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2)544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號:CB2/PL/BCS

臨時立法會
文康廣播事務委員會
會議紀要


日期:1997年10月3日(星期五)
時間:上午11時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出席委員:

莫應帆議員(主席)
馬逢國議員(副主席)
吳清輝議員
胡經昌議員
楊耀忠議員
霍震霆議員
顏錦全議員


缺席委員:

朱幼麟議員
周梁淑怡議員
梁劉柔芬議員
陳財喜議員
楊孝華議員
劉漢銓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議程第II項

文康廣播局局長
周德熙先生

文康廣播局副局長(廣播及娛樂)
劉吳惠蘭女士

文康廣播局首席助理局長(娛樂及電影事務)
蔡釧嫻小姐

高級行政主任(一般事務及行政)
范漢秋先生

土木工程署

土力工程處副處長/九龍及新界
賀偉思先生

土木工程署

署理總土力工程師/鑛務及石礦
蕭江林先生

助理警務處長(支援)
白禮榮先生

機電工程署

助理署長/氣體及一般法例
黃肇元先生

消防總長(防火總區)
許競平先生

副消防總長(防火總區)
朱文駿先生

海事處

署理總經理/港務
司徒洛基先生

議程第III項

文康廣播局局長
周德熙先生

文康廣播局副局長(廣播及娛樂)
劉吳惠蘭女士

文康廣播局首席助理局長(娛樂及電影事務)
蔡釧嫻小姐

署理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
楊耀聲先生
應邀出席者:
電影業代表

猛龍特技
羅禮賢先生

香港影業協會有限公司
叢運滋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2)2
李蔡若蓮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2)2
徐偉誠先生
主席告知與會者,何世柱議員由於有其他要務,業已退
出本事務委員會。事務委員會現有委員13名,會議的法
定人數仍維持不變,即主席加3名委員。

I.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臨立會CB(2)377號文件)

2.1997年9月5日的會議紀要獲確認通過。

3. 議員察悉,政府當局應事務委員會在上次會議席上的
要求,已提交兩份進度報告。一份是關於香港康體發展
局的五年整體發展規劃書(臨立會 CB(2)345 號文件),另
一份是關於香港藝術發展局的五年策略計劃書(臨立會
CB(2)385號文件)。

II.管制及規管電影業使用爆炸品事宜
(臨立會CB(2)378(01)號文件)

4. 電影業代表叢運滋先生和羅禮賢先生應主席所請,向
與會者講述電影界人士在拍攝電影時如要使用煙火,在
申請許可證方面所遇到的各項問題。電影業一般只需 6
個月左右的時間便可完成一齣電影的拍攝工作,惟當局
處理上述申請需時甚久,而且申請人需向多達 6 個政府
部門申請批准,因此現行的申請程序根本不能切合電影
業在運作上的需要。製片商有見及此,很多時索性不申
請所需的許可證。然而,由於沒有許可證,在電影中使
用煙火的電影工作人員擬向保險公司投保時,往往遭保
險公司拒絕。因此,叢運滋先生和羅禮賢先生要求政府
簡化處理申請的程序,並檢討現行的規管制度,以切合
電影業在運作上的需要。

5. 文康廣播局局長表示,政府了解電影業所關注的問題
,現正研究各種可以改善現有規管制度的方法。為解決
非法使用煙火的問題,以及制訂一個既能保障公眾安全
又能顧及電影業運作所需的制度,政府已決定成立一個
跨部門工作小組,全面檢討現行規管使用煙火拍攝電影
的制度。工作小組將由文康廣播局局長擔任主席,成員
包括香港警務處、海事處、土木工程署轄下的鑛務及石
礦部、機電工程署、消防處以及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影視處) 的代表,而各部門的代表均為首長級人員。該
工作小組在進行檢討時,會徵詢電影業的意見。

工作小組的工作時間表

6. 文康廣播局局長在回應主席的意見時表示,工作小組
在擧行首次會議時便會訂定檢討工作時間表,並會向事
務委員會匯報工作進度。他補充說,這項問題涉及多個
決策局的政策範圍,包括工務局、保安局和經濟局。因
此,在制訂建議時,他需要徵詢各決策局局長的意見。
他促請電影業在這段期間遵守現行規管制度的各項規定。

煙火技術員的註冊事宜

7. 副主席在提及電影業代表所關注的事項時表示,由於
在拍攝電影及進行舞台表演時,負責發放煙火的技術員
須向鑛務處處長註冊,而電影業又沒有任何註冊煙火技
術員,故此即使電影業向當局申請在拍攝電影時使用煙
火的許可證,亦必然不獲批准。土力工程處副處長/九
龍及新界 (以下簡稱“土力工程處副處長”)在回應時表
示,政府在這方面其實並無法定註冊規定,而土木工程
署轄下的鑛務及石礦部在評核每宗申請時所考慮的因素
,包括申請書上所載負責製作特別效果的人士的資格和
經驗,以及所選用的物料種類等。拍攝電影及進行舞台
表演所須符合的規定相同。只要有關申請符合各項規定
,當局便會批准申請。由於鑛務及石礦部就獲發給許可
證的申請個案備存紀錄,故此該部存有一份紀錄冊,載
列負責這些申請個案的煙火技術員。至於當局應否備存
一份法定紀錄冊,土力工程處副處長表示,政府有需要
考慮各項相關的問題,例如為煙火技術員提供訓練等。
這項問題大概會是工作小組所研究的事項之一。

申請在拍攝電影時使用煙火

8. 土力工程處副處長表示,政府自1993年實施規管制度
以來,只收到兩份使用煙火拍攝電影的申請。第一份申
請因資料不足不獲批准,而第二份申請經由各個有關部
門審核,本已接近批准階段,但該電影公司最後撤回申
請。副主席表示,據他所知,提交第二份申請的電影公
司本來聘請了一位持有海外認可資格的煙火技術員,來
港負責製作特別效果。以該名煙火技術員所具備的資格
,鑛務及石礦部很可能會批准該項申請。然而,由於處
理申請的過程需時太長,該名煙火技術員無法留港等候
\簽發許可證,電影公司只好撤回申請,但該齣電影最後
仍有使用煙火拍攝。副主席認為這種情況並不理想,並
促請政府解決這個問題,以確保公眾安全及方便電影進
行拍攝工作。他認為,負責使用爆炸品或煙火的本港電
影工作者,在製作特別效果方面經驗豐富,政府考慮這
類申請時,應當認可他們的經驗。

政府其他部門在簽發許可證的過程中分別承擔的職責

9. 警務處、機電工程署、消防處及海事處的代表應主席
所請,向議員簡介各部門在簽發許可證的過程中分別承
擔的職責:

  1. 香港警務處現時並無針對使用煙火拍攝電影事宜
    訂定管制措施。不過,任何人士如擬使用經改裝
    的槍械及空彈,必須向牌照課申領豁免許可證,
    然後在進行拍攝前3個工作天知會警察公共關係科
    。警務處亦負責調查因使用煙火拍攝電影而導致
    的意外。

  2. 如要在拍攝電影時使用氣體燃料,申請人便須遵
    守《氣體安全條例》(第51章)的相關規定。根據《
    氣體安全(氣體裝置技工及氣體工程承辦商註冊)規
    例》,任何氣體裝置工程均須由受僱於註冊氣體工
    程承辦商(目前約有450間)的註冊氣體裝置技工 ( 目
    前約有 3 400 人)進行。如氣體裝置設有容水量超過
    130 升的氣體儲存器,即屬應具報氣體裝置,有關
    的電影公司應向機電工程署申請批准。該署亦負責
    防止易燃氣體在不受控制的情況下排放。鑑於電影
    業關注當局就批核裝設及使用應具報氣體裝置所需
    的時間,機電工程署會考慮將批核的時間縮短。

  3. 消防處負責規管使用及儲存危險品事宜。如擬儲存
    及使用的危險品份量(爆炸品和石油氣除外)超過《
    危險品規例 》所容許的獲豁免份量,有關人士便
    須向消防處處長申請危險品牌照。如有關危險品為
    汽油,獲豁免申請牌照的份量為20升。

  4. 海事處處長負責簽發在水上發放煙火的許可證。海
    事處會在諮詢相關部門後才批准有關申請。裝載或
    運送煙火的船隻須持有海事處所發出的認可聲明書
    。海事處會視乎所批准爆破活動的規模,於當日派
    遣巡邏船前赴有關海面巡視,以監察爆破活動的進
    行情況;如有需要,亦會通知水警戒備。海事處曾
    於1996年年中進行檢討,並已簡化申請程序,把處
    理申請的時間縮短至少於一個月。海事處轄下的牌
    照事務組備有申請資料及指南可供查閱。
10.議員支持政府當局檢討現行的規管制度。他們認為各
有關決策局和部門應該通力合作,務求將現行的規管制
度加以精簡,以切合電影業在運作上的需要。在上述檢
討工作完成前,政府各有關部門應該加強協調,方便電
影業就拍攝電影時使用煙火事宜取得批准。就此,主席
將會致函各有關的決策局局長,即保安局局長、經濟局
局長和工務局局長,促請他們向文康廣播局局長提供所
需支援,分別制訂長遠及即時的措施,以改善現行的規
管制度。文康廣播局局長答允向事務委員會匯報這項工
作的進展。

(會後補註:事務委員會主席已於1997年10月8日就此事
致函3個決策局局長。)

III. 管制及規管透過互聯網傳送的淫褻及不雅資訊
(臨立會CB(2)378(02)號文件)

11.馬逢國議員應主席所請,在事務委員會討論此議程項
目期間擔任主席。

過濾不良資訊

12.有關該份討論文件,一位議員問及使用過濾及標籤工
具的情況,以便家長防止其子女接觸透過互聯網傳送的
不良資訊。文康廣播局副局長在回應時解釋,政府的一
貫政策,是保持資訊自由流通、保障發表的自由及取用
資訊的自由;因此,政府不會審查透過互聯網傳送的資
訊。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亦無須在提供服務時,事先檢查
其內的資訊。不過,為保護青少年以免他們接觸互聯網
上的淫褻及不雅資訊,政府鼓勵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制訂
一套業務守則作自我規管。一套由業界自行擬備的具體
指引將於1997年10月發表,闡明應如何處理傳送淫褻及
不雅資訊的問題。文康廣播局副局長補充,除有關執行
的措施外,教育青少年善用互聯網及鼓勵家長指導子女
善用互聯網,都是極為重要的步驟。為此,政府已展開
宣傳工作,鼓勵家長教導子女善用互聯網。此外,政府
亦鼓勵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向訂戶免費提供過濾軟件,而
這些供應商亦向青少年提供一些特別服務,利用伺服器
過濾不良的網址。香港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協會、教育署
和影視處已將家庭電腦使用者常用的過濾工具的名單,
上載於其網頁內。政府亦鼓勵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在
其網頁內載列上述過濾工具的名單。

13.有關政府在規管透過互聯網傳送不良資訊方面所發揮
的作用,文康廣播局副局長表示,透過互聯網傳送的資
訊來自世界各地,要分辨上載於互聯網上的資訊源自本
地還是海外,已經越來越困難。鑑於透過互聯網傳送的
資訊數量龐大,而且網上資訊只會存留一段短時間,政
府根本不可能審查這類資訊。因此,若要主動監察這類
資訊的內容,實在既不可行,亦難有成效。然而,使用
互聯網的人士可向有關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擧報互聯網上
的不良資訊,亦可致電影視處的熱線擧報。按照慣例,
供應商在接獲擧報後便會展開調查。在這方面,由該行
業自行制訂的業務守則即將公布,而該守則將會載列處
理訂戶擧報互聯網上淫褻及不雅資訊的各項措施。如有
需要,影視處會把有關投訴轉介警方調查。

14.至於是否有需要制訂行政措施,規管互聯網上的本地
不良資訊,文康廣播局副局長指出,目前互聯網上的不
良資訊僅佔少數。本港的互聯網行業目前仍處於初步發
展階段,過多的規管措施可能會妨礙該行業的發展。根
據政府獲得的法律意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該條例)可以適用於互聯網上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當局
亦曾根據該條例成功檢控涉嫌違例人士。在互聯網行業
引進業務守則後一年,政府便會檢討現行規管制度的成
效,屆時再決定是否需要修訂法例,以便執行規管措施。

最近的案例

15.莫應帆議員提及法院最近就兩宗關於互聯網上不良資
訊案件所作的判決,並詢問該條例是否有漏洞,以致未
能成功檢控涉嫌違例人士。文康廣播局副局長澄清,迄
今只有一宗個案未能成功檢控涉嫌違例人士,該宗案件
涉及發布源自海外的淫褻資訊,而香港對此並無司法管
轄權。在另一宗成功檢控的案件中,裁判官確認該條例
內“物品”及“發布”兩詞的定義十分廣泛,足以涵蓋
上載互聯網的電腦檔案或電子數據。政府當局認為,暫
時並無需要修改法例,但政府會根據法院的裁決,檢討
現行的法例是否足夠。莫應帆議員認為政府應密切監察
在互聯網上傳送不雅物品的問題,並應研究各項措施,
以堵塞該條例無法規管境外物品的漏洞。

16. 有關文康廣播局所提供文件的附件B,一位議員要求
取得有關海外國家如何規管互聯網上淫褻及不雅資訊的
最新資料。文康廣播局副局長在回應時表示,美國的《
通訊的禮教標準法案》(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被裁
定為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訂案(First Amendment)所保障
的言論自由。

IV. 下次會議的討論事項

(臨立會CB(2)378號(03)號文件)

17.議員同意關於1997年11月7日會議的下述安排:

  1. 於1997年11月7日上午10時45分與保安事務委員會
    擧行聯席會議,討論卡拉OK場所的新發牌制度;


  2. 在上午11時45分擧行事務委員會例會,討論擬議
    引進家庭娛樂中心,以及對遊戲機中心發牌事宜
    的影響。
V. 其他事項

《施政報告》簡報會

18.議員察悉,文康廣播局局長就行政長官《施政報告》
擧行的簡報會,將於1997年10月16日上午9時在立法會會
議廳擧行。

1998年的會議安排

19.議員同意1998年的會議安排如下

日期時間地點
1998年1月2日)上午10時45分)
1998年2月6日)上午10時45分)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1998年3月13日)上午11時)


20.會議於下午12時45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7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