適當修正。議員如欲
      對法案提出進一步意見,應盡快送交秘
      書處。

      (會後補註:小組委員會的書面報告(臨
      立會 /96-97號文件)已在6月 日隨臨立
      會 /96-97號文件送交議員參閱。)


V. 其他事項

  1. 1997年7月1日臨時立法會會議的後勤安排

    (在會上提交的臨立會483/96-97(01)、(02)
    及(03)號文件)

    1. 主席請議員參閱在會上 提交的下列文件:

      1. 1997年7月1日臨時立法會會議座
        位表;

      2. 臨時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誓詞;


      3. 香港交接儀式統籌處提供的有關
        在 1997年 6月30日及 7月1日舉行
        的儀式及活動的資料摘要。


    2. 主席告知議員,有關在1997年7月1日舉
      行的宣誓儀式的綵排,將於6月29日(星
      期日)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在香港會
      議展覽中心擴建部分展覽廳3舉行。議
      員應在約定時間10分鐘前抵達該場地。

    3. 1名議員就交通安排提問,秘書回應時
      表示,議員可填妥臨立會483/96-97(03)
      號文件隨附的「航班資料和交通服務
      需求回條」,然後交回秘書處跟進處
      理。

    4. 主席建議,議員如仍未收到出席有關
      典禮及活動的邀請咭,應盡快聯絡秘
      書處,以便要求有關當局作出澄清。


  2. 1997年7月3日臨時立法會議員研討會

    (在會上提交的臨立會483/96-97(04)號文件)

    1. 主席告知議員,秘書處將於7月3日(星
      期四)下午 2時30分在立法會大樓會議
      室 A舉行研討會,介紹秘書處各分部
      所提供的服務和立法會大樓的設施。
      他請議員注意在會上提交的「研討會
      擬議程序綱要」及「1997年7月1日臨
      立會秘書處的組織架構」。他促請議
      員出席是次研討會。


  3. 就議事規則工作小組有關《議事規則》的建議
    修訂進行諮詢

    1. 議事規則工作小組召集人周梁淑怡議員
      匯報謂,工作小組在當日午膳時間舉行
      的會議上,已差不多完成討論有關《議
      事規則》中標明有待檢討的事宜,並會
      在稍後將修訂建議提交內務委員會。工
      作小組曾討論的事宜包括:議事規則工
      作小組的前途及成立事務委員會的事宜
      。關於工作小組的前途,工作小組成員
      認為,臨立會轄下應設立一個獨立委員
      會,接辦工作小組的工作。至於成立事
      務委員會之事,工作小組會在7月1日之
      後舉行的下次會議上繼續討論。期間,
      議員如對此事有任何意見,歡迎向工作
      小組提出。


  4. 鳴謝

    1. 主席表示,由於這是1997年7月1日主權
      移交前的最後 1次內務委員會會議,他
      希望藉此機會多謝深圳有關當局和秘書
      處在過去數月提供寶貴的支援及協助。
      周梁淑怡議員亦表示十分讚賞臨時立法
      會秘書吳文華女士領導有方,帶領秘書
      處職員竭盡所能辛勤工作。
VI. 下次會議日期

  1. 主席告知議員,內務委員會將於1997年7月4日
    (星期五)下午2 時 30分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
    行下次會議。

  2. 議事完畢,會議於下午5時35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