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基礎設施以配合建屋目標

所需的基礎設施發展

1. 行政長官宣布每年提供 85,000 個住宅單位的目標,需
要有一個大型的基礎設施發展計劃配合。我們須要規劃
和建造的基礎設施包括 -

    ─ 在特定地點進行小規模或地方性的;

    ─ 在地區上有重要性的;或

    ─ 在策略上有重要性的。
在確定需求,以及規劃、設計和建造基礎設施的工作方
面所需的時間,須視乎設施的規模。我們須為不同的規
模採取不同的方法。

基礎設施的發展
在特定地點進行小規模或地方性的基礎設施


2. 一般來說,這是指在現時已發展地區個別地段的建屋
用地(已預先平整房屋用地、重建用地、土地用途轉變
或市區邊沿用地),這些用地已設有道路、排水渠和食
水供應等。我們必須在房屋發展的規劃階段,確定現有
的地方性基礎設施是否有足夠容量應付已規劃發展的需
求。如基礎設施有足夠的額外容量,我們只須在房屋發
展和現有基礎設施之間提供聯繫。這些聯繫是由發展商
撥款興建,並可在房屋接近落成時完成,其間並不會有
困難。

3. 如我們確定現有的地方性基礎設施容量不足,我們便
要立刻展開規劃,以及為所需工程的設計和建造尋求撥
款。我們須要在進行房屋發展的同時,建造額外的基礎
設施,確保設施能準時完成以應付需求。這些改善工作
一般都是頗為地區化的,並會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整
體撥款項下支付費用。只要能在早期確定需求,而擬議
的房屋單位數目沒有在後期改變(從而不會令需求改變
),要確保基礎設施能在房屋入伙前落成並無困難。我
們亦研究把次級道路和行人天橋等工程的設計和建造工
作委託建築發展商進行的可行性。由於可以減少與發展
工程相互影響的問題,因此可加快完成建造工程。

在地區上有重要性的基礎設施

4.在下述情况需要闢設基礎設施的理由情况如下:

    ─ 現時新市鎮或市區地帶需要重新進行用途分
    區及∕或更改大幅用地的土地用途(例如安達
    臣道的石礦場因房屋發展而須進行平整工程)
    。這些一般為現時房屋計劃的主要發展區;或

    ─ 同區數個房屋發展所產生的累積需求,而原
    先設計的現有基礎設施並無包括這些發展的需
    求。(這些需求可能是因為土地用途的重新分
    區、進行重建計劃或增加發展密度而導致的)。
5.因應這些原先沒有計劃的需求而要建設的基礎設施包
括 -

    ─ 供應食水及咸水的新配水庫;

    ─ 在現時道路敷設食水管及咸水管,通常是透過
    現時住宅地區接駁至新發展區;

    ─ 改善現時的泵水站或濾水廠;

    ─ 興建天橋、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以期擴闊現
    有道路及改善現有道路交界處;

    ─ 增建通常必須敷設在現有道路的污水管,通常
    是透過現時的住宅區;

    ─ 改善現時的污水泵站或污水處理廠;

    ─ 敷設通常必須敷設在現有道路的的新氣喉、電
    話綫、供電纜和有線電視電纜等,通常是透過現
    時住宅區;

    ─ 增設原來發展計劃內未有包括的新學校、診所
    、消防局和救護車站等,而這些設施將須當局撥
    出土地;
6.在有些情况下,要及時計劃及興建基礎設施,以配合
房屋需求,我們須要面臨重大的挑戰,例如:

    ─ 新道路的計劃及興建工作,需要長時間進行。
    如果要符合新的法定要求,如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則所需的時間將會更長。在大多數情況下,在
    整體的規劃研究中,已把地區道路及主幹路的設
    計包括在內。為了配合房屋發展,我們或有需要
    提前進行部分的道路工程。我們正在尋求方法,
    簡化規劃及建造的程序,確保能夠準時提供道路。

    ─ 興建額外的學校、診所等也是相當複雜的工作
    。目前唯一可以騰出的用地是位於市鎮外圍地區
    ,並且在進行興建以前,需要進行大型的地盤平
    整及斜坡工程,而通常亦必須收回及清理土地。

    ─ 在現時的道路上加設額外設施或會導致交通
    混亂的情况,因而不能在繁忙時間封閉行車線來
    進行工程;而基於噪音問題,有關的建造工程亦
    必須在由早上至黃昏之間短短數小時的非繁忙時
    間進行。在這樣的情况下,我們或需2-3年的時間
    來鋪設一項新設施。此外,在工程得以展開前,
    高壓電纜及光纖電纜須要訂造,送貨時間可能須
    在兩年後,其後才可展開工程。

7.在進行這些工程時,我們必須盡快解決以上的問題,
務求在樓宇入伙前,建成所需的基礎設施。

在策略上有重要性的基礎設施

8. 策略性基礎設施是用以應付一個或以上地區,特別
是策略性增長地區內大型發展所產生的需求。需求可
能需要 -

    ─ 平整地盤和為發展本身敷設公用設施;

    ─ 將發展區內及區外的現有河流、大渠或溪澗擴
    濶或改道,以防止新發展區更快排出更多徑流,
    造成泛濫;及

    ─ 為應付人口增長的需求 -

      ◇ 興建新主幹路為區內居民提供服務;

      ◇ 興建鐵路供區內居民使用;

      ◇ 建築新的或擴展現有的濾水廠及敷設有
      關主要喉管;

      ◇ 建築新的或擴建現有的污水處理廠及加
      倍裝設排放污水渠道或隧 道;

      ◇ 就煤氣、電力和電話建造新主要供應綫。
9. 策略性增長區出現上述對基礎設施的需要。我們現正
為這些增長區進行綜合整體規劃和工程可行性研究。這
些研究包括完成環境影響評估研究、交通影響評估研究
,以及製備發展大綱圖。待研究完成後,我們便可立即
進行製備分區計劃大綱圖及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在憲
報刋登,然後著手為道路工程及渠務等進行詳細設計和
法定程序。一般來說,發展計劃內的基礎設施的興建工
程與地盤平整工程同時進行,而大部分的基礎設施均在
建築工程展開前建成。拓展署的工程經理亦會在這些策
略性增長區担任重要統籌角色,確保策略性增長區內的
發展與基礎設施得以配合。

10.在策略性增長區以外的地方,闢設主要的基礎設施需
要一段頗長的規劃、設計及建築時間。這些工程或須進
行較詳細的環境影響評估、交通影響評估,以及初步設
計研究,然後才能就土地需求作出定案及根據各有關條
例(例如道路工程須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
條例》)在憲報刋登有關工程。詳細設計需時約兩年多
,而建築期則或須3至4年。一般來說,現時的基礎設施
可以應付初期一批入伙居民的需要,而我們亦會確保能
夠完成外圍的主要基礎設施來應付人口增長的需求。同
時,有關方面亦在策略及區域層面進行主要研究,以便
協調有關發展和基礎設施工程計劃的策略性決定,避免
發展計劃與基礎設施之間出現嚴重不配合的情況。

首5年房屋計劃的房屋用地的基礎設施規劃現況

11. 政府已編製了1997/98至2004/05年度的房屋用地監管
清單,當中包括了已規劃的完工日期和樓宇單位數目。
各工務部門及其他部門均已計劃了個別用地的基礎設施
需要,而在面積較細的用地完成闢設基礎設施的工作是
沒有困難的。各有關部門亦會就各區的基礎設施累積需
求作出評估。房屋局局長可自由運用房屋工程行動基金
,加快落實基礎設施工程,以便進行房屋發展,現時的
房屋工程行動基金共有61項工程,總工程成本估計約為
148億元。當局在1997-98至2001-02年度的5年內,將會
耗 資116億元。

監察和管理基礎設施的提供,以應付房屋計劃的需求

12.房屋用地供應督導委員會成立了一系列的委員會和工
作小組,負責監察各用地的房屋發展和所需的基礎設施
是否能準時完成。3個主要的部門(房屋署、地政總署及
拓展署)須在由物色用地到樓宇建成的不同階段中,負
責每項房屋工程及有關基礎設施工程的進展。這些主要
部門統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解決各種問題,並根據
既定的計劃,落實房屋及有關基礎設施的發展。若有部
門未能解決的問題,則將會提交中央政府解決。

13. 在過去4年,工務局進行了不少工作,改善進行工務
計劃工程的情况。這些措施包括 -

    ─ 設立電腦化的公共工程管理系統,支援進行每
    項工務計劃工程各階段的適當管理和監察工作。

    ─ 修訂公共工程程序和做法。

    ─ 工程要納入工務計劃,(客戶部門和決策局局
    長)必須先完成工程設計綱要,而工務部門亦須
    完成初步工程可行性研究。進行初步工程可行性
    研究,是要確保工程是可行的,其計劃、範圍、
    成本和風險因素經明確界定;此外,亦確保在工
    程獲得撥款前,進行工程的資源和其後的經常性
    資源已確定。

    ─ 加強工務部門的工程管理文化。

      ◇ 發出工程管理技術手冊和有關的訓練資
      料。

      ◇ 為超過600名專業員工展開了工程管理訓
      練。

      ◇ 制訂電腦化人手資源預測模型,使部門為
      每項工程分配所需人手時有更好的計劃和管
      理。我們正計劃進一步改善這個模型,使能
      依據原來的預測來監察確實動用的人手。

      ◇ 重組工務部門,以便清楚地確定負責個別
      工程的工程經理。

      ◇ 設立會議架構,供下層人員向高層人員直
      接報告,以及高層人員可直接管理下層人員
      。透過這些會議,問題便可迅速上達,直至
      解決為止。公共工程管理系統所產生的報告
      ,可為會議作出支援。

    ─ 為需要收回和清理土地的工程製備了先後次序
    ,以便地政總署能把其人手先分配到最須要優先
    處理的工程。我們已把所有與房屋有關的工程,
    編為最優先處理的工程。

    ─ 支持地政總署發展電腦化的人手資源模型,以
    支援分配和管理人手資源,進行土地徵集和清理
    工作。

    ─ 以及對每個工務部門所進行所有與房屋有關的
    工程情况,進行密切監察。
採取進一步的工程措施,確保與房屋有關的基礎設
施得以準時建成


14.現時,我們正在系統展開工作,發展一個新系統,使
我們可以監察所有與房屋有關工程的進度。我們計劃將
會檢討通常包括在顧問協議及合約內的條文,特別強調
必須準時完成各項工程。對於與工程有關的不明確情況
或風險的管理政策,我們亦會進行檢討。如未能在進行
初步工程可行性研究的階段確定出上述的風險,並且在
計劃和預算中把這些風險計算在內,其後又未能進行適
當的管理,便有可能導致工程受到嚴重延誤或需要額外
成本。

結語

15. 我們經已確定所需的基礎設施,以配合列於監管清單
內未來5年的大部分房屋用地的需要,而有關的計劃及其
他詳情將於 1998 年年初作出定案。我們有信心可以在住
戶入伙以前建成大部分的基礎設施。在改善市區現時道
路上的服務性基礎設施方面,我們或會面臨一些困難,
但我們會密切監察此類工程及鼓勵推行一個綜合工程管
理方法,以解決所有的問題。長遠來說,我們將會計劃
及興建主要基礎設施,使能配合策略性增長地區的需要
,為預計的最終人口提供服務。我們希望向各位議員保
證,工務局及房屋局將會共同努力,對於房屋用地及有
關的基礎設施的提供,會加以嚴密監察及管理。