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
資料文件
政府向互助委員會提供的津貼和支援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議員簡介現時政府向互助委員會(互委會)
提供的津貼和其他形式的援助。

背景

2.互委會是由大廈本身居民所組成的志願組織。一般來
說,互委會的運作經費主要來自住戶的捐款。不過,為
了顯示政府對互委會工作的支持,特別是為了協助部分
經費不足的互委會應付其運作開支,政府現正向它們提
供不同形式的津貼。

互委會經費津貼計劃

3.政府向互委會提供的經費津貼,是用以協助互委會應
付其所需的運作費用。互委會可以運用津貼支付各項開
支,例如電話費、電費、辦事處傢具、設備和文具等。
自一九九四至九五年度以來,每年的津貼款額都有按通
脹率調高。目前,互委會每季所得的津貼款額最高可達
1,000元。

其他形式的支援

4.政府除了向互委會提供按季發放的津貼外,還提供以
下形式的援助 ─

  1. 預支最高達2,000元的經費津貼,以供設立新
    辦事處;

  2. 由華人慈善基金撥款,以供設立或翻新互委會
    辦事處;

  3. 由戴麟趾爵士康樂基金撥款,以供購置康樂和
    體育設備;

  4. 由臨時區議會撥款,以供籌辦社區參與計劃;
    以及

  5. 以優惠租金或象徵式租金在公共屋邨租用辦事
    處地方。
5.此外,各區民政事務處職員一向致力就互委會的成立
和服務事宜提供協助和意見。我們亦會協助各互委會籌
辦社區參與活動。

民政事務總署
一九九八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