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CB(1)1338號文件
(此份會議紀要業經政府當局審閱)

檔 號: CB1/PL/HS/TP

房屋事務委員會及
交通事務委員會
聯席會議紀要


日 期:1998年3月17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會議廳


出席委員:

房屋事務委員會

陳婉嫻議員(主席)
王紹爾議員*
朱幼麟議員
何世柱議員
夏佳理議員
何承天議員*
梁振英議員
陳鑑林議員*
黃英豪議員
楊 釗議員
蔡根培議員*
鄧兆棠議員*

交通事務委員會

劉健儀議員(主席)
何鍾泰議員
李啟明議員
胡經昌議員
陳榮燦議員
顏錦全議員
羅祥國議員

缺席委員:

房屋事務委員會

馮檢基議員(副主席)
周梁淑怡議員*
許賢發議員
陳財喜議員*
程介南議員*
黃宏發議員*
廖成利議員
劉江華議員*
霍震霆議員
譚耀宗議員

交通事務委員會

張漢忠議員
袁 武議員

出席公職人員:

只參與第III項議程的討論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7)
鍾小鈴女士

路政署助理署長(鐵路拓展)
麥齊光先生

只參與第IV及V項議程的討論

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長(工程計劃管理)
田漢威先生

工務局基建工程統籌處助理署長(工程行動)
莫亦凡先生

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
陳洪傑先生

列席秘書:

總主任(1)4
陳慶菱女士

列席職員:

高級主任(1)6
劉國昌先生


I. 選擧主席

議員商定由劉健儀議員主持選擧主席的會議部分。劉
健儀議員邀請議員提名出任主席一職的人選。陳婉嫻
議員提名劉健儀議員,李啟明議員與何承天議員附議
,劉議員接受提名。

2.由於沒有其他提名,劉健儀議員宣告當選為聯席會
議的主席。

II. 通過上次會議的紀要
(臨立會CB(1)868號文件)

3.1997年12月15日聯席會議的紀要獲確認通過。

III. 地鐵港島線延長至西區

(臨立會CB(1)1108(01)號文件 -- 運輸局提供的參考文件

臨立會CB(1)1138(01)號文件 -- 臨時立法會議員與中西
區臨時區議會議員在1997年11月20日擧行會議的紀要
摘錄)

4.主席告知,在臨時立法會 (臨立會) 議員與中西區臨
時區議會議員(中西區區議員)在1997年11月20日擧行
的會議席上,臨立會議員認同中西區區議員的關注事
項,認為有需要盡快把地鐵港島線延長至西區。有關
會議的紀要業已在會議前送交議員參閱。

5.有鑑於鐵路在運輸系統中的重要性,議員促請政府
當局加快把鐵路系統延長至各主要人口集中地區。基
於行政長官所承諾的建屋量,再加上本地人口不斷增
加,政府當局應把地鐵港島線延長至西區,以及把東
九龍線由鑽石山延長至紅磡等鐵路工程,列作較為優
先推行的項目,以紓緩主要運輸管道的擠塞情況,並
照顧居民的交通需要。他們指出,遲遲不開展這兩項
工程,已令工程費用大幅上漲。

6.部分議員批評政府過分重視鐵路計劃在財政上的可
行性,而忽視了西區居民的交通需求。他們並不同意
現有地鐵港島支線伸延至西區的計劃須與日後進行的
青洲填海區工程掛鈎,才可令該計劃在財政上可行。

7.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7)在回應時表示,興建西港島
線全線須耗資 120 億元,而只興建上環至堅尼地城一
段則須動用80億元。由於資源方面的限制,政府有需
要在實施各項鐵路計劃時訂定優先次序。就此,政府
當局會在進行《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 (第二次研究)
時重新檢討《1994年鐵路發展策略》較早時建議進行
的鐵路擴展計劃,包括西港島線在內,及考慮在不斷
變化的情況下,是否有興建新鐵路系統的需要。他們
並會探討在發展青洲填海區前,先行興建上環至堅尼
地城一段是否有需要及是否可行。

8.路政署助理署長 (鐵路拓展) 補充謂,《1994年鐵路
發展策略》已就本港未來鐵路網絡的發展,考慮過多
項可行方案。在未來數年間,當局會動用約1110億元
,興建 3 項已確定優先實施的鐵路計劃。由於涉及的
投資金額龐大,實有必要就各項鐵路計劃訂定其推行
的先後次序。政府亦同時在《第二次研究》中規劃其
他鐵路計劃。

9.根據議員在與中西區區議員擧行的會議中所取得的
理解,就地下鐵路有限公司 (地鐵公司) 而言,興建地
鐵港島線至西區的擴展工程並無技術及財政困難。為
此,部分議員質疑,地鐵公司作為政府全資擁有的公
司,因何會與政府在同一問題上持不同意見。他們要
求政府當局加強與該公司的溝通。在回應時,運輸局
首席助理局長(7)表示,她並不宜就議員所述地鐵公司
的觀點作任何評論,但她卻指出,運輸局及地下鐵路
有限公司其實各有不同的職能。運輸局負責制定全港
整體運輸政策,而地鐵公司則是一間法定機構,負責
興建及營運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的鐵路計劃
。政府須處理較全面的政策問題,例如建議的鐵路線
與本港其他現有運輸系統的銜接問題,以及某一建議
計劃在政府的基礎建設計劃中所佔的優先次序為何。

10.一名議員質疑,地鐵公司既已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研
究,並認為伸延港島支線至西區一段的工程在財政上
及技術上均可行,因何當局仍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第
二次研究》。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7)表示,當局已在
向臨立會申請撥款時就委託顧問公司進行是項研究解
釋過有關理據。為協助政府當局馬上進行規劃較為迫
切的鐵路計劃,當局會在研究開展後的第 8 和第12個
月,就最為迫切的鐵路計劃提出中期建議。在進行研
究的期間,各鐵路公司將會獲邀請參與工作小組的討
論。

11.在總結討論時,主席促請政府當局聽取議員的意見
。由於當局就目標建屋量作出承諾,因此應就已告改
變的情況,把伸延地鐵港島支線至西區及興建東九龍
線由鑽石山至紅磡一段等計劃,在《第二次研究》中
期報告內列為較優先推行的項目。

IV. 發展基礎建設以配合目標建屋量的進展情況

(臨立會CB(1)1108(02)號文件 -- 房屋局提供的參考文件

臨立會CB(1)1108(03)號文件 -- 工務局提供的參考文件)

V. 未來5年建屋用地的基礎設施發展計劃
(臨立會CB(1)1108(03)號文件)

12.由於議程第IV及V項互有關連,議員同意一併討論。

13.在回應主席的提問時,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長告知,
每年興建85,000個房屋單位的目標建屋量並沒有改變
,當局將以此作為一項長期適用的指標。

14.議員普遍認為政府當局所提供的參考文件資料不足
,他們無法藉着此等資料監察基建發展計劃的進展是
否足以配合行政長官承諾達致每年提供85,000個單位
的指標。他們指出,政府當局應提供進一步資料,以
說明為達致目標建屋量所需動用的額外房屋用地和有
關的基建工程計劃,而非只是簡介每年工務工程計劃
中不斷進行的和房屋有關的基建計劃。

15.工務局基建工程統籌處助理署長 (工程行動) 告知,
在制定與房屋供應有關的基礎設施計劃方面,現在已
進入最後的階段。有關計劃的制定及監察雖然正在不
斷進行中,但政府當局至今已鑑定了 117 項工務工程
計劃為與房屋有關的工程。不過,該份名單暫時未能
公布,因為尚須經房屋用地供應督導委員會 ( 督導委
員會 ) 審定通過。就此,他會要求督導委員會批准向
議員發放有關資料。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長補充,在經
鑑定的 117 項工程計劃中,有61項是一向被界定為和
房屋有關的工程項目,其餘56項則是在最近一次檢討
後才新加進名單上的。政府當局將會監察計劃名單內
各項工程的進展情況,並在適當的情況下,把新的工
程項目加進名單內。他表示,所有這些工程計劃,都
是為了房屋發展計劃而進行的工程,包括為房屋計劃
而進行改善/提供運輸基礎建設、供水、平整地盤、
排水、污水處理設施等工程。

16.運輸局首席助理局長(5)補充謂,政府當局會經常檢
討為達致目標建屋量而需進行的基礎建設。為加快完
成有關的程序,當局已實施載列於工務局擬備參考文
件第5段的各項措施,包括修訂法例。

17.一名議員就當局在2001年3月為止的6年規劃期內,
有關達致141,000個租住公屋單位的目標建屋量所需的
基建工程的進展,表示關注。工務局基建工程統籌處
助理署長 (工程行動) 回應時表示,為達致上述目標,
有關工程應已展開,因此並未載列於該份監察名單內
。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長補充謂,他會在會後查核各項
有關工程的最新情況,然後再向議員匯報。

18.經商議後,議員要求政府當局盡快提供下列資料,
以供參考:

  1. 就每年興建85 000個房屋單位的目標建屋量,提
    供已鑑定的房屋用地及與房屋有關的基建工程的
    資料,包括每一項目的地點、情況及發展進度,
    並提供一份時間進程表;及

  2. 在2001年 3 月為止的 6 年規劃期內,有關達致
    141 000個租住公屋單位的目標建屋量所需的相關
    基礎建設工程的進展,以及是否可在1998年 3 月
    底前,向房屋委員會提供用地,讓其及時進行建
    築工程,以達致當局承諾的目標建屋量。

19.在總結時,議員促請政府當局確保能及時提供所需
的基礎建設,以及加快進行有關程序,以配合各項房
屋發展計劃。議員亦同意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
立法會繼續監察基礎設施發展計劃的進展情況,以期
達致政府承諾的目標建屋量。

VI. 其他事項

20. 議事完畢,會議於下午3時30分結束。



臨時立法會秘書處
1998年6月3日


(* 亦為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